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和普通债权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1 15:51:18 244 人看过

一、职工债权和普通债权有什么区别

职工债权和普通债权的区别是还债顺序不同,普通债权,指不能优先受偿的债权。公司破产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最后的是普通债权。职工债权是指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为我国破产法上的职工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二、债权转让需经债务人员同意吗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但是要告知债务人。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三、转让债权合法吗

债权转让是合法的。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音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所以债权转让当然是合法的。不过如果债权属于下列债权的,则不能将其进行转让: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畸去律规定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四、债权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的流程:先由债权人与受让人进行协商;然后依法订立书面的债权转让合同;再由债权人及时地告知债务人有关的转让事宜;最后由债权人将债权实际地转移给受让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五、债权转让后担保人需要继续担保吗

债权转让的担保人需要继续担保,但是如果债权人没有通知保证人,则该转让行为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如果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转让没有经过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转让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0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物权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有什么区别?
    1、本质不同物权请求权是指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妨碍或者有被妨碍之虞时,物权人为恢复其物权圆满状态,得请求妨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请求权是指在物权受到侵害并发生财产损害时,物权人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的权利,它是一种索求性、进取性的请求权,其典型的民事责任形式即是赔偿损失责任。2、诉讼时效限制不同债权请求权的行使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而物权请求权很难适用诉讼时效。物权请求权的实现不以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为前提。而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加害人造成了受害人现有财产或非财产性损害。一、请求权的内容有什么?1、债权上的请求权:赔偿损失请求权,基于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请求权;2、物权上的请求权:确认所有权,排除妨碍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消其特点是:(1)具有相对性;(2)具有非公示性;(3)大多表现为实体权利。请求权作为独立的实体权利,连接了
    2023-06-21
    396人看过
  • 破产债权什么不同于普通债权
    一、破产债权什么不同于普通债权1、履行债的意愿不同。普通债权是当事人依一定法律事实,由合同约定或民法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它的履行是由债务人根据债的内容自愿完成的,而破产债权具有明显的强制性,要通过破产程序而受到清偿。2、履行债的程度不同。债权人的权利是通过债务人的行为或不行为而实现的,它一般不受债务人财产的限制,债务人在完成特定行为中必须如数完成义务。而破产债权则要受债务人财产即破产财产价值的限制。破产债物人仅在破产价值内履行债务,或如数履行、或不如数履行(比例偿还),甚至根本不履行。3、产生的条件不同。债权的享有人在享有债权的同时,往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而破产债权人是在债的关系中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享有财产请求权,债权是破产债权取得的前提和条件。《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
    2024-01-19
    398人看过
  • 普通债权和罚金什么先执行
    一、普通债权和罚金什么先执行普通债权先执行。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二)退赔被害人的损失;(三)其他民事债务;(四)罚金;(五)没收财产。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医疗费用受偿后,予以支持。《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二、普通破产债权有什么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
    2024-01-04
    64人看过
  • 债券与债权有何区别通俗
    一、债券与债权有何区别通俗债券与债权的区别,通俗来讲,可以这样理解:1.债权是一种权利,它代表了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一种要求权,即要求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相对的,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2.债券,则是这种债权关系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它更像是一种凭证或合同,证明了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债券通常由债务人(如政府、企业等)发行给投资者,承诺按照一定条件(如利率、期限等)支付利息并偿还本金。二、债权是什么有哪些特点债权是民法上的一种权利,它指的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特定义务的权利。债权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相对性:债权是一种相对权,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产生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2.请求权:债权人只能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来实现自己的权利,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财产或行为。3.平等性:在同一债务关系中,所有债权人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他们的债权没有先后顺
