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患者对医院满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5:07:00 337 人看过

扬州网讯(记者丁云)日前,市卫生局对全市19家二、三级医院出院病人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出院病人对医院的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2.27%。调查显示,市妇幼保健院等11家医院综合满意度超过平均值,占被调查医院的57.89%。出院病人对医院行风状况的总体评价较好,反映“好”和“较好”的占98.87%,有16家医院病人对医院行风满意度达100%,其余3家也都超过90%,没有1人反映工作人员收受红包问题。出院病人对医院工作人员的服务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医生、护士等各类医技人员服务和技术满意度均超过95%;但对医患沟通、医疗收费和医院伙食满意度较低,需进一步加以改进。

一、医疗过错如何处理

由于医疗过错发生了医疗纠纷的,或者住院病人及家属对医疗服务质量不满意或持有异议,首先向科室主任反映,由科主任调查或安排有关人员给患方作出解释或答复。对科室解释或答复的问题若有异议,患者或家属可投诉到医院相关管理部门。若对相关部门的处理还不服的,到法院提起诉讼。

二、医院与居民楼距离要求

一般来说住宅离医院100米远的距离就足够了,医院本身对住宅的居民是没有影响的,不少人认为医院病菌多会传播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因为医院除了病人外,还有家属、医生、护士等群体,这些人在医院内部都没有被影响,医院外面居住区的人就更不会别影响了,之所以要距离100米是从交通、噪音等因素来考虑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20: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纠纷相关文章
  • 患者住院变身亡医院担责五成
    医院对当事人的医疗行为存有过失,其过失与其死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被告的医疗过失行为与患方自身因素,对患者的死亡各承担相同责任。具体分析如下文。因为医院没有及时对病房进行巡视,并未尽到护理职责,结果导致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病变后没有得到及时救治死亡日前,日照市东港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患者家属二十二万余元。据了解,前不久家住日照的李某因病到当地一家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为风湿性心脏病、肺部感染等疾病,随即在医院住院治疗,但在治疗过程中死亡。患者家属认为被告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严重失误,医院的过错直接导致患者的死亡,依法应承担全部责任。应当事人申请,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作出鉴定意见书,认为医方在李某入院后给其口服补达秀、二甲双胍缓释片,存在用药和未尽谨慎注意义务的过失;没有证据证实医方按照一级护理的要求对李某及时巡视,及时发现李某死亡前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抢救,从
    2023-06-05
    276人看过
  • 医院和患者怎么写医患协议书?
    一、医院和患者怎么写医患协议书?医患协议书甲方:_____医院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邮政编码:_____乙方: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邮政编码:_____与患者关系:□患者本人、□法定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其他直系亲属(若非患者本人,必须附授权文件、身份关系证明材料,并出具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或委托授权文件。)甲、乙双方就患者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诊治_____在甲方住院/门诊治疗(住院/门诊病案号__________)期间发生的医疗争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1、(简述治疗经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患者的
    2023-06-01
    302人看过
  • 医院是否对患者家属过失负责?
    不是。每当发生了医疗事故后,都会有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划分的问题存在,那么就需要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医疗事故鉴定的任务是综合分析医疗过失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的责任具体分为了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以及轻微责任,在不同的事故责任下,当事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医院漏诊构成医疗过失承担25%赔偿责任中国法院网讯病人就医时医院漏诊延误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进行了判决,由医院承担25%的赔偿责任。2006年12月,王强因右下肢疼痛麻木一年、腰痛二月至无锡某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症、右足丹毒、右足癣,2007年2月,王强因右足疼痛伴皮肤潮红、发凉三月再次至该医院治疗,诊断为右下肢闭塞性脉管炎、右第五趾部分坏死,予以抗感染治疗、止痛等处理。半月后,王强主动出院前往上海某医院,诊断为下肢血栓闭塞性脉管炎,随后分别行右足小趾截肢术
    2023-08-13
    465人看过
  • 患者疑第四中心医院多收费医院失误患者埋单?
    内容提要:读者李女士近日向本报反映,她母亲于2009年2月住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脑外科治疗,出院后核算医药费时发现,医院给出的清单比实际用药多收2600余元,之后,她多次找医院核算清单,但医院至今没给出明确答复。读者李女士近日向本报反映,她母亲于2009年2月住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脑外科治疗,出院后核算医药费时发现,医院给出的清单比实际用药多收2600余元,之后,她多次找医院核算清单,但医院至今没给出明确答复。李女士说:“我母亲80多岁了,于2009年2月7日至2009年2月14日因脑栓塞入住第四中心医院脑外神经科后转脑内科。出院后,发现每日住院医药费用清单上结算金额与病人每日实际用药量不符,于是我与脑外科有关人员进行交涉,并于2009年5月7日、13日先后去该科询问主治医生、护士长,二人均称药费结算清单无问题。2009年6月11日,我拿着根据该科手写医嘱单计算出的病人日实际用药量清单,第3次
    2023-06-05
    315人看过
  • 对医生治疗不满患者打伤医生被判赔
    中国法院网讯因对医生的治疗不满,患者王女士打伤了张医生。日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决王女士赔偿张医生医疗费400余元并向张医生赔礼道歉。张医生是北京市某医院妇产科医生。2010年10月31日,张医生正在工作,王女士因张医生对其进行妇科检查产生不适与张医生发生争执,动手打了张医生。张医生经医院诊断为脑外伤后神经反应。庭审中,原告张医生诉称:王女士在张医生不备的情况下,攻击其头部,造成张医生晕厥头痛,恶心反胃,心慌乏力。张医生要求王女士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6000余元,并要求其赔礼道歉。被告王女士辩称:张医生在对自己检查时造成了故意伤害,导致身体现在还不能康复。当时确实打了张医生两个嘴巴,但当时自己肚子特别疼,不可能把张医生打出别的毛病。故不同意张医生的诉讼请求。据悉,王女士已经向法院提起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请求。昌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因原告对其进行的妇科检查造成身体不适与原告
    2023-06-07
    103人看过
  • 医院未收到患者费用便提前出院,这对患者有什么影响吗?
    医院可能会起诉你,还会有其他限制措施,建议不要拖欠医药费。住院实在没钱交医药费,需要借钱缴纳。医院收不到钱,会停止对患者的治疗。因为医院是有规章制度的,当没钱的时候,现在都是电脑系统,不可能开出药来。欠费的情况下,药物就会取不出来,停止治疗了。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想办法,方法一:补齐费用后及时补交费用。请求给予宽限期。作为当事人给医院下软话,目的就是为了能使医院同意你延迟给付所欠的费用,也就是为了给自己争取一个宽限期,让自己能有时间去筹钱给齐所欠的医药费。方法二:跟医院交涉暂时欠款,先办出院。转诊后出院再住院需要再开转诊吗?出院了能不能开转诊证明需要视情况而定,不同地区情况有差异。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一般都是因为治疗期间需要转院开转院。二,出院后再开转院是针对医保情形。三,到原住院地办理转诊证明。四,拿转诊证明去办理转院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
