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漳州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需要什么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登记证明
4、按照不同情形,提交下列材料:
(1)继承、受遗赠的,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出具部门:公证机构、法院)。
(2)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出具部门:法院或仲裁机构)。
(3)主债权转让的合同和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原件一份,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5、营业执照
二、漳州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办理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2、《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市县两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5﹞65号)
一、加快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组建工作。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要求,本着“有利工作衔接、着力便民利民”的原则,抓紧制定并稳妥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整合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由国土资源部门承担。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n(一)集体土地所有权;\n(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n(三)森林、林木所有权;\n(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n(五)建设用地使用权;\n(六)宅基地使用权;\n(七)海域使用权;\n(八)地役权;\n(九)抵押权;\n(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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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要怎么申请, 不动产登记要什么材料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8房屋登记要怎么申请,一、房屋登记要怎么申请 1、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确定申请房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并将申请登记材料目录公示。 2、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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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动产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有效吗, 什么情况下可以做预告登记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7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但根据规定,自登记之日起满两年,当事人还不行使请求权,该登记就会自动失效。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 (二)以预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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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房屋登记要提供什么材料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9《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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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集体土地上房屋转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7不能 集体土地上房屋转移登记需要的材料(缺什么在下面找找):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受让人《集体土地使用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出具的转入方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地农村集本经济成员证明(原件)及申请人户口本户籍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要求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证明与申请人户口本户籍证明一致(继承、遗赠的除外);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