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复垦土地是属于国家的还是集体的。对于先驱者,国家有法律规定,先驱者有权使用开垦的土地,可以用来耕种,但不能用来盖房子。一般来说,原荒地的使用权是保留的。但是,如果原开垦人在开垦后放弃土地,后继开垦人能否取得土地使用权,取决于原开垦人是否构成放弃事实。如果种植一年生作物,两年后无人照料,就可以视为废弃。如果荒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村集体可以依法收回荒地使用权。但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村集体必须对先行者进行补偿。在遭遇征地时,复垦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一个法律空白。但原则上荒地补偿应与农用地补偿相同。村民要取得复垦土地的承包使用证,可以与村集体协商。先与村集体签订相关合同,再向政府申请认证。虽然现行法律对取得复垦土地的合同使用证没有特别的法律规定,但其依据可以从其他有关法律中推导出。鼓励向荒废者发放土地承包证,符合我国国情,有利于充分利用我国日益稀缺的耕地资源。
“四荒”是农村丰富的土地资源,包括农民依法集体使用的“四荒”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四荒”。具体来说,就是荒山、荒沟、荒山、荒滩等闲置土地,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没有得到充分、合理、有效的利用,但却是宝贵的资源。”“四荒”可以采取家庭承包、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可以承包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承包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
目前,国家鼓励利用“四荒”(荒山、沟壑、丘陵、滩涂)发展休闲农业,在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和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发展休闲农业,优先选择“四荒”建设用地指标。此外,还将加快制定农村居民利用自有住房或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的管理办法。
土地复垦纠纷时,要及时通过法律维权。如果你需要律师帮助,你可以咨询律师网.
-
农村开荒地有年限规定吗
67人看过
-
农村个人开荒土地使用有什么规定
306人看过
-
农村个人开荒土地使用有什么规定?
411人看过
-
农村个人开荒土地使用有什么规定
338人看过
-
农村个人开荒土地使用有什么规定
359人看过
-
农村个人荒地的使用有什么规定
68人看过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
农村开荒什么法规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15首先要明确,所开荒的土地到底是属于是国家所有,还是属于集体所有。对于开荒者来说,国家有法律规定,开荒者有权使用被开荒的土地,可以用来耕种,但不能用于建房。对于开荒地,一般是维持原有开荒者的使用权。但如果原有开荒者在开荒后又撂荒,后续的开荒者能否取得开荒地的使用权,要看前一个开荒者是否构成了撂荒的事实。如果种植一年生的作物,一直过了两年都没有人再打理,可以视为是撂荒。 如果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的开荒地,
-
农村个人开荒土地使用有什么规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01、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
-
农村个人开荒土地有哪些规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有以下的规定: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
-
农村征收农民开荒地有什么补偿山东在线咨询 2021-05-25一般来说,如果是在村集体的支持下开垦荒地,荒地上所投入的人力物力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多少,并没有完全统一的标准,地方上执行也不一样,可以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确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6〕2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9〕102号)规定,治理开发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
-
农村荒地新规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23宅基地使用权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基础,户籍迁出农村,不再生活在农村,不再属于集体成员。此外,农民在其他地方获得宅基地,原宅基地也将被集体收回。房屋倒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因常年失修而倒塌。宅基地未恢复使用两年以上的,将被收回。《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者房屋倒塌、拆迁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的,不确定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确定的,集体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