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算实践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9:52:49 94 人看过

保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说明保管合同的成立是以交付标的物为标准的,这样的合同属于实践合同。

一、仓储服务合同和租赁合同有什么区别

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业是专为他人储藏、保管货物的商业营业活动,是现代化大生产和国际、国内商品货物的流转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本商品无偿保管的物品丢失

为他人保管物品既可以签订书面合同,也可以以双方行为形成事实合同。所谓保管合同,就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因此,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事实,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保管人都应当对保管物妥善保管,尽量保证其免遭损害。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原则上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然而,在有偿保管和无偿保管的不同情况下,保管人所应尽的义务和承担的赔偿责任却有所不同。在有偿保管中,除非保管人能够证明对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没有过错,否则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无偿保管中,保管人则只对其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情形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是指的什么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是指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为提存人;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交付的标的物为提存物;由国家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为提存机关。

提存制度的建立,使债务人及时了结债务关系,避免产生延迟履行的新债务,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5: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实践合同相关文章
  • 实践合同是什么意思,怎样才是实践合同
    一、实践合同是什么意思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二、典型的实践合同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例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当借贷方实际交付借款时该合同才真正成立。三、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不同之处实践合同是与诺-成合同相对应的,但这仅是学理上的一种分类而已。1、它们的区别主要是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在诺-成合同中,如不交付标的物则会构成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如果不交付标的物则合同无法成立,也就不存在违约,如要追究责任的话应是缔约过失。2、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实际上,诺-成合同与实践合
    2023-03-29
    91人看过
  •  合同定义中的实践合同
    合同根据成立是否需要其他现实给付为标准,可以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两类。诺成合同是指只要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的合同,而实践合同则需要除了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需要交付一定的标的物,以标的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标志。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需要其他现实给付为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两类。其中,诺诚合同是指只要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的合同;而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需要交付一定的标的物,以标的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标志的合同。 什么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通过实践行为而订立的合同。实践合同与要约、承诺等合同形式不同,它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承诺,而仅以当事人之间的实践行为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实践合同可以包括预约合同、实践性合同、实践协议等。例如,租赁合同、雇佣合同、买卖合同等都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构成要件,如合
    2023-08-29
    174人看过
  • 订制实践合同合同中有定金吗
    实践合同在我国法律上是包括定金合同在内的。实践合同是以履行一定的交付行为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的,而定金合同是自当事人交付定金时成立的。因此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一、租房定金交了没签合同能退定金吗租房定金交了没签合同是否能退定金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出租的房屋属于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或出租的房屋属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可以退还定金;2、如果房屋质量良好,当事人可以跟房东协商退还,如果房东不同意退还定金,则一般情况下定金是不能退还的。一、定金的特点如下: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
    2023-06-24
    360人看过
  •  事后合同管理的建议与实践
    事后合同存在法律风险和管理缺陷。为了规范合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控制成本,工作中应该采取先合同后开工、完善流程、灵活结算等措施,避免和杜绝事后合同的发生。这样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减少纠纷和争议,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尽管“事后合同”在法律上具有很大的风险,但在管理方面也存在许多缺陷。在工作中可以通过坚持先合同后开工、完善流程、灵活结算等措施避免、杜绝事后合同,规范合同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控制成本。 【提高效率】事后合同的防范与应对策略事后合同是指在交易完成后,一方或多方因某种原因需要与另一方或多方就合同履行问题进行协商,以期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的法律关系。事后合同的防范与应对策略具有重要意义,以下对此进行法律分析。首先,事后合同的签订需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当事人在签订事后合同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同时,合同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
    2023-08-28
    240人看过
  • 借贷合同的实践应践行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即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借款合同自提供借款时生效。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一致外,还必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但是,自然人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的贷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事实上,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成立和生效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意思一致(即达成协议)时起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取决于法律规定和交易。民间借贷合同应该怎样写?民间借款合同应具备如下内容:(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二)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五)应写
    2023-08-06
    462人看过
  • 什么是客运合同,客运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一、什么是客运合同客运合同是承运人与旅客关于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安全运送到目的地,旅客为此支付运费的合同。根据运送工具的不同,客运合同可分为铁路客运合同,公路客运合同,水路客运合同,航空客运合同等。客运合同一般采用票证形式,如车票,船票,机票等。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属即时清结的合同形式。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客运合同是一种较特殊的合同,他的运输标的是人而不是物,所以,客运合同具有其特殊性。二、客运合同是实践合同吗客运合同不是实践合同,应为诺成合同。《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如果认定运输合同为实践合同,则承运人在同意托运而未实际交付货物前,合同并不生效。即使其后对托运人交付的货物不予接受和托运,也不承担违约责任,这样对托运人是极不公平的,会严重影响托
    2023-05-03
    283人看过
  • 各地关于保理合同纠纷案件管辖实践
