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消费者知情权的内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15:55:21 397 人看过

消费者知情权的具体内容如下:1、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标明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2、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和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情况;3、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法律责任,是经营者违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约定的义务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是促使经营者依法履行义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法律责任主要是经营者的责任,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种。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知情权法律责任

消费作为社会再生产的一上主要环节,是生产、交换、分配的目的与归宿,它包括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两大方面,其中生活消费与基本人权直接相关。消费者从法学意义上讲是专指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也将消费者定义为以个人消费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与消费者相伴而和的是消费者权利,所谓消费者权利,是指由国家法律通常是由一个国家的消费者权益基本法所确认的,在消费领域消费者能够做出或者不能够做出一定行为,以及其能够要求生产经营者相应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消费者权利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核心,是我国宪法的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在消费生活领域的具体化。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具体规定了消费者的九项权利,即:保障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和监督权。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经营者的基本义务。但是,由于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始阶段,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市场结构还不完善,消费者在商品交易处于天然的弱势地位,消费者的正确消费要依赖于生产、经营者。因此出现了假冒伪劣现象严重,产品质量令人堪忧,虚假广告泛滥等现象。这些现象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知情权是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是消费者基本权利之一,那么,什么是消费者知情权,它包括哪些内容以及如何认定是否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依法应怎样处理呢本文拟就上述几个问题做一初步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18: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知情权相关文章
  • 消费账单—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保证
    长期以来,由于消费维权意识的淡漠,消费账单对不少消费者来说,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东西。说重要,它是消费凭证,是消费者维权的法律依据;说不重要,服务商这么多年不给消费者寄送消费账单,也成了一种习惯:由于消费者对消费账单的要求不是那么迫切,许多服务商以量太大、没时间、节约成本为借口,省略了为消费者寄送消费账单的环节。由此一来,服务商省了力,却给消费者带来了烦恼和麻烦。家住成都市水碾河的消费者吴女士抱怨说,家里每月产生的水、电、气等费用,都是在没有收到消费账单,弄不清楚该缴多少费用的情况下,就糊里糊涂去缴费,喊缴多少就缴多少;即使有时觉得有问题,也不能当场核查,而是被要求先缴费才能拿到收费单据。消费者张女士反映道:自安装一户一表后,规定是每月交一次电费,但自己老是忘了去交,等想起要交电费的时候,却早就过了规定交费的时限。这样一来,电业局就会征收滞纳金。虽说滞纳金并不多,但我觉得很冤枉。消费者又不是
    2023-06-07
    313人看过
  • 消费者剩余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范*安提出了关于消费者剩余的几种计算方法。消费者剩余是衡量消费者福利的重要指标,被广泛地作为一种分析工具来应用。产业的社会福利等于消费者剩余加上生产者剩余之和,或者等于总消费效用与生产成本之差。1977年a.k.迪克西特和**格利茨将内在规模经济引进一般均衡模型,推出了市场考虑最适度边际利润而社会考虑消费者剩余的结论。一般认为,消费者剩余达到最大的条件是边际效用等于边际支出。消费者剩余源于递减的边际效用。更确切地说,它表现为一种物品的总效用与其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人们之所以能够享受“消费者剩余”,并从他们各自的购买行为中获得福利感,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对所购买的某一物品的每一单位,即从第一单位到最后一单位,支付了相同的价格,而且所支付的又都是最后一单位的价格。然而,“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告诉我们:对同一物品因占有的次序的不同给人们带来的满足感就不同,因而人们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也就不同。随着人们对
    2023-06-14
    250人看过
  • 建立消费者知情权制度
    公民自由是人之权利在政治生活领域的表现。一个现代化国家如果没有对公民自由的承诺与兑现,我们很难说它是一个开明开放的民主国度。它作为文明国家的一项量化指标,是非常重要的政治要件。知情权是行使一切民主自由权利的重要前提。参与政治是民主社会的一个重要概念,而参与政治中首先就是公民的知情权,也即公民通过各种合法途径了解国内外大事、获得各种信息的权利。参与政治的过程中没有表达自由就没有办法参与,而只有公民充分了解社会,公民才知道自己要表达什么。特别是现代信息社会,信息就是权利。在国家安全许可的范围内,公民能够得到充分的信息时,民主政治才能最好地运行。如果一个政府真正地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的话,人民必须能够详细地知道政府的活动。没有比任何秘密更能损害民主。公民没有了解情况,所谓自治,所谓公民最大限度地参与国家事务只是一句空话。如果我们不知道我们怎样受管理,我们怎么能够管理自己呢?在当前的市民社会中
    2023-06-07
    262人看过
  • 消费者主张知情选择权
    11月19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消费者质疑强生婴儿沐浴露含有毒成分的侵权案件,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史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2009年,国家质检部门对强生公司生产的26种31个批次的婴幼儿洗浴用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显示,这些产品的甲醛指标均符合标准规定,26种30个批次的产品未检出二噁烷,仅有一种产品即婴儿香桃沐浴露中的一个批次(批号为B081210A/20111209)检出含有微量的二噁烷。在当地质监部门对强生公司的现场检查中,未发现企业在化妆品中添加二噁烷和甲醛。经查询,在技术上无法避免原料带入的微量二噁烷,美国及我国尚未有限量规定。含有微量二噁烷是否会影响健康,质检部门已提请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一步分析。2009年3月29日,原告史女士购买了强生公司生产的婴儿香桃沐浴露,该产品的批号为B081210A/20111209,产品包装上未明确标注具体成份及含量。史女士认为,二噁烷和甲醛是对
