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了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1、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
2、容留,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
3、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
4、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一个选择性罪名。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这三种行为,不论是同时实施还是只实施其中一种行为,均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一、卖婬罪怎么处理
卖婬罪处罚是:
1、犯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者与嫖客搭桥的行为。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情形:
1、多次,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
2、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
3、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
4、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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