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名称权的权能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7 17:52:37 109 人看过

一、商业名称权的权能有哪些?

第一,专有使用权。

商业名称的所有人经登记后取得该商业名称的专有使用权,只有所有人有权使用,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使用与该商业名称相同或者相似的商业名称。这是商业名称权的首要权能,也是商业名称权的核心内容。

第二,许可使用权。

商业名称权人有许可他人使用其商业名称的权利,即可以“出借”或“出租”其商业名称的使用权。

第三,商业名称变更权。

各国立法都允许商业名称的变更,只要拟变更的商业名称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可,但须进行变更登记才能发生效力。

第四,商业名称转让权。

商业名称转让权是商业名称财产权属性的反映。如前所述,商业名称权人可以转让其商业名称,但多数国家规定商业名称不得脱离营业而单独转让。

二、商业名称权的特征有哪些?

商业名称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具有工业产权的一般特征,同时也与工业产权存在差别。商业名称权有以下特征:

第一,地域性。各国法律普遍规定,商业名称权的效力只及于一定的地域范围内。一般只在其登记机关的辖区范围内有效,超出该区域的范围,商业名称权就不受保护。《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6条规定,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第二,公开性。商业名称权经登记才能取得,而登记是公示的一种方式,因此,商业名称具有公开性。同时也必须经过公开,商业名称才能为公众知晓。商业名称的创设、变更、废止、转让和继承都应当进行登记,否则,不发生对外效力。

第三,可转让性。商业名称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因此主体可以转让和继承。我国规定商业名称可以自由转让,但也有一些国家对商业名称转让做了限制。《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23条规定,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应当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受让人只有在进行了登记之后,才能取得该商业名称的专用权。

