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与代位权的异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17:53:24 155 人看过

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相同点:

1、法律制度都属于债的保全措施之一。

2、作用是保全债权。

3、行使方式都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

4、起诉名义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之诉。

5、行使范围相同。

6、费用的负担相同。

7、原告都是债权人。

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不同点:

1、目的不同。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产撤销;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2、构成要件不同。撤销权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

一、合同保全的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保全包括的内容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二、合同债权的保全主要特点

(1)债权的保全是合同对外效力的体现。但这一制度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债的相对性规则。如前所述,根据债的相对性和合同相对性原理,债权之债主要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然而在特殊情况卞,因债权人与第三人实行一定的行为致使债务人用来承担责任的财产减少或不增加,从而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此时法律为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允许债权人享有并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种权利的行使都涉及到了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并对第三人产生了法律上的拘束力。可见,债权的保全是合同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不过,债的相对性仍然存在于债的保全之中。例如,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能要求第三人(债务人的债务人)向自己履行义务,而是要求向债务人履行债务,因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并无债的关系。

(2)债权保全的基本方法主要有两种,即确认债权人享有代位权与撤销权。这两种权利在保全债权的功能上有所不同。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称为保持债务人的财产;而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保全的目的旨在对责任财产采取法律措施予以保持,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正当减少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由于法律赋予债权人享有撤销权和代位权,从而扩张了债权的权能,使债权在主要具有请求权的内容以外,还具有保全的权能以及其他的权能(如解除的权能等)。保全权能的产生也使债权与请求权的概念不能相互替代。

(3)债权的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也就是说,在合同生效以后,合同履行完毕之前,都可以采取债的保全措施。只要在此期间,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或实施不正当处分其财产的行为,且对债权构成危害时,法律就允许债权人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在合同生效以后,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债权人也可以采取这一措施。由此可见,保全措施的运用,与合同履行期到来后债务人是否实际履行义务,并无必然联系。但是,合同并没有生效或者已被宣告解除、无效或被撤销的,则债权人已没有任何根据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

