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刑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21:21:43 457 人看过

一、罚金刑的强制措施有什么

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均规定对罚金刑予以“强制追缴”,但如何强制追缴,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可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决定扣押、冻结被告人的财产外,再无其他具体规定;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种种执行强制手段,但仅适用于民事案件的执行,不适用于罚金刑的执行,因法无明文规定,人民法院面对罚金刑执行的种种困难,变得无所适从,强制性并不能得到体现,影响了罚金的执行效率。

罚金刑是财产刑,与民事执行程序中对金钱给付、财产交付等财产执行有着相似之处,对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可参照民事执行程序中的规定,应包括:

(1)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2)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执行人的住所。只有充分保证了法院执行的强制手段,才能更好的体现法律的威慑力,才能更好的发挥执行员在执行中的作用,从而确保罚金执行到位。

二、哪些人犯罪需要判处罚金

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1、经济犯罪

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

2、财产犯罪

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共有14个条文,其中9个法条规定了罚金,占条文总数的50%以上。

3、其他故意犯罪

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共有90余个法条,其中约50%的法条规定了罚金。此外在我国刑法中,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第240条、第244条也规定了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罚金数额如何确定

关于罚金的数额,刑法分则有的犯罪未作具体规定,有的犯罪规定了一定幅度。根据本条规定,无论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了罚金刑幅度的,还是没有明确规定罚金刑幅度的,判处罚金刑时都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所谓“犯罪情节”,主要是指犯罪分子罪行的危害程度,主观恶性的大小,手段是否恶劣,非法所得的多少,后果是否严重等等。一般说来,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以做到罪刑相适应,使犯罪分子不在经济上占到便宜。同时,犯罪分子的经济负担能力也是一个考虑的因素。如果罚金数额过多,超过了犯罪分子的实际负担能力,犯罪分子也无法缴纳,这对教育改造犯罪分子也不利,同时由于罚金刑无法得到实际执行,也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如果罚金数额过少,则会使犯罪分子感受不到经济惩罚,对犯罪分子起不到惩戒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9日 0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罚金相关文章
  • 强制措施违法讯问笔录无效吗,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
    一、强制措施违法讯问笔录无效吗强制措施违法的,讯问笔录并不一定无效。如果讯问是依法进行的,讯问笔录交由犯罪嫌疑人核对,确认没有错误后,嫌疑人笔录上签名确认的,讯问笔录一般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第一百二十二条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
    2023-04-18
    406人看过
  • 监察机关留置是强制措施吗,刑事强制措施种类有哪些
    一、监察机关留置是强制措施吗监察法留置属于强制措施,我国《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
    2023-04-19
    82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有何区别
    行政强制措施是在行政措施的基础上,用“强制”一词对行政措施的范围和属性加以限定,与行政措施相比,行政强制措施的范围缩小了,其属性也有了“强制”的限定,但其内涵和实际所指仍然应该是一类具有共同属性的办法或手段。那么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根据行政强制措施权限内容的不同,明确规定了4类行政强制措施,并设定了一个兜底条款,即“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在实践中,行政强制措施手段多种多样,可以分为限制人身自由,处置财物,进入住宅、场所3类。1.限制人身自由。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可以限制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自由。一是行政相对人处于醉酒、精神病发作等状态,非管制不能避免行政相对人对其本人造成危害或对他人构
    2023-05-06
    67人看过
  • 民事强制措施的罚款金额
    人民法院对个人进行的罚款最高限额为十万元以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一、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种类1、拘传,即人民法院派出司法警察,强制被传唤人到庭诉讼。2、训诫,即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情节轻微的人,以口头方式给予严肃批评和严重警告。3、罚款,即人民法院责令妨害民事诉讼的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目的金钱。它是对妨害民事诉讼情节较重的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4、拘留,即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人身自由。这是最严厉的一种民事诉讼强制措施。二、民事强制措施的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
    2023-02-23
    255人看过
  • 安监局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
    一、安监局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安监局行政强制措施有:1.限制人身自由。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可以限制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自由。2.处置财物。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过程中,可以对相关财物依法进行处置。3.进入住宅、场所。当公民的生命、身体、财产有危险,非进入住宅、场所不能实施救护或不能制止危害行为时,显然有必要允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时进入该住宅、场所采取一定措施。大家,要注意的是,及时进入公民住宅必须有法律明确的授权。二、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如下:1.合法性原则。即各种强制措施的采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适用对象、条件、程序和期限适用;2.必要性原则。即各种强制措施,只有在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有必要时才能采取,不得随意适用强制措施,更不能将强制措施作为一种处罚予以适用;3.相当性原则。又称比例性原则,即适用何种强制措施,要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
    2023-04-24
    111人看过
  • 办理刑事案件有哪些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六条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2023-06-11
