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4 10:00:39 301 人看过

离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庭审、收集离婚证据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1、有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2、有申请回避的权利;3、有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4、有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文书的权利;5、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6、有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要求重新鉴定、勘验、补充调查的权利;7、有进行辩论的权利;8、有请求法庭支持调解、自行和解的权利;9、有查阅庭审笔录并申请补正的权利;10、原告有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予以承认或反驳提起反诉的权利;11、有提起上诉的权利;12、有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权利;13、在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二年内有申请再审的权利。

离婚官司的期限怎么判

离婚官司中的法定期限是三到六个月。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先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审理,若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1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哪些权利是刑事诉讼中当事人所共有的
    一、哪些权利是刑事诉讼中当事人所共有的刑诉法中当事人所共有的的权利有:1.以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2.申请回避。3.对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4.被告人、被害人有进行陈述的权利。5.当事人对公诉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的物证有辨认的权利等。二、刑事诉讼的时效期是多久刑事诉讼的时效期是多久,要视情况而定: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三、刑事诉讼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一般情况下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起诉状。这里所需要提交的起诉状,包括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除了提交起诉状,当事人还需向人民法院提
    2023-06-04
    192人看过
  • 车祸诉讼当事人有何权利
    1.管辖异议的提出权一般来讲,任何交通事故是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交警部门处理的。但如果情况特殊,可能导致管辖不清,又或者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警部门不方便直接管辖(比如交警部门民警就是案件当事人)。当事人可以就此向县级交警部门的上级机关提出异议,由上级机关决定指定管辖还是移送管辖。2.对交通警察、检验人、鉴定人提出回避如果当事人持有证据证明交通警察、检验人、鉴定人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的;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存在某种利害关系的;或者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可以对其提出回避申请。交警部门必须在两天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相关当事人。3.知悉办案交警联系方式办案交警负责全案的调查取证事务。当事人可能会有事故情况向其反映,或者需要其提供帮助,所以确保当事人与办案交警及时沟通极为重要。故法律赋予了当事人知悉办案交警联系方式的权利。4.事后请求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有些当事人在事故发生时由于对
    2023-06-14
    476人看过
  • 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当事人承担哪些诉讼义务?
    一、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1、委托代理人;2、收集提供证据;3、申请回避;4、放弃、变更和承认、反驳诉讼请求;5、进行辩论;6、请求调解;7、自行和解;8、在法院规定的范围内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9、申请执行。二、当事人承担哪些诉讼义务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2、遵守诉讼秩序;3、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4、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和调解书;5、按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
    2023-04-18
    426人看过
  • 如何保障诉讼当事人权利
    第一,法律保障诉讼当事人有上诉,或者申诉的权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
    2023-02-16
    157人看过
  •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诉讼权利如何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共同诉讼简介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含两人)以上的诉讼。在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的原告一方或被告一方都只有一人。但在某些纠纷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为两人以上,形成诉讼时,原告或被告一方或双方均是多数,这就形成了一种特殊的诉讼形态--共同诉讼。共同诉讼属于诉的合并,其意义在于简化诉讼程序,避免法院在同一事件处理上作出矛盾的判决。共同诉讼的特征与当事人为一对一的诉讼相比,共同诉讼具有下列显著特征: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这是共同诉讼的本质特征,也是区分共同诉讼与单独诉讼的标准。诉讼主体为二人以上的多数当事人这一特征,给共同诉讼带来了一系列独特的问题,如共同诉讼人中一人来参加诉讼当事人是否适格,多数当事人诉讼行为的关系如何等。2、多数当事人在同一诉讼程序中进行诉讼。
    2023-06-14
    443人看过
  • 男方在离婚诉讼中诉讼权利的限制分析
    男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但双方可以同意离婚。但男方在怀孕期间不得提出离婚并非绝对,在特殊情况下,出于对男女双方利益的综合考虑,法律允许男方提出离婚。主要有:1、女性怀孕是婚后与他人通奸造成的;2、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3、男人受虐待,不堪忍受;4、一方对他人有害的,人身安全等。民法典1082男方离婚诉权限制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任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而对男方离婚请求权的一个限制。但这条限制不是绝对的。1、这一规定只是推迟了男方提出离婚的时间,并没有从实质上否定男方的离婚要求。期间届满后,男方仍可依法行使其离婚请求权。2、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的,不受本条限制。这是因为,本条规定的目的在于保
    2023-07-08
    432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离婚诉讼步骤
    起诉离婚的,由请求离婚的一方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受理后,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双方确实已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律规定应当准予离婚。对方怎么起诉离婚可单方起诉离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优先进行调节,调节无效,会准予离婚。起诉离婚需要写离婚起诉书说明起诉离婚理由、财产分割请求和孩子归属要求。另外还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据等。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判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3-07-08
    251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如何行使诉讼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提起诉讼来处理属于自诉案件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提起诉讼来处理属于自诉案件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包括以下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当事人如何处理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由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判。在处理自诉案件时,当事人需要按照法院的指示进行操作,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及时和有效的处理。首先,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在提交
    2023-08-27
    418人看过
  • 侵害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案件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发现侵害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案件,要履行审判监督的职权,对案件进行监督。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审判活动中是否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一)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受理违反管辖规定的;(二)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定审理和送达期限的;(三)法庭组成人员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依照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四)法庭审理案件违反法定程序的;(五)侵犯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的;(六)法庭审理时对有关程序问题所作的决定违反法律规定的;(七)违反法律规定裁定发回重审的;(八)故意毁弃、篡改、隐匿、伪造、偷换证据或者其他诉讼材料,或者依据未经法定程序调查、质证的证据定案的;(九)依法应当调查收集相关证据而不收集的;(十)徇私枉法,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十一)收受、索取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律
