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股权退出机制决议法定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21:44:02 456 人看过

一、股东会股权退出机制决议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股东会决议让股东退出的方式有哪些?

1、股权转让

应该说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公司法规定,公司其他股东如果不同意转让给别人,就需要自己购买,所以,只要有人肯作为受让方,股权转让在法律上就没有障碍。

2、公司减资

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也就是说,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股东的退出。这种方式的好处是:不需要另行筹集股权的购买款,但是前提是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以及配合,因为,公司减资至少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同时,公司减资的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公告与债权人协商债务偿还或担保事宜等等,周期也比较长。所以比较适合于公司其他股东配合而且公司自身没有或没有较多债务的情形。

3、要求公司回购

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满足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要求公司回购股权是需要满足的条件十分严格,而且,即便满足上述条件,如果与公司在收购价格上谈不拢,还要向法院起诉,因而不到不得已,一般不要以此种方式退出。

4、解散公司

公司解散的情形分几种,依据公司法,有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被责令关闭而解散。因而,一般通过解散而退出应该采用股东会决议的方式来解散公司,也就是需要公司法规定的足够表决权的股东支持解散公司的提议,公司一经解散,那么公司所有股东也就全部退出了。是最为干净利索的一种退出方式,当然,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5、破产清算退出

《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依据《破产法》第7条的规定,可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有:债权人、债务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人。因此,只要公司符合破产的条件,即使有的股东联系不上,或股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有权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均可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启动破产程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5: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会相关文章
  • 股权激励退出机制的21种情形总结
    退出激励机制的21种情形总结:一、行权期内,经公司批准,激励对象有如下权利:1、选择将已确认的期权回转给公司;2、将已持有的股权按回购价格回转给原转让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二、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的未确认的期权被注销,已确认的期权及已支付的保证金由公司退回保证金本金及利息(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已持有的股权应由原转让方以回购价格予以回购:1、激励对象在固定服务期届满后辞职的;2、激励对象因达到国家和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退休而离职的;3、激励对象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4、激励对象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5、激励对象不能胜任所聘工作岗位,经公司执行董事批准注销;6、其他非因激励对象过错而终止劳动合同的;7、未依激励计划行权的;8、考核未及格的当年期权。三、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立即注销该激励对象被授予的全部期权,激励对象已支付的保证金由公司零息退回,已持有的股权应由原转
    2023-06-09
    374人看过
  • 异议股东可以请求股权回购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有限责任公司能够回购股东的股份吗1、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以前主要是减资、合并的情形可以回购,现在,回购的条件增加了,特别是股权奖励回购,这为公司实
    2023-03-31
    337人看过
  • 股东会决议撤销的方式、情形?
    一、股东会决议撤销的方式股东会决议撤销的方式是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无论决议是无效还是可撤销的,都必须经由法院进行确认与判决。股东提起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或者可撤销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二、股东会决议撤销的情形在公司法司法实践中,可提起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的情形主要有:1.会议召集人不适格;2.会议通知或公告瑕疵;3.非股东或非股东代理人参与表决;4.决议未达法定最低表决权数;5.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在一定期限内,有权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因此形成的决议,此即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同样,若董事会决议存在上述情形,直接利害关系人亦可向人民公园提起确认无效或撤销
    2023-06-19
    422人看过
  • 股东会决议中,哪些事项某些股东无表决权?
    设立表决权排除规则的意义,主要在于防止控股股东滥用资本多数决规则,损害公司利益和少数股东利益。例如控股股东利用资本多数决规则,通过股东会决定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公司进行不平等的关联交易,从而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公司进行利益输送,使公司利益和少数股东利益受损。一、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担保时,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排除。第十六条【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二、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被除名可适用表决权排除。上海二中院民四庭《宋余祥诉上
    2023-06-09
    268人看过
  • 开股东会股东不知情法院判会议决议无效
    本报讯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股东权纠纷,判决被告北京奥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1日作出的第一届第二次股东会决议无效。原告诉称,原告系被告股东。2010年1月经查询工商档案得知,被告于2005年8月1日在未通知原告的情况下,召开了第一届第二次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原告将其在被告的全部出资3万元股份转让给王华。该决议上原告的签名是伪造的,故起诉要求确认被告第一届第二次股东会决议无效。被告认为原告提起诉讼超过诉讼时效,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被告于2005年8月1日作出的第一届第二次股东会决议,是在未通知原告的情况下作出的,且该决议上原告的签名不是其本人所签,故该股东会决议应为无效决议。因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原告起诉要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故判决确认被告于200
    2023-06-09
    459人看过
  • 公司股东退股情形包括了哪些
    一、公司股东退股情形包括哪些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一)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退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是如果其他股东在接到转让通知后三十日内,既未答复,亦不购买的,或是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也不购买的,则视为同意转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二)公司回购股权1、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股权当股东想退出公司时,可以请求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自己的股权。公司不能随便减资。有限公司要减资必须经代表三分之
    2023-06-02
    411人看过
  • 股东协议存在哪些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怎么起草股东协议在股东需要对一些方面做出决策的时候,是需要订立股东协议的,那么怎么起草股东协议呢?一般是从股东身份的继承做出约定;公司出资规定等方面做出规定。还有更多关于股东协议的内容,请看下文。公司股东合作协
    2023-02-17
    228人看过
  • 可提起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的情形有哪些,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的时效?
