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平竞争审查原则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助于规范政府相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措施,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市场竞争形成市场价格、市场价格配置市场资源,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客体,是指受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保护,而被违法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反法开宗明义提出了立法目的和宗旨,同时也明确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客体,那就是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客观方面,是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违法行为、损害后果以及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等。
3、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只要能够证明行为人存在过错,行为人就要对其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企业要如何应对不正当竞争
1、提起民事诉讼以获得救济在发现其它企业实施了对本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令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其行为给本企业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2、向有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举报,要求该机关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对该企业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3、如该企业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则应向司法机关举报并提出请求,请求司法机关对其犯罪行为予以刑事制裁。
总之,在现代的市场环境下,一个企业只有有效地利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才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使本企业能在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下开展业务,并最终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
公平竞争审查是什么意思
384人看过
-
公平竞争的审查是什么意思
471人看过
-
公平原则和平等原则有什么区别
401人看过
-
法律公平原则
428人看过
-
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以及平等原则和公平原则的区别
188人看过
-
广州启用施工图审查抽取系统被指有违竞争原则
288人看过
-
公平竞争的审查原则和审查方式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03政策制定机关。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五条,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自我审查机制,明确责任机构和审查程序。自我审查可以由政策制定机关的具体业务机构负责,或者由政策制定机关指定特定机构统一负责,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实施。
-
公平竞争审查原则谁制定谁审查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4政策制定机关。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五条,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自我审查机制,明确责任机构和审查程序。自我审查可以由政策制定机关的具体业务机构负责,或者由政策制定机关指定特定机构统一负责,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实施。
-
谁制定谁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7政策制定机构。《公平竞争考核制度实施细则》第五条,政策制定单位应建立健全自考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考核流程。自我审批可由政策制定单位具体业务单位负责,或由政策制定单位指定特定单位统一负责,或采取其他方式实施。
-
市场公平竞争如何终止调查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6调查结束时,调查机关应当作出调查结论,并书面通知调查申请人和被调查人:(一)基本事实不成立的,调查机关应当决定终止调查;(二)基本事实存在但对市场公平竞争不造成实质损害的,调查机关可决定不对被调查人采取禁止性、限制性措施;(三)基本事实清楚且对市场公平竞争造成实质损害的,调查机关应当根据《海运条例》的规定,对被调查人采取限制性、禁止性措施。
-
竞争中违背什么原则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7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对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进行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