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胜诉权和实体权的差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0:53:17 435 人看过

胜诉权和实体权的区别:实体权利指的是债权等由实体法调整的权利,与诉讼权是一种相对应的概念。胜诉权指的是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有法律和证据支持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当事人的胜诉权。当实体权利受到侵害时,公民有权提起诉讼,但是如果被依法辩护或超过诉讼时效后,就会丧失胜诉权。

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区别

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立法程序法等。简言之,实体法就是规定犯罪分子犯了什么罪,有什么依据,该如何判决的法律,而程序法就是规定某个法律如何执行,执行过程中应该遵照什么顺序,有哪些程序,怎么走才算合法,它不涉及具体违法犯罪的判定,只规定执行程序是否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

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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