    一、可提起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的情形有哪些在公司法司法实践中,可提起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的情形主要有:1.会议召集人不适格;2.会议通知或公告瑕疵;3.非股东或非股东代理人参与表决;4.决议未达法定最低表决权数;5.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在一定期限内,有权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因此形成的决议,此即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若董事会决议存在上述情形,直接利害关系人亦可向人民公园提起确认无效或撤销之诉。二、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的时效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的时效是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2023-06-19
    141人看过
  • 公司法重大事项股东会决议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公司法重大事项股东会决议的情形包括哪些?(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二、公司法中股东的权利(一)股东身份权《公
    2023-06-02
    477人看过
  • 股东会决议的资本多数决机制
    现代公司实践证明,股东会决议的资本多数决机制,突显了诸多自身难以避免弊端,且凭借外部的制度规制亦难以克服。本文拟对之予以反思和评析,以期提出点能抛砖引玉的见解,促进公司实现良治。股东会决议表决机制弊端评析重构公司作为法人不同于自然人,没有自己的大脑和四肢,其意思形成过程并非一个单纯的生理过程,而是依照法定程序,将公司的一定股东的意思拟制成公司意思的过程。资本多数决机制是股东会决议形成的基础性机制。根据资本多数决原则,股东具有的表决力与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成正比,法人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心,其决议形成的人数多数决机制的有效运行,岂不是最好的例证。何况现代公司股东会的职权,从世界公司发展趋势看呈萎缩状态,而董事会的职权趋于扩张。股东会决议表决机制为何还要自恋资本多数决而又痛不欲生呢?大股东、控股股东随意盘剥小股东、少数股股东的权力、损害其利益的现象屡禁不止,而中小股东维权历程又很艰难,且收效甚
    2023-04-24
    119人看过
  • 股东是否有权退出股份制公司?
    股份制公司股东不可以退出。股东入股是通过工商局备案,有企业章程为准,经过合法程序,有股东大会决议。退出股份,也需要股东大会决议,去工商局办理变更。公司股东退出方式:一、通过股票上市退出企业;二、通过股份转让退出企业;三、管理层收购;四、股权回购;五、国内股权交易;六、离岸股权交易。股份制公司股东存在哪些责任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5、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
    2023-07-11
    334人看过
  • 有哪些股东强制退出的方式?
    股东强制退出的方法如下:公司解散和股权转让。申请退股的条件: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的,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在。股东退出方式及选择有限公司股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要求退股。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但是经常会在转让价款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达成目的。二、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的第三人收购股权首先会看这个公司是否有发展前途,濒临破产的公司一般是没有人会收购的,一般对外转让股权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三、公司回购股权,但是需要满足法定条件:1.公司连续
    2023-07-07
    306人看过
  • 股东知情权的法律规定股东知情权诉讼有哪些
    股东知情权诉讼的法律规定有:1、股东对公司会计账簿有查阅权;2、公司认为股东有不当的查阅目的,可以拒绝;3、公司拒绝的,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提供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股东知情权法律常识1、什么是股东知情权?股东知情权是指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按照公司类型不同,股东知情权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2、股东知情权相关立法梳理(1)《公司法》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
    2023-07-25
    153人看过
  • 股东的股东会出席权和表决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关,股东正是通过参加股东会,来表达自己的意思表示,实现法律赋予的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进而来实现自己的财产权益。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者,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出席股东会,享有表决权。股东的股东会出席权和表决权,是股东享有在股东会上对公司重大问题表明自己态度的权利,是保障股东实现投资预期利益的基础权利。一、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除公司章程和全体股东另有约定外,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会议,公司必须将会议的议题提前告知全体股东,并给股东合理的会议准备时间。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二、股东享有表决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通常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出资越多,享有的表决权的票数就越
    2023-06-05
    35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会
    词条

    股东会是指公司中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机构,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享有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等权力。 股东会是公司的核心机构,代表股东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在有... 更多>

    #股东会
    相关咨询
    • 法律规定有强制退出股东情形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29
      股东强制退出的方式有在法定情形下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权。比如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条件等。
    • 股东会决议让股东退出的方式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14
      股东会决议让股东退出的方式有:股权转让、公司减资、要求公司回购、解散公司、破产清算退出等。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公司法规定,公司其他股东如果不同意转让给别人,就需要自己购买。
    • 股东会决议无效事由是什么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1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前法院判决股东会决议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公司章程未明确规定罚款的标准、幅度,据此作出罚款决定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二)越权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三)剥夺股东获取红利权利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四)停发单个股东分红款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五)扣减股东股份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六)修改的章程内容违法的股
    • 股东可以的退出哪些情形可以解决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7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转换股票,退还股票。另外,在公司解散的情况下,公司股东还可以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此股东也可以获得实际退出公司的法律效应。
    • 股东会如何制定股东会决议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07
      公司法第62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重要决定时应采用书面方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因此只要依法作出决议应当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