    2023-06-14
    281人看过
  • 作为诉讼当事人,可以行使哪些诉讼权利?
    诉讼当事人权利: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被告可以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应诉和答辩,并可以提起反诉;被告提出管辖异议;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申请回避;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或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其他。可不可以将合伙组织本身作为诉讼当事人1、将全体合伙人均列为当事人此观点从“诉讼标的共同”来理解分析,认为合伙诉讼是必要共同诉讼,诉讼标的共同是复数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的诉争的民事权利义务系属于同一民事法律关系或者以同一民事法律关系为根据。其表现形态之一是:复数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诉争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复数当事人共同为一方主体,它们有共同的、一致的、不可分的民事权利义务,如果共同权利人或共同义务人有遗漏,应驳回起诉。在合伙诉讼中,由于个人合伙的特征之一是“合伙经营”,而合伙经营的经营者是全体合伙人,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具有共同的、一致的、不可分的权利义务关系,故应将全体合伙人作为诉讼
    2023-07-26
    140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设立当事人诉讼的构想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了行政诉讼一审的四种判决及适用条件,第66条规定可非诉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解释》又增加了驳回诉讼请求和确认判决两种判决形式。以法院判决权的性质划分,我国行政诉讼类型主要有撤销之诉,变更诉讼,履行诉讼,确认诉讼,行政赔偿诉讼。由于受我国行政诉讼历史原因的影响,使我国行政诉讼打上了时代的烙印,从而导致我国行政诉讼类型的不发达和诉讼程序简单化。因此,在我国行政诉讼类型中没有当事人的诉讼的规定。设置当事人诉讼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既涉及民事权益,又与行政权的运作相关的有关行政争议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国目前的行政诉讼中不存在当事人诉讼这种类型,但我们可以借鉴外国的一些先进立法经验。比如日本,其行政诉讼立法中将不服行政裁决的诉讼从目前的撤销诉讼中分离出来,确立相对独立的当事人诉讼。
    2023-06-06
    55人看过
  • 离婚诉讼离婚诉讼中的诉权离婚诉讼有哪些具体内涵
    (1)离婚诉权是婚姻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的一种权利;(2)离婚诉权是夫妻双方的平等权;(3)离婚诉权的行使需要有一定的离婚理由或条件;(4)离婚诉权行使的结果不以婚姻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一、离婚判决书相当于离婚证吗?诉讼离婚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的一种方式,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离婚判决书就是相当于离婚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诉讼法的规定,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另外,判决宣告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二、起诉离婚写的离婚诉讼书有什么用离婚诉讼书有下列作用:1.离婚诉讼书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予以立案、受理的凭证。2.离婚诉讼书是人民法院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和审理的基础,通过离婚诉讼书可以使法院了解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为公正、合理地解决纠纷打下基础。3.离婚诉讼书是被告应诉答辩的依据。4.当事人提交离婚诉讼书是其行
    2023-04-10
    418人看过
  • 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公诉案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的期限刑诉第33条第2款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的期限刑诉第33条第2款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公诉案件,应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期限刑诉第40条第2款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3日以内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期限刑诉第40条第2款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申请继续进行诉讼活动的期限刑诉第80条从障碍消除后次日起5日以内
    2023-06-13
    265人看过
  •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诉讼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诉讼中的权利包括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查阅与案件有关材料、复制与案件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范围包括哪些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立的人,称为原告。与原告相对的一方,被控侵犯原告权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称为被告。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是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
    2023-07-25
    404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诉讼离婚应该如何上诉,诉讼离婚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24
      当事人上诉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诉讼离婚当事人有下列权利: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辩论权。 5.自行和解的权利。 6.查阅庭审材料的权利。
    • 民事诉讼中追加当事人当事人追加民事诉讼权利有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7
      最高人民法院对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一些意见:57、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未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通知参加的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58、人民法院追加联合起诉当事人时,应通知其他当事人。应追加的原告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不想追加的诉讼
    • 当事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2
      《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一)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2、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 3、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4、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二)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 2、申请回避的
    • 离婚诉讼中,如何收取一方当事人对律师的诉讼费、诉讼费、诉讼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4
      风险代理通常有以下两种收费方式:1、签订合同后支付少量律师费或不支付,双方约定风险代理收费比例胜诉后支付,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所发生交通费等办案费、法院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其它费用由当事人承担;2、签订合同后当事人按约定的比例预付部分或全部代理费,根据案件胜负等结果,当事人补足代理费或律师退还代理费。法院的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风险代理的收费比例是多少呢?通常,根据案件的难度、标的额的大小、
    • 刑事诉讼中有哪些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中律师享的权利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10
      刑事诉讼中参与人包括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当事人之外,参与诉讼活动并在诉讼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参与人。 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依法执行辩护职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个人干涉的权利; (二)阅卷权; (三)会见、通信权; (四)经许可或同意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与取证的权利; (五)申请延期审理的权利; (六)发问权; (七)对证人、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