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被告人有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08:40:45 56 人看过

认定被告人有罪,主要从以下几个犯罪构成要件来确定:

(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

(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行为人的罪过(包括故意和过失)是一切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主观方面要件,有些犯罪的构成还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特定的犯罪目的。

(三)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四)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某些特定犯罪的构成还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发生在特定的时间、地点或者损害特定的对象等。

《刑法》

第十三条犯罪概念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一、什么是被告人自行辩护

(一)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自己为自己所作的辩护。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重要方式,它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始终,无论是在侦查阶段,或者是在起诉、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自行辩护。

(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只能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起诉、审判阶段也都有权自行辩护。自行辩护是目前我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重要的途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他们对是否实施了犯罪、如何实施的犯罪,以及犯罪的后果等情况最清楚,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会竭力地提供对自己有利的各种事实和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法律应当充分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行辩护权。

二、刑事被告人有哪些权利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充分权利:

(一)有权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二)有权申请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三)有权自行辩护和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

(四)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自己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五)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讯问;

(六)有权参加法庭审理,申请审判长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或者经审判长许可直接发问;

(七)有权辨认物证、书证;有权了解未到庭证人的证言、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八)有权阅读法庭审判笔录并请求补充、改正;

(九)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十)有权参加法庭辩论,并在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十一)有权对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提出上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权提出申诉;

(十二)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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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8日 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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