    2023-06-07
    230人看过
  • 怎样做到消费者知情权
    1、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2、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3、对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一、商家的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分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商品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行为;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6、不以自己真实名称或者标记销售商品的;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或说明的;9、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对商品价值做虚假宣传的;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不按约定条款提供商品的
    2023-03-20
    359人看过
  • 消费者知情权不容隐瞒
    北京有商贩用生石灰兑乙烯利药水把生芒果捂熟,然后运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批发销售。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4月1日下午向新华社记者通报,用石灰药剂催熟的芒果不存在安全隐患。(新华网4月2日)水果消费者必须接受这样的事实:如果自身不在水果生长地,甚至只要不是自己种果树然后亲手从树上采摘水果马上食用,就很难吃到原汁原味的放心水果。待到水果成熟才采摘、装箱、运输、批发、零售的话,购买者得到的便是早就烂腐而不可食用的。所以,果农一般只能在水果尚未成熟时便采摘卖给收购商。收购批发商为了降低成本,也不可能建造租用太多的仓储地存放收购来的不成熟水果,等待其自然成熟再批发给零售商。所以使用一些手段催熟是必然的。作为水果的终端消费者,希望购买的水果能够安全食用而不至于危害身体健康,也就是希望催熟水果的手段是安全的、科学的、不留后遗症的。事情总是常陷于两难尴尬。科学安全的催熟手段可能是成本高昂的,价格高昂的水果是没有
    2023-06-07
    240人看过
  • 岂能漠视消费者知情权
    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如今各种新闻媒介上有一道独特的风景,那就是有奖竞猜电话无处不在骚首弄姿诱惑消费者:赶快拨打168、268、2929吧,有各种大奖在等待您去领呢。其中有的让回答一些简单无聊、答案就在旁边的所谓问题,有的干脆什么也不用回答,只需要拨打电话即可。也许有的消费者真的以为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来了。但是且慢,打这种电话是要付费的,而且在一般的市话费之外还要另外收取更贵的信息服务费。引诱消费者拨打收费信息服务电话,却不说明电话的性质及其收费标准,这无疑是在漠视消费者的知情权。虽然不能说人家想方设法吸引读者、听众和观众有什么错,不能怪人家玩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把戏,但问题在于你要尊重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价格的知情权。如果是明码标价,即使价格不太合理,也属于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别人不好说什么不是。退一步说,连自由市场上一些没有明码标价的商品,买之前还可以问问价格并讨价还价呢。可这有奖竞
    2023-06-07
    359人看过
  • 消费者如何使用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就是消费者的知情权。毫无疑问,消费者有权询问、了解所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经营者有义务真实地向消费者说明所提供服务或商品的有关情况。消费者只有在对某类商品或服务有所了解的情况下,才会购买、使用该类商品或接受服务。因此,知情权是消费者参与消费活动的前提。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这些可以说是知情权的具体内容。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利要求经营者就上述知情权的具体内容提供信息。作为经营者,诚实信用是交易双方应遵守的基本准则,是最起码的商业道德。从
    2023-05-01
    405人看过
  • 知情权在消费者权益中的含义
    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的知情权主要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标明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2、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和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情况;3、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现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就是消费者的知情权。毫无疑问,消费者有权询问、了解所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经营者有义务真实地向消费者说明所提供服务或商品的有关情况。消费者只有在对某类商品或服务有所了解的情况下,才会购买、使用该类商品或接受服务。因此,知情权是消费者参与消费活动的前提。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
    2023-07-16
    224人看过
  • 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权主要涵盖哪些内容
    人格尊严乃是消费者人身权的主要构成要素,涵盖了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肖像权等等诸多方面。尊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乃属消费者基本权益之一。实际状况中,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权最为普遍的现象便是对其进行侮辱,这其实就是侵犯消费者名誉权的具体体现;除此之外,还存在着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随身携带物品的行为,乃至限制消费者人身自由的恶劣行径。《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2024-08-16
    103人看过
  • 发展中的消费者知情权主体
    【导读】消费者知情权是一个从无至有,逐渐发展扩张的新兴权利,尤其是从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消费者问题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日益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方兴未艾,权利触角的膨胀必然带动义务主体范围的扩大,至今为止,我们不能明确的统筹义务主体的范畴,只能用发展中的义务主体涵盖归类。消费和知情权作为绝对权力,义务主体应该是不特定的一般人,但是由于知情权的特殊性,其义务主体和其他侵权法义务主体相比,具有一定特殊性,一般认为,消费者知情权发展到第三个阶段应该至少包括以下义务主体:第一,出卖人。出卖人即商家是最为传统的义务主体,自从古代法中买卖合同中存在的瑕疵担保义务开始,商家就成为最早的消费者知情权义务主体。商家的义务主要集中在以诚实信用为核心的告知义务、瑕疵担保义务等。值得一提的是,告知义务范畴极广,也是个发展中的概念,《罗马法》时代的瑕疵公示早已不能满足现代法律要求,告知义务不仅要说明商