    2024-08-08
    403人看过
  • 破产清算普通债权清算有怎么样的区别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普通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后,由公司股东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织,依法定程序自行进行清算。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因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因设立的宗旨业已实现或根据无法实现而解散,公司因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解散等,都适用普通清算。关于清算组会计科目的设置清算组可以参照《暂行规定》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并编制会计报表,以满足清算工作中基本会计核算的需要。但实务中感到《暂行规定》中制定的23个会计科目不能完全反映和核算清算工作中的经济业务,因此,笔者考
    2023-02-16
    460人看过
  • 普通债权质押与其他权利质押的区别
    (一)标的性质不同普通债权质押标的为普通债权,即通常意义上的记名债权,而非证券表示的债权,它是一种相对权、请求权;股份质权的标的在实质意义上是一种社员权,而知识产权质权的标的是无体财产权,是绝对权,对世权。(二)设立形式不同普通债权质押设立形式因各国立法不同而存在差异,一般分为两种,一种仅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而无须其他形式;另一种则为书面形式。但对于证券债权而言,一般以交付为要件,而股份质权、知识产权质权则需订立书面合同,并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三)实现方式不同普通债权质权的实现与其他权利质权实现虽然大体相同。但普通债权质权人实现其质权要以债权人的身份向入质债权的债务人即第三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通过变卖、拍卖等方式加以实现;而股票、知识产权均可以通过拍卖及变卖方式实现。(四)风险程度不同普通债权的相对性及其入质条件的简单和缺乏彰显其权利存在的有价证券,使得其实现往往更依赖于出质人
    2023-04-16
    439人看过
  • 普通债权债务合同诈骗两者之间的区别
    一、普通债权债务合同诈骗两者之间的区别根据我国《刑法》第224条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规定,一般认为,合同诈骗罪与无力履行债务的区分,关键的是把握两个特征:一是以虚构的事实骗取对方订立合同;二是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根本上就不想履行合同债务,这一点一般表现在客观方面是根本没有履行的能力或者虽然有履行能力但表现为拒绝履行,或者以藏匿等手段极力表现自己没有履行能力。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既是合同诈骗罪的必要条件,也是合同诈骗罪与普通债权债务相区别的关键。因此实践中准确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十分重要。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在签订、履行合同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一)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的:1、虚构主体;2、冒用他人名义;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单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
    2023-08-17
    64人看过
  • 私法债权和公法债权的区别
    1、举债目的不同国债:弥补赤字,经济建设、宏观调控私债:营利性2、信用基础不同国债:政治权力和国家掌握的各种社会资源私债:个人的财产和收入一、开放式基金的分类有哪些开放式基金的分类:1、货币型基金,货币型基金的资金主要投资于国债、企业债券、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具有风险小收益稳定的特点;2、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的主要投资对象是国债、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具有风险相对偏小,收益比较固定的特点;3、混合型基金;4、股票型基金。二、企业所得税的调减1、扣除超过标准的费用,不能入账的成本做所得税纳税调增:即:不能做税前扣除,增大应纳所得税所得额;2、对免税收入,在所得税计算中做了纳税计算部分做所得税纳税调减,以减少企业的纳税额,比如:企业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是免税的,这部分就要做应纳所得税所得额减少。然后用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然后根据这个来算企业所得税。三、个人所得税逾期缴款影响企业信用等
    2023-06-29
    405人看过
  • 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有什么区别吗?
    (一)区分核心:意思表示之不同物权债权行为的区分是物权债权区分逻辑推导之结果。民法的核心是意思自治,以此为前提,由于两者客体的不同,主体对物权和债权所抱有的目的,产生法律后果的预期也会不同。物权行为,作为一种有着独立意思外观和成立方式的行为,一旦完成,物权即发生变动。而债权行为,在涉及物权方面变动之时,其单纯是旨在发生物权变动,是以物权产生变动为目的,而非以物权产生变动为效果。所以行使物权和债权过程中,意思表示的差异导致相对应的法律行为当然产生不同。因此,物权与债权的二分法在逻辑上必然引起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二元划分。(二)区分关键:物权行为理论要想准确做到物权与债权行为的区分首先需要完整的认可物权行为理论。物权行为理论的相关内容虽然早在罗马法中就有一定的呈现,但真正确立还是在大陆法系民法最为完备的国家:德国。受其影响,在成文法民法国家和地区中,物权行为要件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1、独立原则
    2023-03-02
    206人看过
  • 债权抵押和债权质押的区别
    债权抵押和债权质押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们所涉及的担保物类型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其次,设立担保物权所需满足的条件也表现出各自的特殊性;最后,同样的财产能否在后续的法律活动中再次成为担保标的不得而知。举例来说,如果某一财产的价值能够充分满足两个或以上债权机构的需求,那么,作为抵押人的当事人便可以同时或依照时间顺序为同一份财产向两个或者更多的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从而形成两个甚至多个抵押权的状态。《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
    2024-04-30
    413人看过
  • 普高和职高有什么区别
    法律综合知识
