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因传销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20:42:29 188 人看过

夫妻一方因传销所负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如何处理婚前债务

婚前债务,一般由债务人自行清偿;如果一方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清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三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离婚了婚内个人债务要怎么处理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在外借的债务,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存在以下情况可以视为借款一方的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3、一方能够提出证据证明该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

三、共同租赁债务怎么去承担

共同租赁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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