第四,时间上的无限性。商业名称无时间上的限制,只有在商业名称所有人营业终止并未转让商业名称的情况下,商业名称才绝对终止,而专利权、商标权等工业产权均有一定的时间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6日 2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名称权相关文章
  • 商业名称权怎么保护
    一、商业名称权怎么保护对于侵犯名称权的行为,权利人有以下途径请求制止:(一)请求行政机关保护。对于侵犯企业名称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二)提起民事诉讼。对侵犯企业名称专用权的,名称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外,对于他人使用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发生冲突的,当事人依法可以请求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二、商业名称权的权能(一)专有使用权。商业名称的所有人经登记后取得该商业名称的专有使用权,只有所有人有权使用,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使用与该商业名称相同或者相似的商业名称。这是商业名称权的首要权能,也是商业名称权的核心内容。(二)许可使用权。商业名称权人有许可他人使用其商业名称的权利,即可以“出借”或“出租”其商业名称的使用权。(三)商业名称
    2023-05-03
    233人看过
  • 姓名权有哪些具体权利,名称权与姓名权的区别
    一、姓名权有哪些具体权利姓名权的具体权利包括:1.改名权又称姓名变更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权利人可以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自然人可以依照自己的志愿来变更自己的姓名,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不受他人的限制。姓名的变更要经公示,即要到有关机关进行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2.使用权姓名使用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可以使用本名,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笔名、艺名、化名等。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自然人使用或者不使用某一姓名。姓名权是一种专有使用权,他人不得故意使用别人的名字,但现实生活中有重名的行为并不是侵权行为,但是故意混同使用的除外。姓名的使用权的行使可以是积极行使,如在作品中署名,也可以消极行使,如不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使用权还可以转让他人使用。常见的情况有名人效应。如李宁的运动服
    2023-04-13
    488人看过
  • 企业名称权和商标专用权之间有哪些显著差异
    一、企业名称权和商标专用权之间有哪些显著差异1.登记注册的依据不同注册商标是依照商标法规定进行注册,而企业名称则依照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2.取得方式不同在我国,对商标实行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其做法是除按规定某些特定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以外,一般商品的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即注册的享有专用权,未注册的仍可使用,但不享有专用权;而对企业名称,未经核准登记的名称不准使用,也就不享有名称权。二、侵犯商标专用权起诉的时效是多久侵犯商标专用权起诉的时效是三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
    2023-09-29
    478人看过
  • 厂商名称权商业秘密权有保护期限吗
    厂商名称权商业秘密权没有保护期限。商业秘密没有期限的限制,只要处于保密状态,就应一直受到保护。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属于法定的义务,权利人与义务人即使没有约定保密期限,只要该项商业秘密未被公开,仍然具有经济价值,且权利人对其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则知悉该商业秘密的单位和个人就应当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到该项商业秘密公开为止。一、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如下:(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什
    2023-06-19
    257人看过
  • 名称权需要登记吗,名称权包含哪些权利
    一、名称权需要登记吗名称权需要登记。大多数国家都要求企业名称只有经法定程序注册登记后,才具有排他性的效力。一般而言,企业名称选定后,非经登记公示不能取得专有使用权。目前,大多数国家都要求企业名称只有经法定程序注册登记后,才具有排他性的效力。在登记以后,企业名称权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取得专用排他的效力,即知识产权的效力。作为知识产权,商号的人身权性质很弱,财产权性质很强。在此时企业名称依附于一定的营业及其商誉,想要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必须经过登记公示以取得公信的效力。在此种情况下,企业名称权取得知识产权的效果必须通过登记才可创设。二、名称权包含哪些权利名称全包含的权利为以下几点:1.名称决定权名称决定权是名称权最基本的内容。2.名称使用权名称一经登记后,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并具有了独占使用的效力。名称使用的范围,仅以登记核准的范围为限。3.名称变更权名称在使用的过程中,其所有人当然可以依法予以变
    2023-07-07
    115人看过
  • 企业名称权的排他效力和救济效力,保护企业名称权的途径都有哪些
    一、企业名称权的排他效力和救济效力企业名称权的排他效力和救济效力是:1.排他效力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具有排斥他人以同一或相似之名称进行登记的效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依据该规定,一个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同行业的其他企业又以与此相同或者近似的名称申请登记的,主管机关应不予登记。2.救济效力企业名称权因登记而创设,可据以排斥他人使用同一名称经营相同业务。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或者请求主管机关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如有损害,该企业名称权享有人可以请求赔偿。被侵权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保护企业名称权的途径都有哪些保护企业名称权的途径有:1.请求行政机关保护。对于侵犯企业名称权行为
    2022-07-07
    442人看过
  • 商业名称权与商号权区别是什么
    1、在产生时间上,企业名称是组建企业法人的必要条件,产生于企业成立之前,企业名称被依法核准登记后,企业同时具备了其他条件才可以申请设立;商号是在企业成立之后,由企业在经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基础上创设,并在营业活动中使用而产生,三者产生的时间顺序是企业名称、企业、商号。2、在权利属性上,企业名称为人格权,不得转让;商号为商事人格权,具有知识产权属性,可以依法转让。3、在生效条件上,企业名称应当在登记机关依法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使用;商号一经使用即生效,无需登记。4、反映内容上,企业名称一般能够反映出企业所在地、行业和组织形式;从商号字面上一般反映不出相关信息。5、使用场合上,企业名称一般在政府管理、合同、诉讼等场合使用;商号一般在广告宣传、产品包装等营业领域使用。6、在权利主体上,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都有依法登记的名称,但只有企业自身才能拥有商号,例如分公司有依法登记的名称,但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商号
    2023-04-16
    247人看过
  • 审理侵害企业名称权的要点有哪些
    审理侵害企业名称权的要点(一)司法实践发展的三个阶段1、行政登记程序排斥民事诉讼该观点主要兴起于上个世纪90年代,目前在一些落后地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仍然持这种观点。即,依法登记的企业名称,是经行政程序获得的民事权利,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体现,争议解决只能经行政复议程序或相应的行政诉讼。典型的案例如**儿诉被告蜜雪儿服饰(北京)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有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2、行政程序前置纠纷解决该观点主要兴起于2000年左右的一段时间内。即,权利人首先应当提起行政复议程序,行政程序终结或行政机关一段时间内未处理的,权利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部分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1998】65号)明确提出了这种观点。3、民事诉讼不受行政程序影响,企业名称权冲突案件具有天然的可诉性。目前,司法实践中主要持这种观点。(二)当前司法及政策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
    2023-04-29
    63人看过
  • 商标权名称变更注意事项有哪些?
    1、变更商标权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2、变更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受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3、如果变更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4、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5、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6、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申请人名称是可以进行变更的,但在变更时需要按法律所规定
    2023-06-24
    183人看过
  • 企业商业名称权的法律保护体现在哪些方面
    1993年9月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从防止企业名称的滥用和商誉的淡化的角度将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该法第5条第3款规定,“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是不正当竞争行为。”2001年10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l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其中,侵犯他人合法在先权利的,应包括侵犯他人合法在先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权,对这种侵权获得注册的行为,第41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2002年8月通过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3条规定:“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
    2023-06-13
    210人看过
  • 对于垄断性的企业名称权,贴吧名称中含有企业名称是否会侵犯企业名称权呢
    司法审判实践对此给予了否定答复在百度网站的贴吧中网民将某企业名称命名为贴吧名称。该企业认为这是未经其许可使用其企业的企业名称的行为,已构成企业名称权侵权。在多次通知百度网站关闭该贴吧未果下,该企业将经营百度网站的公司起诉至法院。名称是企业自我表示的符号。企业登记注册名称后即享有该名称垄断性的权利。在我国,企业名称权有两项基本权能:一是专用权能。即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一是禁止权。法律规定了四种禁止情形:(1)企业注册登记时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2)不得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3)禁止盗用、冒用;(4)不得干涉企业名称权利人的使用。在本案中,对于垄断性的企业名称权,贴吧名称中含有企业名称是否会侵犯企业名称权呢?贴吧的形成与法律属性“贴吧”,又称“论坛”。根据《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论坛属
    2023-06-03
    373人看过
  • 侵犯名称权的责任是怎样的,侵犯名称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侵犯名称权的责任是怎样的侵犯名称权的责任是:1.民事责任。企业名称权首先是一种民事权利,所以,侵犯名称权的行为首先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如果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侵权人还应当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2.行政责任。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在处理侵犯企业名称权的案件中,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生产者、销售者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责令公开更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二、侵犯名称权的情形有哪些侵犯名称权的情形主要有:1.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企业对其名称具有独立的设定权,只要名称符合真实性原则,且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他人不得非法干涉。2.非法干涉企业变更名称权。企业对其名称权有依法变更的权利,只要不违背国家设立企业名称权的相关禁止性规定,不
    2022-06-19
    429人看过
  • 姓名权和名称权的特点有哪些不同之处?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名称权,是指法人及特殊的自然人的组合体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的名称以及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并不受他人侵犯的一项权利。姓名权与名称权的区别在于:(1)、使用主体不同姓名权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而名称权的主体是法人企业或组织、商铺或合伙经济组织;(2)、使用指向不同名称原则上只能有一个,姓名则可以有多个;(3)、使用属性不同名称权在登记范围内具有专用性,姓名权无专用性;(4)、使用限定不同名称权可依法转让,姓名权不得转让。财产性姓名权和人格性姓名权的区别第一,财产性姓名权的“姓名”具有外在性,是一种消费符号,能够与主体分离,因此也可以让与或者继承。人格性姓名权的“姓名”具有内在性,是一种伦理符号,不能与主体分离,也不能让与或者继承。第二,所存在的生活领域和目的不同。财产性姓名权存在于经济领域,姓名体现的
    2023-07-18
    111人看过
  • 法律上对于企业名称权的限制有哪些
    一、法律上对于企业名称权的限制有哪些法律对企业名称做出如下规定:1.企业名称应当依法办理登记,且登记机构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2.企业只能登记一个企业名称;3.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4.法律对企业名称的其他规定。二、哪些是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1.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企业对其名称具有独立的设定权,只要企业在设名称权定自身的名称时,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只要名称符合真实性原则,且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他人不得非法干涉。2.非法干涉企业变更名称权企业对其名称权有依法变更的权利,只要不违背国家设立企业名称权的相关禁止性规定,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他人不得非法干涉。3.非法干涉企业使用名称权这其中主要包括两种情形:(1)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行为企业名称权是一种独占使用权,除企业自身外,其他企业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使用该名称,
    2023-08-24
    238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名称权
    词条