    职业高中是从高中开始分专业。普通高中则不分专业,职业高中的重点是培养中等专业技能的人才。1.升高中难易这个不用过多的解释,考取职高要比考取普高要容易的多。只要成绩不是很差就可以上职高的。2.学费高低上职高的费用要比上普高的费用低,比上普高自费档更是低很多。国家还对职高生补贴3000元学费。3.所学知识实用性普高开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职高开设:语文、数学、英语、专业课。《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九条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九条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
    2024-04-20
    135人看过
  • 什么是共益债务?共益债务与普通债务有什么区别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1、破产申请受理后因与债务人有关的诉讼或仲裁发生的费用是否属于共益债务。破产案件受理后,管理人为收回破产财产提起诉讼、申请仲裁以及进行其他法律程序所支付的费用,管理人以债务人的名义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等等,这些费用是属于破产费用还是共益债务,存在不同的理解。2、双务合同继续履行前已产生尚未支付对方合同当事人的债务是否属于共益债务。破产法第42条规定,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共益债务。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该共益债务是否包括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已经产生而未支付给相对人的债务(包括违约金等违约损害债务),存在理解上的分歧。3、共益债务必须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破产程序开始后,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可分为两大部分:破产程序开始前发生的债务为破产债权
    2023-04-02
    122人看过
  • 什么叫债权债务?债权和债务分别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的基本含义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二、债权的基本概述1、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2、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①契约。或称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②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
    2023-01-29
    161人看过
  • 有质押权的债权是否属普通债权
    债权是质押权有效存在的前提,设定质押权是为了将来能够使债权得到履行。质押权是常见的一种担保方式。设定了质押权的债权优先于没有设定质押权的债权(普通债权)受偿。一、抵押权与质权谁的效力优先法律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然而按照物权效力的一般原理,同一财产上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由于抵押权和质权均为担保物权,抵押权和质权具有相同的效力,原则上应以抵押权和质权设定的先后顺序受偿,抵押权和质权顺序相同的,按照抵押权和质权各自担保的债权比例清偿。按照物权的一般原理,成立在先的物权优于成立在后的物权,因此在同一财产上先设定质权的,原则上应当依质权在先、抵押权在后的顺序清偿。但是抵押权登记公示的时间是确定的,而质权的设定时间难以认定,担保人有可能在设定抵押后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以质权设定在先为由,对抗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然而要推定担保人恶意必须有一定标准,根据
    2023-03-31
    14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税款债权与普通债权区别和联系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2-24
      税收债权,是指税收债权人请求税收债务人为其给付的权利,即国家请求纳税义务人交纳税款的权利。税收债权是财产权之一种,可以用货币来衡量和评价,税收债权的标的物主要是货币。与一般债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债权人为国家。双方权利义务不平等。不是等价有偿的。
    • 税款债权和普通债权区别,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10
      税款债权和普通债权区别是:税收债权产生的法律基础是公法而非私法,是公法上的权利,所体现的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而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税收债权的权利主体是国家,具有不同于一般主体的特殊性。税收为国家行使管理职能所必需,具有公益性。
    • 民法典规定普通债权和共益债务的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4-08-30
      共益债权与普通债权的差别主要在于:共益债权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后,普通债权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前;共益债权与破产费用在清偿时优先于其他债权,包括普通债权、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和劳动债权。破产法对于普通债权要求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职工的劳动债权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公示,即采取直接确定的方式。对于共益债权是否申报,破产法没有规定。由于共益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后才发生,优先受到
    • 普通债权对应什么债权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1
      普通债权是指不具备优先受偿的特殊条件,但在破产债权中占主要份额,仅次于优先破产债权受偿的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享有普通债权的债权人一般是无担保的债权人。 在债权受偿方面,无担保债权人的地位是非常不利的。经验表明,各国破产法常将对有担保债权人的保护放在重要地位。破产法中的按比例分配原则仅仅是在同一类别的债权人之间按比例分配而已,对所有债权人按同一比例分配是不可能的。在大多数破产案件中,财产都被有担保债权
    • 普通破产债权和共益债务的区别是怎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2
      两者在具体所指的范围上存在差别。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序的进行和债务人财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常规性和程序性支出,具有消极意味。共益债务则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使债权人共同受益而产生的债务,如为增加债务人财产而履行双务合同等,更具积极意味。 普通破产债权和共益债务的区别如上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