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是什么?
持有当地户口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拥有的全部货币财产总额,人均不超过当地20个月城乡低保标准;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船舶(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除外)和中型以上农机具;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无非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但有“居改非”房屋且兼作家庭唯一居住场所的除外;城镇居民申请家庭成员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当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农村居民申请家庭除宅基地住房、统一规划的农民新村住房外,家庭成员名下无其他商品房);其它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均可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我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月人均301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年人均1718元。
办理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程序有哪些?
个人申请(在户籍所在街道或乡镇直接提出申请)→信息核对→入户核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民主评议→公示→上报(街道办事处、乡镇)→入户抽查(县、区民政部门)→公示→审批(县、区民政部门)→资金社会化发放。
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待遇?
凡是市辖县(市)、区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和60周岁以上人员以及市区重点优抚对象都可以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待遇。
医疗救助有病种限制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有哪些?
城乡医疗救助自2011年8月10日开始没有病种限制。对于医疗救助对象患以下五种疾病,可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1)妇女乳腺癌;
(2)宫颈癌;
(3)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4)儿童急性白血病;
(5)重度精神疾病。
住院医疗救助的标准和救助比例是多少?
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每年可累计享受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医疗救助金。医疗救助对象住院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核销后,对统筹范围内自付费用按60%比例给予救助,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按70%比例给予救助,五保供养对象按100%比例给予救助。凡属于五种重特大疾病之一的,医疗费用在医疗保险部门报销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门补偿后,对于医保统筹范围内或新农合补偿范围内自付费用救助80%,其中城市“三无”人员救助90%,五保供养对象救助100%。
门诊医疗救助项目、标准和救助比例是多少?
市区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收入群体中重病、重残、60周岁以上人员,区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群体在市区23家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B超、彩超,各部位CT检查(不含256排及更高排数CT,不含双源CT),各部位X光检查,各类抽血化验,眼部视野项目检查、耳部声阻抗项目检查、喉部纤维喉镜项目门诊检查时,可携带相关材料和门诊检查票据通过各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网络平台即时享受到上述检查项目规定价格30%的门诊医疗救助金,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1000元。
如何办理医疗救助手续?
医疗救助对象本年度患任何疾病在市区任意一家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共23家)住院治疗或进行门诊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并经过医保部门报销或新农合部门补偿后,可在办理出院手续时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五保证)、保障金存折(卡)、低收入“准予住院医疗救助通知单”在定点医院指定的结算窗口直接办理医疗救助手续,即时获得医疗救助金。
本年度在异地转院治疗的医疗救助对象,其住院费用经我市医保部门报销或新农合管理部门补偿后,可携带相关材料和书面申请书到社区(村委会)申请医疗救助。每季度经社区(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低保中心审核,报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局审批,所获得的医疗救助金进行社会化发放。
申请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条件及所需材料有哪些?
按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老年人、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扶)养能力的,可以申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所需材料:本人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等相关材料证明。
申请临时救助的条件和标准有哪些?
因突发性事件、临时性困难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低保、低收入家庭可在户口所在社区(村)申请临时救助,一次性救助标准为500元-5000元。因子女考入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本科、专科院校,一次性救助标准为500元-3000元。
我市城乡低保家庭和五保供养对象的取暖救助标准是多少?
市区城市低保对象住70平方米以下楼房的只交全部取暖费用的50%,住平房或无房的每个取暖期补助400元;农村低保家庭和五保供养对象每个取暖期补助200元。各县(市)自定取暖救助标准。
新闻所属部门:齐齐哈尔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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