    名称权是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组织和法人可以按照法律来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名称,并且不受别人侵害的权利。 名称权也是人格权的主要组成部分,名称权是除了公民之外的,不能被姓名权所包含的,各类组织可以依法享有的权利,名称权的主体是除了公民以... 更多>

    #名称权
    相关咨询
    • 商号权与企业名称权有何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18
      一、商号权与企业名称权的区别是什么? 商号权与企业名称权的区别具体如下: 1、在产生时间上,企业名称是组建企业法人的必要条件,产生于企业成立之前,企业名称被依法核准登记后,企业同时具备了其他条件才可以申请设立;商号是在企业成立之后,由企业在经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基础上创设,并在营业活动中使用而产生,三者产生的时间顺序是企业名称、企业、商号。 2、在权利属性上,企业名称为人格权,不得转让;商号为商事人
    • 企业名称标注著名商标名称侵权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17
      分具体情况: 1、已经核准的公司名称享有名称权,与商标同名不存在侵权。但未经核准的公司名称可能侵权。 2、已经核准的公司与商标同名虽然不存在侵权,但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违法使用商标构成侵权。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
    • 名称权有哪些内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8
      “名称权”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名称决定权”。这是名称权最基本的内容。民事主体有权决定自己的名称。 (二)“名称使用权”。名称一经登记后,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并具有了独占使用的效力。 (三)“名称变更权”。名称在使用的过程中,其所有人当然可以依法予以变更,但变更未经公示,不得对抗第三人。 (四)“名称转让权”。这是名称权中最具特色的内容。名称的转让既可以是全部转让,也可以是部分转让。
    • 厂商名称权,商业秘密有权保护期限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2-03
      1.厂商名称权商业秘密权没有保护期限。商业秘密没有期限的限制,只要处于保密状态,就应一直受到保护。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属于法定的义务,权利人与义务人即使没有约定保密期限,只要该项商业秘密未被公开,仍然具有经济价值,且权利人对其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则知悉该商业秘密的单位和个人就应当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到该项商业秘密公开为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 姓名权和名称权区别有哪些,有哪些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27
      姓名权和名称权的区别在于使用主体,使用属性,使用限定等都不一样,例如姓名权是不能转让的,但名称权可以依法转让,姓名权是针对自然人,名称权是针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等,自然人的姓名可以有多个,但是名称只能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