(4)债权的保全旨在保障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在合同生效以后,债务人的所有财产,除对于特定的债权人没有担保物权的以外,都应当用来保证债权人实现其债权。也就是说,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应成为其清偿合同债务和承担责任的财产,简称为责任财产。责任财产不仅为某一债权人的担保,而且应成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担保。可见,责任财产的增减对债权的实现关系十分重大。不论合同规定的期间是否到来或债务人是否实际实施违反合同的行为,只要债务人实施了不正当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而有损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就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可见,债权的保全措施在保障债权人的债权方面,具有不同于债的担保、债的不履行责任等制度的特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10: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可以行使撤销权与代位权吗
    可否行使撤销权与代位权需要根据情况具体分析,债权人可享有代位权,在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的权利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实现自己的债权。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不当处分财产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行为。撤销权与代位权的联系是什么撤销权与代位权都是法定的债权权能,都属于债的保全内容,且必须附随于债权而存在,都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即债权人债权的效力不仅及于债务人,而且及于与债务人发生关系的第三人。它们的目的都是为保全债权、保障债权的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
    2023-07-23
    384人看过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费用由谁承担
    一、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费用由谁承担(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由于在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和低价处理财产中有些作为第三人是明知或者应知的,也就是说这些第三人有的是和债务人一起规避法律逃避债务的,因而是有过错的。二、我国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以谁的名义起诉我国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以债权人自身的名义提起。结合我国《民法典》的权利类型,以下权利可以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一)债权:包括合同债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无因管理所生之债权、侵权行为产生之债权等;(二)物权:如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三)形成权:如选择之债的选择权、买回权、低销权等;(四)代位权:如果债务人本人作为第三人的债权人享有代位权,但怠于行使该权利,从而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同样该代位权也可以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五)诉讼法上的权利或公
    2023-06-15
    307人看过
  • 债权人的代位权与代理的区别
    代位权与直接代理有重要区别:代位权是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主张权利,第三人是债务人的债务人。直接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代理是一种受委托的行为,代理人从事代理行为,并没有代被代理人之位。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权利归于代位权人。代理行为的结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代位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代理权一般须被代理人的授予。代位权的目的是为了保全(实现)债权人的权利,代理的目的则复杂多样。代位权的行使,是债权人作为原告以第三人(债务人的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而代理,是代理人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以图建立、变更或者消灭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不以第三人履行义务为限。
    2023-06-04
    73人看过
  • 代位权与撤销权具备哪些条件
    一、代位权与撤销权具备哪些条件代位权的条件是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都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法定其他条件等。撤销权的条件是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或过错;法定其他条件。二、代位权与撤销权有什么区别1.主观过错不同,代位权中的“怠于行使”是从客观上予以判断,债务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在所不问;而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要求债务人与他人行为时具有恶意;2.目的不同,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三、代位权纠纷中的时效是多久代位权纠纷中的时效是三年,自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之日起计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
    2023-10-23
    187人看过
  • 债权代位与代位债权转让的区别?
    债权代位与债权转让的区别: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由于债务人具有怠于行使其债权、损害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等行为,债权人请求行使的是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而债权转让是债权人主动通知债务人后,依法转让其债权给第三人,债权人的权益未受到债务人的损害。债权人的代位权如何理解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
    2023-07-27
    362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中的撤销权与债权人撤销权的区别
    债权人撤销权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1、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可撤销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2、债权人的撤销权,又称罢诉权,它是债权人固有的是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可撤销合同则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才可以撤销。一、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赔偿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则赔偿协议为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缺乏一定的生效要件而是否有效,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是否行使撤销权。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都是有效的。二、常见的除斥期间是什么?6个月:《民法典》第564条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对赠与的法定撤销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1年:《民法典》第674条;《民法典
    2023-03-14
    235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定义:撤销权在法律中的地位
    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附属于债权上的一种权利。债权人撤销权构成要件有: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且发生法律效力。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害及债权,可能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不能实现。4、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时,必须有恶意。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原则债务人出于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目的而为财产处分,按照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其行为效力不得不受到影响。一、诚实信用原则与债权人撤销权。诚实信用原则简称诚信原则,它要求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道德准则,这实际是民法对道德观念的吸收的结果。大陆法系的国家大都规定了这一原则,现在诚信原则已成为民法的基本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债务人在与第三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过程中,要尊重债权人的利益,不损人利己,进行民事活动时必须具备
    2023-07-24
    58人看过
  • 债权人委付与债务人代位求偿的差异
    委付与代位求偿的区别1.取得代位求偿权利的保险人无须承担其他义务;而保险人在接受委付时,则是将权利和义务全部接收。2.在代位求偿中,保险人只能获得保险赔偿金额内的追偿权;而在委付中,保险人则可享有该项标的的一切权利。确立代位求偿权的作用(一)可避免被保险人获得双重赔偿,或获得的赔偿数额大于实际损失,而获不当得利,违反损害补偿原则。(二)基于侵权法制度的法理,是在追究最终负有清偿责任的人,使其不得因保险人的赔偿而免除其应负的责任。(三)保险人在给付赔款后,自然要向有责任的第三者追偿,因此,不但被保险人获得其应得的补偿,保险人也履行了应尽的义务,而有责任的第三者也受到应有的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
    2023-07-15
    288人看过
  •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基本概念及比较
