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阅卷要怎么进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20:55:38
63 人看过
1、审查起诉阶段的阅卷范围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携带手续: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证
2、一审阶段的阅卷范围
同上
携带手续: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证
3、二审阶段的阅卷范围
二审阶段,辩护律师除了可以查阅一审阶段检察院向法院移送的所有证据材料,还可以查阅一审法院的正卷(包括一审庭审笔录和辩护词等)
4、死刑复核阶段的阅卷范围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虽然同意被告人委托律师,也接受律师提交的新证据,但不让律师阅卷。
5、再审案件的阅卷范围
再审案件按一审程序审理的,阅卷范围与一审阶段的阅卷范围相同。再审案件按二审程序审理的,则阅卷范围与二审程序相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辩护人阅卷的规定
257人看过
-
什么是辩护人的阅卷权
250人看过
-
辩护人提前几天阅卷
386人看过
-
对刑事辩护律师阅卷权的思考
190人看过
-
怎么为死刑犯进行辩护
437人看过
-
亲属做辩护人能否阅卷
349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犯罪辩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辩护
词条
死刑辩护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事实和刑法规定,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的辩护。 死刑辩护主要是量刑辩护,在一审中主要是辩护犯罪达不到必须适用死刑的程度,找出各种有利的量刑情节,建议法庭采纳不适用死刑。二审的辩护主要是针对死刑立即执行的辩护... 更多>
#死刑辩护
最新文章
#死刑辩护
相关咨询
-
辩护指定阅卷权怎么写山西在线咨询 2023-11-28指定辩护阅卷权是律师可以及时查阅或者复制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或者其他的机关,辩护律师可以向相关的机关申请已经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无罪的证据。
-
刑事辩护中如何做好阅卷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9-301、细致。阅卷要细,根据非法证据排除原则根据不同证据的要求,合法性先撸过,这个工作细节一定要细致,精确到时间,地点,曾遇过个案子,同样的讯问人员在同一个时间段,不同的两个地点,名字出现在2份询问笔录上。 2、汇总,利用便签和EX表汇总,有利,不利的证据都列出来,并且记得备注页码,行数,开庭时会轻松很多。 3、客观,坐在法庭上的除了被告人及其家属,大家都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呢,都是说一知二的人,那种专
-
辩护人什么时间查阅案卷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27辩护人独立地享有阅卷权。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自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
辩护律师的阅卷权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1-08-28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移送审查起诉时,侦查机关应当向人民检察院移交全部案件材料。自案件移送起诉后,辩护律师可以到人民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全部案件材料,包括对嫌疑人有利和不利的证据。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三日内书面通知辩护律师阅卷。”根据这一规
-
阅卷后可以无罪辩护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30如果通过阅读卷宗,发现确实没有构成该罪,可以做无罪辩护,而不管是犯罪嫌疑人口供、同案犯的供述、当事人的口供、受害人的口供,都属于证人证言内,如果认真研究,找出其矛盾点,就能很大程度上赢得辩护的先机,应该矛盾的证据不能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当然这个工作是必须足够专业、细心、每一个卷,在每一张都要全部仔细阅读,找出漏洞,在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证据中进行破坏,作出对嫌疑人罪优质的法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