    2023-07-13
    77人看过
  • 医院涂改伪造病历患者如何应对
    及时复印和封存病历。必要时寻求卫生局的帮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
    2023-04-26
    157人看过
  • 医疗事故:患者成植物人医院负全责
    重庆市綦江县法院近日宣判首例因医疗事故导致植物人案,判决被告綦江县某医院赔偿原告蔡某某的误工费、陪护费等经济损失共计654557.11元,切实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2008年4月15日上午9时,原告蔡某某因患痔疮前往被告綦江县某医院住院治疗。当日下午4时,被告对原告行痔疮手术时,被告的麻醉师对原告行骶管麻醉手术后,原告大喊疼痛,被告改用丙泊酚静脉麻醉,继续手术,下午5时45分,原告呼吸、心跳骤停,被告对原告进行抢救,因病情无好转,被告即将原告送往綦江县人民医院住院医治,经过治疗,原告病情仍未好转,现处于植物人状态。经鉴定:该医疗行为属于一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完全责任;原告蔡某某目前为I级伤残;需要定期更换鼻饲管、成人尿布,同时需要配备防褥床垫;完全护理依赖,护理人数为两人。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因被告在对原告的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被告的医疗过失行为是导致原告成
    2023-06-05
    283人看过
  • 医院与患者协商赔偿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计算。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三十年;但是,六十周岁以上的,不超过十五年;七十周岁以上的,不超过五年。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
    2023-07-04
    485人看过
  • 医院侵犯了患者的名誉权构成
    医院侵犯了患者的名誉权。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是否构成名誉侵权,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等四个方面来认定。符合上述条件:1、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名誉权是一种精神性权利,名誉侵权强调的是权利人因其社会评价降低而受到的损害。患者病情公开,引起周围同事、朋友有意回避,给其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2、医院的行为违法:医院虽然没有采取侮辱、诽谤等方式去损害患者的名誉,但医院采取了不适当的方式将患者消息传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8项规定: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人员擅自公开患者患有淋病、麻风、梅毒、艾滋病等病情,致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患者名誉权。所以,医院的行为违法。3、名誉损害与医院的行为是密不可分的,存在法律上的因果
    2023-04-26
    255人看过
  • 住院治疗期间,患者能否随意更换医院?
    可以要求转院的,如果对治疗效果不满意。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因事故受伤而需要住院治疗的,对所住的医院在法律上并没有特别的限制性规定,只要是合理的治疗费用,都是可以度要求赔偿的。而在当事人经住院治疗后,如果对治疗医院的治疗效果不满意的,可以要求转其他的医院治疗,但前提是要由原内治疗医院先办理好出院手续,或由原院出具转院证明,就可以转入其他的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交通事故受伤后转院需要通知保险公司吗交通事故受伤转院需要通知保险公司。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机动车驾驶人有哪些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3、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
    2023-07-16
    352人看过
  • 出院未结账医疗费用会对患者造成困扰吗?
    医院在患者出院以后,如果患者没有进行结算,正常,会把患者的账号进行,封装处理。一般是没有特殊情况,出院后直接办理出院手续。如果是社保住院的在出院以后一周内去医院住院处结算住院费。无法办理出院手续,也就无法办理正常医疗报销,办理住院相关身份信息完整,医院可以追偿相关费用。在此提示:因为现在全民参保,如果是在本地入院,办理出院时可以直接办理医保报销,是否真正欠费才可以确准。出院未结账医保卡能不能在其他医院住院一、转诊证明开具:统筹地区经办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填写转诊内容。(一)按照附件1《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转诊单》要求填写转诊内容;(二)对于参合患者需要异地报销,应填写银行账户等信息,具体内容参见《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数据交换技术方案》;(三)对于未办理身份证的婴幼儿,姓名为之子(之女),为已参合的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和合作医疗证为的证件号码,以保证患者身份的一致性。二、转诊证明一般找主
    2023-07-10
    187人看过
  • 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调解协议书,以此种方式解决医疗纠纷,通常称之为“私了”。由于医患双方医疗纠纷本质上是平等的医患主体双方的民事争议,依据民法自治原则,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和解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或第三方均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协商解决方式,同时,和解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即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达成的协议将归于无效。据调查显示,85%以上的医患纠纷都是通过此种方式解决的。在医疗纠纷激增的今天,医疗纠纷的协商解决方式仍然为有效,也是便捷地解决医疗纠纷的好方法。一、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我国卫生行政部门是政府的一级职能部门,其职责主要是贯彻实施政府的卫生方针政策,保障人民的健康,因此卫生行政部门参与处理解决医疗纠纷是由其职责所决定的,当医疗机构和患者单独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
    2023-03-29
    460人看过
  • 患者在医院跌倒医院有没有责任
    要看滑倒的原因,医院有义务保障地面、环境的安全通行状态,存在不合理的瑕疵致使行人摔伤,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首先应当明确,并非患者在医疗机构就医期间发生的损害都属于医疗损害,只有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才属于医疗损害,否则则属于非医疗行为引起的一股人身损害。一、医院应当承担医疗费用损害赔偿责任吗?如果医院有过错,是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误诊归医院哪个部门管误诊一般是归医院的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具体而言,误诊属于医学过失,并且要注意的是其赔偿的标准是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误诊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2023-02-27
    325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 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可由医患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可以申请行政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还可... 更多>

