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送交对方当事人。另一方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
(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只有原审当事人有权申请再审,即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决定其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二)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申请再审。可以申请再审的决定,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依法可以上诉,但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的决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可以申请再审的调解书,包括一审法院、二审法院根据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所作的调解书。
(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本法规定提交再审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再审的一方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如果期限超过2年,即使申请再审的理由充分,也不能启动再审程序。
民事诉讼法没有直接规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但从立法的整体精神来看,,申请再审调解书的时间应当与申请再审判决、裁定的时间相同。(四)申请再审必须符合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案件的法律事实和理由,申请再审必须具备再审的法律事实和理由:当事人申请再审时,应当有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或枉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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