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病诊断的法律依据
1、《职业病防治法》
2、《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3、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
4、110项职业病诊断标准十大类115种法定职业病
二、职业病诊断机构及其诊断医师
(一)法定机构
(二)职业病诊断医师应具备的条件
1.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书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3.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诊断标准
5.从事职业病诊疗相关工作5年以上
6.熟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及其管理
7.经培训、考核合格
三、职业病诊断的基本原则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公平、及时、便民的原则。
四、职业病诊断的主要程序
(一)申请。
申请时,当事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职业史、既往史书面材料;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作业场所历年职业卫生监测资料;
5.接尘者应提交系列X线胸片;
6.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受理。
(三)现场调查取证。
(四)诊断。
(五)制发诊断证明书。
诊断证明书内容
1、应当明确是否患有职业病,对患有职业病的,还应当载明所患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
2、应当由参加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
3、经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查盖章。
4、应当一式三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各执一份,诊断机构存档一份。
五、职业病诊断的具体要求
(一)诊断医师人数组成的要求
1、应当组织三名以上职业病诊断医师
2、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必须取得《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
3、集体诊断,意见不一致时应按多数人的意见诊断
(二)诊断方法的具体要求
综合分析下列因素:
1.病人的职业史;
2.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3.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
除综合分析上述因素外,还要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依法定范围诊断。
第二,归因推定诊断。
第二节职业病鉴定的法律规定
一、法律依据及鉴定程序
(一)当事人及其受理机关
(二)两级鉴定
两级鉴定的申请时限
首次鉴定:接到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
再次鉴定:接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
(三)鉴定程序
1.受理
2.取证
3.鉴定
4.出具鉴定书
二、鉴定委员会的组成以及鉴定要求
(一)专家库构成
(二)专家库专家条件
(三)鉴定要求
(一)相关专业的专家库构成:
1.职业中毒诊断专家库
2.尘肺病诊断专家库
3.物理因素职业病诊断专家库
4.职业性放射病诊断专家库
5.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专家库
(二)专家库专家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熟悉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防治法律规范
5.身体健康,能任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6.专家库专家任期四年,可以连聘连任
(三)鉴定要求:
1.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设主任委员1名
2.以职业病诊断标准为技术依据
3.以鉴定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4.时限规定:收到申请鉴定资料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鉴定结束之日起20日内将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发送当事人
三、鉴定人员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一)应遵循职业道德
(二)严禁行为:
1.严禁收受或索取当事人的钱财礼品
2.不得将鉴定结论以个人名义通知当事人
3.不得干预职业病诊断鉴定活动;
4.不得对当事人发表与结论不同的意见,或泄漏讨论情况
(三)回避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是近亲属的;
2、有利害关系的;
3、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第三节法律责任
一、职业病诊断机构及其诊断医师的违法责任
二、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成员的违法责任
一、职业病诊断机构及其诊断医师的违法责任
(一)违法主体
(二)违法行为
(三)应承担的两种法律责任
(一)违法主体:职业病诊断机构及其诊断人员
(二)违法行为:客观表现为三个方面:
1.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职业病诊断
2.不履行法定职责
3.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三)应承担的两种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
2.刑事责任
二、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
成员的违法责任
(一)违法主体:是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二)违法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收受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三)法律责任
重点内容
1、职业病诊断的法律制度
2、职业病诊断的法定程序
3、职业病诊断标准
首次鉴定:接到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
再次鉴定:接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
1、应当明确是否患有职业病,对患有职业病的,还应当载明所患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
2、应当由参加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
3、经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查盖章。
4、应当一式三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各执一份,诊断机构存档一份。
申请时,当事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职业史、既往史书面材料;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作业场所历年职业卫生监测资料;
5.接尘者应提交系列X线胸片;
6.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职业病诊断鉴定步骤有哪些
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协商鉴定缴费事宜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当事人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程序:一、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二、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四)其他有关资料。三、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四、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五、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六、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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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3诊断机构应当建立职业病诊断档案并永久保存,档案应当包括:(一)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二)职业病诊断过程记录,包括参加诊断的人员、时间、地点、讨论内容及诊断结论;(三)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相关部门、机构提交的有关资料;(四)临床检查与实验室检验等资料;(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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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30诊断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诊断医师对诊断结论有意见分歧的,应当根据半数以上诊断医师的一致意见形成诊断结论,对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参加诊断的职业病诊断医师不得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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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有什么新规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28未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诊疗活动中怀疑劳动者健康损害可能与其所从事的职业有关时,应当及时告知劳动者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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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0《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该法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未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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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中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有异议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7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