执行到期债权的含义解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09:11:44 75 人看过

人民法院可以决定被执行人对他人执行到期债权,冻结债权,并通知其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该他人对过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要求强制执行异议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利害关系人对过期债权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对生效的法律文件确定的到期债权,其他人否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执行到期债权要注意哪些问题

1、到期债权的数额及利息的掌握和计算,利息是债权的孳息,它与债权是不可分割的。无论申请执行的标的额大于还是小于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执行中计算利息时,都不能按执行程序中的利息双倍计算方法计算;

2、到期债权经诉讼或仲裁,在执行中,常常遇到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正在诉讼或仲裁中,或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正在诉讼或仲裁中的被执行人的债权,到期债权尚在确认之中,在此期间不宜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应暂时中止执行,待裁判生效后再执行;

3、第三人对到期债权提出异议的问题,《执行规定》第61条规定:第三人对履行到期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01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该他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利害关系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处理。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该他人予以否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天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5: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解释债权总额的含义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总额也可以被称之为债权资产总额。债权资产一般是指,在法律性质上,具有资产属性的各种债权;在货币财产和其他财产的融通过程中,各种经济法律主体形成的,具有增值性收益债权的财产。债权资产主要包含了以下的3点:1、各种存款和贷款活动中,通过转让货币使用权的方法形成的债权资产;2、各种商品交换中,通过转让商品所有权的方法形成的债权资产;3、其他经济活动中形成的债权资产。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可以优先受偿吗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可以优先受偿。1、根据我国立法规定,并非所有对破产人发生的债权都是破产债权。债权分为有担保的债权与无担保的债权两种。根据担保形式的不同,有担保的债权又分为由物(或称财产)担保的债权和由保证人担保的债权。2、无担保的债权与保证人担保的债权统称为无担保物的债权。这种债权是针对债务人设立的,即以债务人所有的非特定的全部财产为清偿保障,债务的清偿必须经过债务人的履
    2023-07-02
    308人看过
  • 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
    在司法实践中,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已经成为一种重要手段,但对被执行人未到期债权的执行尚处于摸索之中。未到期债权就是预期的债权,它是一种不确定的债权。民诉法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虽然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有这些条文所体现的立法精神可供参照执行。《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被执行人预期从有关企业应得的股息、租金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禁止到期后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到期后人民法院可以从有关企业中提取,并出具提取收据。即债权到期前禁止第三人向被执行人支付和被执行人支取,待债权到期后由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需要指出的是冻结被执行人债权是对被执行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冻结,是双方法律关系的冻结,并不意味可以直接冻结第三人的财产。能否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的方式来解决执行呢?答案是否定的,未到期债权属于不明
    2023-06-06
    311人看过
  • 被执行人未到期债权的执行
    在司法实践中,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已经成为一种重要手段,但对被执行人未到期债权的执行尚处于摸索之中。未到期债权就是预期的债权,它是一种不确定的债权。民诉法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虽然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有这些条文所体现的立法精神可供参照执行。《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被执行人预期从有关企业应得的股息、租金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禁止到期后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到期后人民法院可以从有关企业中提取,并出具提取收据。”即债权到期前禁止第三人向被执行人支付和被执行人支取,待债权到期后由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需要指出的是冻结被执行人债权是对被执行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冻结,是双方法律关系的冻结,并不意味可以直接冻结第三人的财产。能否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的方式来解决执行呢?答案是否定的,未到期债权属于
    2023-02-22
    320人看过
  • 被执行人未到期债权的执行
    在司法实践中,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已经成为一种重要手段,但对被执行人未到期债权的执行尚处于摸索之中。未到期债权就是预期的债权,它是一种不确定的债权。民诉法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虽然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有这些条文所体现的立法精神可供参照执行。《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被执行人预期从有关企业应得的股息、租金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禁止到期后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到期后人民法院可以从有关企业中提取,并出具提取收据。即债权到期前禁止第三人向被执行人支付和被执行人支取,待债权到期后由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需要指出的是冻结被执行人债权是对被执行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冻结,是双方法律关系的冻结,并不意味可以直接冻结第三人的财产。能否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的方式来解决执行呢?答案是否定的,未到期债权属于不明
    2023-06-06
    133人看过
  • 解析公司资本的含义
    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资本。即狭义上的公司资本,是指公司在设立时筹集的、由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第81条第1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该条第2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2.发行资本。又称认缴资本,是指公司实际上已向股东发行的股本总额。发行资本可能等于注册资本,也可能小于注册资本。实行法定资本制的国家,公司章程所确定的资本应一次全部认足,因此,发行资本一般等于注册资本。但股东在全部认足资本后,可以分期缴纳股款。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国家,一般不要求注册资本都能得到发行,所以它小于注册资本。3.认购资本。是指出资人同意缴付的出资总额。4.实缴资本。又称实收资本,是指公司成立时
    2023-06-05
    378人看过
  • 到期债权如何执行的?
    对于到期债权的执行,执行法院应当向第三人发出冻结债权执行裁定和履行通知书,要求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当事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应如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
    2023-04-04
    270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执行中被执行人到期债权到期债权能否执行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17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1.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 2.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 3.申请执行人对到期债权提出执行申请; 4.对第三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5.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 6.该第三人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
    • 如何解释行政执行的含义?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7
      行政执行是公共行政组织或国家行政机关的基本的活动,各种公共政策和是通过行政执行活动予以完成。完成行政管理的基本任务就是实现了行政执行职能,因此行政执行是国家行政机关最基本的职能,是行政权的集中表现。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应加快政智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逐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
    • 执行和解的含义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02
      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和解协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第五条当事人协商一致
    • 债权的含义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28
      债权,“债务”的对称。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物权相比较,债权具有下列特征: (1)债权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履行义务的一定行为;而物权的客体只有物。 (2)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只能是特定的人;物权只是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则是不确定的。 (3)债权无追及
    • 缓期执行的基本含义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1
      缓期执行是这样一种措施:对于被依法判处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以及被判处缓期执行的犯罪人,规定一定的期限暂罚的执行。缓期执行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到判决确定之日(发生法律效力之日)。与缓刑的区别: 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2、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