    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如下:一、两者针对的对象不同。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行使债权的消极行为,通过行使代位权旨在保持债务人的财产;而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正当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行使撤销权旨在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二、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撤销权的行使以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逃避债务为构成要件,代位权行使要求债务人必须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且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到期。三、两者在效果上不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以后,债权人可以直接获得财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以后,只是恢复了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对撤消后的财产并无优先受偿权。代位求偿权与物上代位权的区别(1)权利性质不同代位求偿权属于债权的法定转让,代位权则属于债的保全范畴。(2)权利内容不同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是属于债权人自己的权利,代位权行使的则是属于债务人的权利。(3)权利效力不同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归于债权人,而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归于被代位的债务人。(4
    2023-07-20
    389人看过
  • 代位权与撤销权在财产法中的作用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主要区别在于:1、两者针对的对象不同。代位权针对债务人不行使债权的负面行为,行使代位权的目的是维护债务人的财产;撤销权针对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行使撤销权的目的是恢复债务人的财产;2、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撤销权的行使以债务人处分财产、逃避债务为构成要件;代位权的行使要求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到期;3、两者的效果不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债权人可以直接取得财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后,只恢复债务人的履行能力,对撤销后的财产没有优先受偿权。债权人的代位权与代理的区别代位权与直接代理有重要区别:代位权是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主张权利,第三人是债务人的债务人。直接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代理是一种受委托的行为,代理人从事代理行为,并没有代被代理人之位。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权利归于代位权人。代理行为的结果,归
    2023-07-14
    134人看过
  • 破产撤销权与债权人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
    破产撤销权,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破产法规定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因破产债务人不当处分而使其他债权人失去的利益,在于保护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机会。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以维持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权利,其最初源于罗马法的废罢诉权不能制度,“谓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有害债权之行为,得声请撤销之权利也”。破产法上的撤销权制度是民法撤销权制度在破产法上的延伸,具有同源性。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使得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固有财产利益的行为失效,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都体现了公平受偿及倾向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原则。律师补充:民法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前提是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存续;而破产撤销权除此而外,尚须以破产程序开始为要件。破产程序未开始,不得行使破产撤销权。对于民法债权人撤销权的行
    2023-05-07
    200人看过
  • 合同保全措施中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异同有哪些
    1、代位权和撤销权的相同之处:(1)两者都是因债务人的行为损害债权人的利益。(2)两者都要通过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2、代位权和撤销权的不同之处:(1)代位权是针对债务人的消极行为;撤销权是针对债务人的积极行为。(2)代位权都限制为金钱之债;撤销权没有金钱的限制。(3)代位权是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撤销权是以债务人为被告。(4)代位权的行使仅涉及到双方当事人;撤销权的行使涉及到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
    2023-03-11
    307人看过
  • 私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吗,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
    一、私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吗私人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行使代位权。例如私人作为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影响其债权实现的,就可以行使代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二、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1、构成要件不同。
    2024-01-25
    437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的代位权有效吗
    债权人代位权的效力如下:1、代位权行使对债权人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债权人通过诉讼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应向谁清偿债务,即债权人能否直接接受代位权诉讼取得的财产。二、对债务人的效力如下:首先,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在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之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只是受到限制,但并未丧失。(2)其次,债权人开始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将受到限制,债务人只能起诉超过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请求金额的债权部分。第三,当代位权成立,债权人胜诉后,债务人与债权人.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将全部或部分消除。3、对于次债务人,无论是债务人自己行使还是债权人代位行使,次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和利益都没有影响。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代位权不能脱离债权人的债权而存在,是依附于债权的一种特别权利,随债权的产生、移转和消灭而产生、移转和消灭。代位权与代位追偿权
    2023-08-08
    20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公司的会计作假帐,债权人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6
      一、两者的目的不同代位: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产撤销: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二、二者构成要件不同代位,只需具备客观要件: ①债务人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到期债权 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③债务人已陷于履行迟延 ④有保全债权的必要。撤销: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包括债务
    • 撤销权与代位权:界限与特点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2-16
      一、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定义 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未行使对其对第三人的权利,导致债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时,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侵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 二、两项权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 构成要件不同 代位权的构成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 代位权与债权转让有什么异同?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4
      1、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 2、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3、无疑,债权
    • 破产撤销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15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 三、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四、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破产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二、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 三、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
    • 债权人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21
      债权人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 1、构成要件不同。代位权要求债务人与他的债务人之间也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撤销权的构成中对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有无到期债权的存在在所不问。 2、目的不同。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产;而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3、主观过错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