    2023-06-07
    172人看过
  • 开发商欺骗消费者的知情权
    购房置业是消费者家庭生活中举足轻重的一件大事。房地产经营者理应向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房和售后服务。然而有一小区的开房商谎报房子面积的大小,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42平方米新房缩水至133平方米2013年2月,中山市沙溪镇中信左岸小区7栋业主纷纷接到开发商的通知,要求他们各自前往签署一份房产面积确认书,确认产权面积由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142平方米变成133平方米。面积少了接近10平方米,业主们认为不能接受。3月,108名业主联名写了消费者投诉信并选出了业主代表前往中山市消委会投诉,请求消委会协助解决。开发商隐瞒事实开发商始终坚持是由于国家政策导致面积差异,因为他们是根据规划部门相关文件要求计算报建面积,即阳台建筑面积计算应依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后计入项目用地的容积率;当阳台的进深超过1.8米时,还应将其超出1.8米部分按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全部计入项目用地的容积率。法律分
    2023-06-07
    219人看过
  • 关于消费者知情权有哪些内容是必须要知道的
    一、关于消费者知情权有哪些内容是必须要知道的关于消费者知情权有以下内容是必须要知道的:1.关于商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2.关于商品的技术状况;3.关于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及商品的售后服务情况。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简称为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二、消费者知情权被侵犯怎么办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品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
    2023-08-08
    134人看过
  • 详解消费者投诉误区
    消费者投诉
    1.哪些消费行为受《消法》保护误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因此,非此对象的消费投诉不属消协的受理范围。分析:的确,不是所有消费纠纷都可以投诉。但《消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这就是说,除了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法》保护以外,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也受《消法》保护,消协对此类投诉也应受理。2.是否消费者购买商品出现问题后都可投诉误区: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在两种情况下出现问题投诉,消协不予受理。一种是商品已超过“三包”期,另一种是商品出现使用不当、人为造成的损坏。分析:消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仅限于商品在“三包”期内,“三包”期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协依然应当保护,所以不能说商品超过“三包”期后出现问题,消费者投诉,
    2023-05-01
    427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者权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知情权
    词条

    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服务前有权获得充分、明确、真实的信息,包括产品特性、价格、质量、安全性等方面的信息。 这一权利旨在确保消费者能够做出理性、明智的消费决策,防止商家隐瞒或误导消费者,从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知情权要求企业... 更多>

    #知情权
    相关咨询
    • 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包括哪些?消费者知情权的主要内容和范围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01
      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形态的不同情况,对有些商品的各类信息情况没有必要面面俱到,而对于另一些商品和服务其应当披露的信息则可能超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款所规定的范围,其具体内容应当依据不同商品或者服务具体分析权衡决定。总之,凡是消费者在选购、使用商品或服务过程中与正确的判断、选择、使用等有直接联系的信息,消费者都应有权了解。具体说来,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大致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关于商品
    • 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消费者知情权知悉真实情况的,有什么法律依据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4
      消费者的知情权即知悉真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这是消费者决定是否购买、使用某种商品或接受某种服务的前提。为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在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的同时,又进一步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
    • 我想了解一下消费者知情权如何解决
      广西在线咨询 2024-09-22
      可以选择以下维权方式: 一、协商和解。 二、投诉调解。 三、行政申诉:与经营者达成和解,可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作出调解书。 四、提请仲裁: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调解并作出判断或裁决。 五、提起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
    • 消费者权利的概念是什么?消费者享有的知情权或者权利包括哪些内容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
      消费者权利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总统肯尼迪提出的,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总统向美国国会提出了一份《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国情咨文》,其中表述了消费者具有四项权利:第一,获得安全商品的权利;第二,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三,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第四,意见被尊重的权利。消费者知情权即知悉真情权或取信息权,是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我国学者认为知情权的内
    • 什么是消费者知情权知情权包含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7
      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相对应的是经营者的告知义务。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规定,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