    #医疗纠纷
    相关咨询
    • 医院对患者摔倒负责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都对此义务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医院属于提供医疗服务的非营利性经营机构,对患者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当然,医院所要承担的这种安全保障的附随义务,并非毫无限制,而是应当在“合理限度范围内”承担。“合理限度范围内”指:主观上要有所预见,客观上要做出一定的防范行为。例如,医院候诊大厅的地面比较湿滑,应该能够预见得
    • 医院医生处理不当对患者造成损害有赔偿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3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在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中也有相关的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
    • 医院对患者手术失误造成死亡怎么赔偿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1
      赔偿金额40-70多万起。赔偿项目:1丧葬费: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3被抚养人生活费4交通费5住宿费6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四、处理途径:1双方协商2尸检、行政处理:卫生局调解,进行尸检、医疗事故鉴定(医方所在地的区或县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初次鉴定或省直辖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再次鉴定)3诉讼:以人身损害
    • 医院给患者开的XX医院应该怎么赔偿患者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1
      没有给患者造成实际伤害的,应该双倍返还药费;造成实际伤害的,结合实际情况赔偿。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未经患者同意医院将子宫切除患者讨权获赔11万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半岛网10月14日讯(记者栾磊)医院医生在未经女患者同意的情况下就将其卵巢及子宫切除。失去了生育能力的周女士一怒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34万元。市南法院于近日做出一审判决,判处医院赔偿周女士各种损失共115459.39元。家住芙蓉路的周女士从2002年以来一直觉得腹半岛网10月14日讯(记者栾磊)医院医生在未经女患者同意的情况下就将其卵巢及子宫切除。失去了生育能力的周女士一怒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