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应当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加条件。只要所附加的条件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之所以把彩礼认定为附条件赠与,理由如下。
(1)婚约期间赠与的彩礼不同与一般的礼节性的赠与。二者在赠与的对象、时间、方式、目的、数额等方面都有所不同。现实生活中,一般都是由男方或其父母给付数额较大的财物作为彩礼。根据习惯,彩礼的给付通常是在订立婚约之时或之后,有时还举行一定的仪式,给付彩礼一方与接受彩礼一方为了缔结婚姻的意思不言而喻。若不是为了缔结婚姻,男方是不会赠与如此数额较大的彩礼的。即使双方有一般赠与的行为,也只是为了联络感情,互相关心,数额一般不会很少,也就是说,赠与彩礼是附加了一定条件的,以将来婚姻的缔结作为赠与彩礼所附加的条件。所以,一旦发生婚约解除的情形,发生财物纠纷,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单纯的赠与行为处理。
(2)将婚姻的缔结作为赠与彩礼行为生效的附加条件符合民法的规定,符合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以将来可能发生的客观事实的发生与否为条件决定其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自愿赠与彩礼的行为也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把结婚作为赠与彩礼行为生效的附加条件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当事人赠与彩礼时把结婚作为赠与彩礼行为生效的附加条件是合法的。这里附条件的成就与否与当事人履行义加的条件是婚姻的缔结,条件的成就与否直接决定赠与行为的生效或失效。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附条件的赠与不同于附义务的赠与。
一、结婚三个月彩礼20万需要退回吗
结婚三个月彩礼20万在不提出离婚的前提下不需要退。
彩礼可予以返还的法定条件为以下三种:
1、双方未领取结婚证;
2、双方虽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居住;
3、一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符合以上三种情形的,在主张彩礼返还时,才有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若是不符合上述情形的,法院一般不会判返还彩礼。
返还彩礼不受过错的影响。因为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因为彩礼属附解除条件的赠与,不问过错的有无,均应该返还。
同时彩礼要不要返还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综合把握。在处理方式上也应当灵活运用,特别是彩礼已转化为共同生活的财产时,可将彩礼的返还与分割共同财产一并考虑。在分割中体现彩礼的返还。
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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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一种附条件赠与不同于赠与合同彩礼具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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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与平时赠予的法律规定有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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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可以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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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如何认定: (一)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父母的,那么无论是婚前赠送还是婚后赠送,既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而是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因此,男方家长给女方家长,与夫妻双方均无涉,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 (二)若在结婚登记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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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否属于附条件的赠予合同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5彩礼属于特殊的附条件的赠与。赠与条件就是接受彩礼的女方与支付彩礼的男方结成婚姻关系并共同行夫妻生活。实务中,最高院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对这种“条件”具体明确化,从而为解除赠与合同索回彩礼提供了法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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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和赠与是一回事吗彩礼和赠与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06彩礼和赠与是一回事,彩礼是赠与的一种,是有条件的赠与。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姻习俗之一,也称为订亲、聘礼、聘财等。中国旧婚姻的缔结,有婚姻协议初步达成时互赠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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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如何规定彩礼彩礼退还的几种条件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3根据我国关于彩礼的规定如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但具体能否要求对方退还彩礼,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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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赠与所附条件不成就,赠与关系解除的结婚彩礼返还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1《解释(二)》第十条(一)项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属于典型的彩礼返还形式,即由于彩礼赠与所附条件不成就,赠与关系解除,赠与物予以返还,对于登记结婚之前给付的彩礼,登记结婚之后,仍可返还的最高院在《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两种例外情形:“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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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彩礼,赠与还是索要?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1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在我国已由来已久,早在西周时期,以中国先秦时期社会风俗为基础建立了婚姻“六礼”制度,即合法的婚姻必须通过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六礼完成。其中纳征就是指男方送聘礼给女方家。随着社会制度更替,法律的发展和进步,男方送聘礼在法律制度中已经被废除,但做为一种习俗被沿袭至今,并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然而,关于彩礼的性质,究竟是一种赠与还是一种索要实践中存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