    (一)适用基础合同管辖天津市是商业保理试点地区之一,关于保理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有专门的内部规范。根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理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审判委员会纪要(一)》(以下简称《会议纪要》),天津法院在其他合同纠纷的案由下新增了保理合同纠纷的案由,方便保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起诉和审理。对于管辖,该《会议纪要》规定:保理商向债权人和债务人或者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基础合同中有关管辖的约定确定管辖。保理商和债权人仅因保理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发生纠纷,按照保理合同的约定确定管辖。保理合同中无管辖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或者保理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保理融资款的发放地为保理合同的履行地。保理商向债权人、债务人及担保人一并主张权利的,应当根据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基础合同确定管辖。保理商、债权人与债务人另有管辖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确定管辖。可见,天津市关
    2023-06-08
    186人看过
  • 合同保全规定的实践操作
    合同保全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至第五百四十二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可能使债权人的权利到期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去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拖欠债权人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财产保全有什么风险(一)申请财产保全的依据错误如前文分析,依据错误是对申请人思想状态认定,受害人以及法官无从得知,仅能从其行使的客观保全行为中加以推定,称之为“推定过错”。在认定中,大多数法院主张“宽松的谨慎义务”的观点,认为:若单纯以诉讼结果这一客观标准判断财产保全是否正当,有流于片面化的缺点。故,在诉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形中,不应当以败诉当然的推断申请人主观具有过错。但是,实践中总结发现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很有可能被
    2023-06-30
    256人看过
  • 运输合同是实践活动吗
    关于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学者中有不同的看法。1、《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另一种观点认为:“客运合同为实践合同,货运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运输合同为诺成合同,但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运输合同为诺成合同。因为,第一如果认定运输合同为实践合同,则承运人在同意托运而未实际交付货物前,合同并不生效。即使其后对托运人交付的货物不予接受和托运,也不承担违约责任,这样对托运人是极不公平的,会严重影响托运人和收货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样,若托运人不交付货物,即使承运人已为托运作了准备,也不能追究托运人的违约责任,则会影响承运人的营业。将运输合同规定为诺成合同,符合了现代化社会中专业化的要求,保护了托运方和承运方的共同利益。2、提单和客票并不是合
    2023-03-31
    68人看过
  • 实践合同与约定合同的分别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认定合同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产生的法律后果也不同。在诺成合同中,如不交付标的物则会构成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如果不交付标的物则合同无法生效,也就不存在违约,如要追究责任的话应是缔约过失。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通常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起合同即宣告成立。诺成合同的定义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中华
    2023-07-15
    102人看过
  • 实践合同是什么意思实践合同到底是什么意思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一、买卖合同为什么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而言,当事人就买卖达成合意,买卖合同即成立,而不以标的物或者价款的现实交付为成立的要件。这在有的国家的法律中是明确规定的,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就标的物及其价金相互同意时,即使标的物尚未交付、价金尚未支付,买卖即告成立。但是,买卖合同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作出这样的约定,标的物或者价款交付时,买卖合同始为成立。此时的买卖合同即为实践合同,或称要物合同。二、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吗?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
    2023-06-27
    497人看过
  • 哪些为实践性合同
    一、哪些为实践性合同实践性合同有以下几点: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2.保管合同。《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质押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4.定金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二、实践合同中定金合同纠纷原则有哪些解决定金合同纠纷原则有以下几点:1.定金罚则的适用原则。2.实际交付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处理原则。3.合同部分履行时的处理原则。4.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处理原则。5.未按合同交付定金的处理原则。6.合同中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处理原则。7.订约定金的处理原则
    2023-04-27
    132人看过
  • 什么是实践性合同?实践性合同的分类是怎样的
    一、什么实践性合同呢?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使用借贷、保管、运送等都属于实践合同。二、实践性合同基本种类分为哪几类呢?(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2)保管合同。《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质押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4)定金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三、实践性合同的范围是什么呢?实践性合同与诺成
    2023-03-16
    436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一般认为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对于施工合同备案的规定第三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承办人员签订合同,应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承发包双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第四条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方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方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第五条
    2023-07-29
    12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这种合同的特点是: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这与诺成合同(一种“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 更多>

    #实践合同
    相关咨询
    • 保管合同实践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什么是保管合同实践合同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04
      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保管合同注意事项: 1、保管合同的成立 2、保管凭证应记载的事项 3、保管人的限制 4、保管费用 5、保管合同的诉讼时效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 仓储保管实践合同怎么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1
      仓储合同不是实践合同,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合同就成立。《民法典》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 保管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它和实践合同有哪些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5
      保管合同不是诺成合同,而属于实践性合同。诺成合同仅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合同方成立,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双方就合同达成合意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保管合同是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 实践合同的实践合同包括哪几种?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05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实践合同的分类如下: (一)赠与合同。 (二)运输合同。 (三)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 实践合同何时生效实践合同如何实现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30
      法律分析 实践合同何时生效需要看合同的类型。依法成立的普通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批准、登记后生效;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