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和可撤销合同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1:01:38 497 人看过

债权人撤销权可撤销合同具有下列区别:

1、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可撤销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中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

2、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债权人固有的、是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可撤销合同则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才可以撤销。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可撤销已生效判决吗

一、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可撤销已生效判决吗

1、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不可以撤销已生效判决。如果认为法院生效判决损害了自身的利益,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二、对债权人撤销权的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对债权人撤销权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2、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1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可撤销合同相关文章
  • 破产撤销权与债权撤销权的有什么不同吗
    1、成立的前提不同。民法撤销权成立的前提是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存续;而破产撤销权除此而外,尚须以破产程序开始为要件。破产程序未开始,不得行使撤销权。2、权利的主体不同。对于民法撤销权的行使,是由债权人自己决定,并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而破产撤销权虽也有债权人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但债权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撤销,而是由破产管理人代表债权人以诉讼方式为之。根据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的职责是管理债务人的财产,而行使撤销权追回被债务人不正当处分的财产则是其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故破产法第31条和第32条明确规定,对于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处分其财产的行为,管理人享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3、适用范围不同。破产撤销权较民法撤销权的适用范围更为广泛,并不局限于债务人恶意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凡是损害了债权利益的行为,无论其是否有恶意(有偿行为须恶意),无论其行为为积极或消极
    2023-03-19
    489人看过
  • 贷款合同的撤销权和效力区别
    1、基于被撤销的行为而进行了权利登记,撤销权人能否要求撤销登记行为。2、对于第三人将因转让行为取得的财产再转让给善意购买人的,债权人是否有权一并撤销再次转让的行为。一、债务人放弃继承权以逃债债权人可否债务人放弃继承权债权人能否行使撤销权,对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有三种: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即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行为之前存在的财产),而非增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行为之后才发生的财产)。放弃的是继承权,虽然也会使债务人的财产减少,从而间接地影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但放弃继承权只是阻止债务人将来责任财产的增加,即放弃增加责任财产的机会,不是放弃现有财产,所有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同时,继承权是基于身份权而产生的财产权,
    2023-04-02
    65人看过
  • 如何行使撤销权撤销可撤销合同
    (一)撤销权的行使主体大陆法认为,合同撤销权的主体为法律着重保护的一方当事人(如受欺诈人、受胁迫人、发生误解的当事人等),另一方当事人不享有此项权利。我国《民法典》关于撤销权的主体采取了有别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作法,采取区别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主体资格的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提起请求,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立案、审理并作出撤销合同的
    2023-03-19
    366人看过
  • 合同撤销权的合同相对人的撤销权是什么?
    一、合同相对人的撤销权1、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这里的撤销权,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未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之前,撤销自己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意思表示。2、在此类合同中,仅有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权,而没有相对人的撤销权,那么,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作出追认前,就不能根据自己的利益来进行选择,只能被动地依赖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或者否认,这对相对人是很不公平的。3、设立相对人的撤销权,正是为了使相对人与法定代理人能有同等的机会来处理这类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二、相对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所谓“善意”,这里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在签订合同之时并不知道或者也不可能知道对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倘若相对人明知对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仍然与对方签订合同,那么
    2023-06-01
    463人看过
  • 合同变更和撤销,有何区别,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特点
    一、合同变更和撤销,有何区别?合同变更与撤销的区别如下:1.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合同的撤销,是对原合同关系的否认,合同关系自始不存在。2.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法律根据;合同的撤销,原则上对过去发生效力,合同撤销后权利义务关系消灭。3.合同的变更首先考虑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达,双方协商一致便可变更合同;合同的撤销更多的是依据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出现法定情形时才可以申请撤销合同。二、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特点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特点:1.订立合同时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2.在提出变更或撤销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某些对社会,对他人无影响的有效要件,如果当事人无异议,则可以正常履行,视为有效合同。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对合同的变更或撤销有选择权。4.经当事人变更符合生效条件的,合
    2023-04-12
    347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行使主体以及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的区别
    一、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行使主体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的区别合同的解除和撤销主要区别在于:1.从适用范围来看,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而且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为场合;解除仅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2.从发生原因来看,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规定的,也有当事人约定的。3.从发生的效力看,撤销都有溯及力,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开始起无效;而解除则往往无溯及力,只有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有
    2023-04-12
    410人看过
  • 撤销权与赠与权有什么区别
    赠与人撤销权种类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二者的区别是:任意撤销权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但是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法定撤销权主要是下列情形: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情形;法定其他情形。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有何法律限制1.赠与财产的权利已转移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2.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3.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论当事人以何种形式订立,不论是否经过公证,也不论赠与的财产是否已转移其权利,赠与人均不得任意撤销。《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
    2023-07-29
    455人看过
