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签的劳动合同有霸王条款属于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劳动合同为无效或部分无效,要求用人单位更正相关条款,因用人单位违规对劳动者造成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设立霸王条款无效
胡小姐辞职后,公司拿出当初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条款而拒付其应得报酬,一场官司在所难免,法院判决——劳动合同中霸王条款无效.
劳动者依法主张自己应得的报酬,而用人单位却拿出合同条款拒绝支付。最终,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该合同条款为霸王条款,判决无效。
用人单位拒付工资不服仲栽
2002年10月起,胡小姐在本市一家机械公司打工。1年后,由于胡小姐工作努力,公司对她较满意,即于2003年12月31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公司从员工应得工资中每月提留200元,作年终分配;员工受聘期间辞职或辞退,从离职之日起脱离关系,所提留的基本工资与其他应得报酬全部作为自动放弃,不再享受一切福利待遇。胡小姐当时对此心存疑虑,但考虑到找份工作不容易,便在合同上签了字。
去年6月15日,胡小姐因感到身体不适,工作起来力不从心,便向公司书面提出辞职,并一直工作到7月中旬离开公司。但在工资结算时,公司克扣了当年1月至5月的提留工资1000元及六七月份的工资1800元。胡小姐觉得公司的做法没有道理,几次催讨,但公司都以合同为由拒绝支付。无奈之下,胡小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支持了她的请求。于是,公司不服仲裁向法院起诉,要求驳回支付工资的请求。
辞职员工当初签约于法无据
法庭上,原告机械公司认为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辞职,所提留的工资与其他应得报酬全部作自动放弃的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故对原、被告双方是具有约束力的。而被告胡小姐则认为双方有关放弃权利的约定违反了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属于无效条款,原告应据实支付被告工资报酬。因此,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定约定有失公平公正
奉贤区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的劳动关系是不争的事实,胡小姐理应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原、被告虽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被告在辞职或被辞退的情况下,放弃被提留的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但是该约定有失公正,变相剥夺了劳动者的权利,属无效条款。据此,判决对原告机械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并支付被告胡小姐2004年1月至5月的提留工资1000元、6月份工资1360元和7月份工资450元,合计人民币2810元。
判决后,原告不服,上诉至一中院。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于日前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法官点评
劳动关系的建立有别于一般民事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地位并不完全平等,用人单位往往处于相对的优势地位。因此,有关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作出了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相应规定。
本案中,公司与胡小姐之间签订的上述合同条款,内容显然加重了劳动者的责任,违反公平合理的原则,据此应认定为无效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霸王条款的合同有效吗,劳动合同中存在哪些霸王条款
55人看过
-
霸王条款的合同一定要签字吗
415人看过
-
商场铺位租赁合同里的“霸王条款”该如何处理?
230人看过
-
签劳动合同附带协议小心霸王条款
107人看过
-
如何处理霸王式合同
184人看过
-
合同对霸王条款买房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100人看过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
2022年签了霸王条款如何处理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011、签了霸王条款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条款或确认条款无效。合同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2、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
签的霸王条款就合同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1签订霸王条款合同的,可以请求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用来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声明或者行业惯例等。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因此,签订霸王条款合同的,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
什么是霸王条款,霸王条款如何处罚呢?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6工商部门将依照国家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对使用霸王条款的经营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现在你应该清楚霸王条框怎么处罚了。
-
在合同中遭遇霸王条款时,该如何应对?香港在线咨询 2024-11-24某些单位对待遇合同的理解存在误区,把劳动合同仅当作劳动者的义务规定,有的甚至涉及“生老病死与单位无关”以及“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变化及劳动者的工作情况调整其工作岗位,劳动者必须服从单位安排”等霸王条款。这样的合同条款违反了法律法规,使得用人单位可以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因此,这些合同条款都是无效的。
-
劳动合同条款有哪些是霸王劳动合同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61、劳动合同的条款违反法律规定 2、劳动合同的内容排除一方的权利或者加重一方的义务的; 3、格式性条款,例如约定诱人的可以直接延长工作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