  • 合同撤销与无效合同的区分:债权人应如何行使撤销权?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的合同都会因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而使合同不发生效力,从法律后果上来看具有同一性。但两者之间的区别也是比交明显的。有的学者认为,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主要有3个,即:1、从内容上来看,可撤销合同主要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据此,法律将是否主张撤销的权利留给撤销权人,由其决定是否撤销合同。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常常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此类行为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对无效合同的效力的确认不能由当事人选择。即使对无效合同不主张无效,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也应当主动干预,宣告其无效。2、可撤销合同未被撤销以前仍然是有效的。3、对可撤销合同来说,撤销权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规定的期限,超过该期限,合同即为有效。但是,无效合同因其为当然无效,不存在期限制问题。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损害债权人权利的行为时,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力,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具体内容。债
    2023-07-07
    106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怎么获得撤销权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行使:1、一般由撤销权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2、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提出。一、欺诈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欺诈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为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还能不能撤销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的,可以撤销,但是应当在撤销权有效期间内行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
    2023-06-26
    153人看过
  • 合同权利无效和被撤销有哪些区别
    (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与无效合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与无效合同的主要区别是:(1)无效合同指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条件,合同关系不应成立;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是消灭已经生效的合同。(2)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即使当事人不对合同效力提出主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也有权确认合同无效;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是出现了终止合同的法定的事由,当事人行使权利使合同关系消灭,国家不主动干预。(3)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合同自始无效,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主要是对将来失其效力,即合同不再履行,只有某些被解除的合同溯及既往。(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与合同被撤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与合同被撤销都是通过当事人行使法定权利而使合同关系消灭,但两者有区别,表现在:(1)合同被撤销主要是因受欺诈、胁迫,或者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订立合同,撤销合同的原因在合同订立时就存在,法律直接规定可以撤销合同。合同权利义务终
    2023-06-14
    319人看过
  • 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有什么
    一、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有什么1.无偿赠与财产;2.放弃到期债权;3.放弃未到期债权;4.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恶意延长履行期限;5.放弃担保物权;6.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7.以明显高价收购财产;8.以自己的财产设置抵押权、质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哪些情况下债权人的撤销权成立呀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撤销权的行使范
    2024-01-13
    205人看过
  • 商标权的撤销和无效有什么区别
    1、事由不同依据我国《商标法》第44条和第45条的规定,撤销事由包括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者商标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依据我国《商标法》第44条规定的商标权无效事由可分为三类:欠缺注册的绝对条件,即商标不得使用法律禁止使用的标志、必须具备显著特征、立体商标不得使用功能性标志、不得以欺骗手段;侵害在先权利,即侵犯他人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权及其他在先民事权利;注册人违反诚实工商业习惯,包括侵害驰名商标权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擅自以自己名义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不当使用地理标志误导公众、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2、时限不同有撤销事由发生即可申请撤销商标权,因撤销事由发生的不确定性,对申请撤销无法设定时限。依照《商标法》第44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权无效宣告的时限分为两种情形:(1)没有时限:
    2023-02-26
    452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2、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的行为具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主观恶意;3、债权人的撤销权,应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以诉讼的方式提起,债权人中的任何一名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应用债务人承担。4、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权利灭失。
    2023-06-08
    352人看过
  • 赠与人撤销权种类有什么区别
    赠与人撤销权种类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二者的区别是:任意撤销权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但是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法定撤销权主要是下列情形: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情形;法定其他情形。一、赠与合同未约定违约可以撤销合同吗赠与合同未约定违约可以撤销合同,具体来说,出现以下情形就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
    2023-03-14
    217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有以下情况而订立的合同: 1、重大误解; 2、显失公平; 3、欺诈; 4、胁迫。... 更多>

    #可撤销合同
    相关咨询
    • 民法典规定什么是合同撤销权,合同撤销权与债权人撤销权有何区别
      辽宁在线咨询 2024-08-30
      什么是合同撤销权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相对无效。在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无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时,自始不发生效力。合同撤销权是不同于债权人的撤销权,合同解除权的民事制度。合同撤销权与债权人撤销权有何区别
    • 可撤销合同中的撤权和债权的保全合同的区别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5
      可撤销合同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可撤销条件的合同。《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的条件是该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当具体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条件的情形
    • 合同所说的撤销权和撤销权时效时效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如何行使撤销权来撤销可撤销合同?撤销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4-11-30
      撤销权人是指因债务人处分财产不当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害的债权人。撤销权人的行使是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债权人撤销权和可撤销合同之间有以下区别: 首先,合同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利益,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其次,合同撤销权是在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有瑕疵且已成立的合同应撤销的情况下行使。而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
    • 债权人撤销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是约定权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09
      合同撤销权属于专属权。撤销权的主体依法律规定只能是当事人自己。在代理人行使撤销权的时候,代理人是代理本人来行使撤销权的。当然,代理撤销权的也需要经过本人的授权方可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