    278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有哪些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这些:(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防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坏、防止危害、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况,依法对市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限制,对市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特点1.预防性和制止性。控制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或扩大。2.临时性和中间性。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中间行为,而不是最终行为。通常是行政机关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的前奏和准备;而不是最终处分,财产仅影响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3.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和经授权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九条
    2023-08-18
    91人看过
  •  限高令:强制措施有哪些?
    该段内容讲述了法律对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限制,其中包括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高档舱位,不应用于星级以上场所,不购买不动产或高档装修房屋,不租赁高档写字楼等场所办公,不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旅游度假,不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不乘坐全部座位或一等以上座位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这些规定旨在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执行人在经济上陷入困境。法律应当规定限高被执行人的限制。法律明确规定,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的,不得有以下高消费的行为: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
    2023-09-09
    135人看过
  •  罚金刑罚的执行方式:行政强制措施的探讨
    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罚金刑的强制追缴,但民事诉讼法没有具体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罚金刑时面临困难,影响罚金执行效率。解决方法是参照民事执行程序,包括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及搜查被执行人的住所。这样能保证法院执行的强制手段,体现法律威慑力,发挥执行员作用,确保罚金执行到位。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于罚金刑的强制追缴,除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中可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决定扣押、冻结被告人的财产外,没有其他具体规定。然而,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各种执行强制手段,但仅适用于民事案件的执行,不适用于罚金刑的执行。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罚金刑时面临诸多困难,导致强制性无法得到体现,从而影响了罚金的执行效率。罚金刑是财产刑,与民事执行程序中对金钱给付、财产交付等财产执行有着相
    2023-12-04
    99人看过
  • 哪些强制措施必要
    强制执行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具体的包括:第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第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第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第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第五、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以及强制迁出房屋或土地。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违反交通法规可采取哪些强制措施?违反交通法规可采取的强制措施包括:1、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2、扣留车辆;3、扣留机动车驾驶证;4、拖移机动车;5、收缴物品;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
    2023-07-06
    456人看过
  • 加强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措施有哪些
    1、不相容职务未能有效分离虽然很多会计人员都知道内控规范要与不相容职务分离,知道“管钱不管账,管账不管钱,但在具体的内控设计和执行时,却往往会忽视这一点或不清楚如何有效分离不相容职务,一个典型且常见问题就是出纳领取对账单,这个现象在很多单位存在,从不相容职务分离来说,由出纳来领取银行对账单是项大忌,因为出纳本身负责货币资金保管和收支,如果再由出纳来负责领取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出纳就有可能挪用或侵占企业货币资金,并通过伪造对账单或在余额调节表上做手脚来掩盖自己的舞弊行为。一些单位在进行职责分工时,往往是从工作方便或效率角度考虑,便安排经常跑银行的出纳来领取银行对账单,殊不知,这种做法会埋下巨大隐患。再比如,一些企业由销售人员负责客户收款、核对的全过程,发生挪用货款事项也就不奇怪了。因此,企业应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
    2023-04-16
    455人看过
  • 哪些强制措施可以折抵刑期?
    判刑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一、看守所审查时间过期还能判刑吗在看守所的时间算刑期。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没宣判之前的羁押时间算不算不算。判刑前羁押时间不算,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徒刑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刑之前的先期羁押可以相应的折抵刑期。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三、在看守所抵刑期吗在看守所抵
    2023-06-27
    58人看过
  • 环保部门的行政强制措施有什么,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的区别有哪些
    一、环保部门的行政强制措施有什么环保部门的行政强制措施有: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二、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的区别有哪些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的区别有:1.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而行政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制裁行为是对相对人权利的一种临时限制,为保证最终行政行为的作出所采取的临时性措施,它没有到达对事件最终处理的状态。2.内容不同:行政处罚包含警告、罚款、没收、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等。三、行政处罚有哪些种类行政处罚
    2023-04-24
    263人看过
  • 强制措施有哪些种类,解除强制措施需要什么条件
    强制措施的种类: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拘留: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逮捕: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场所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解除强制措施的条件: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
    2023-08-17
    5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罚金
    词条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更多>

    #罚金
    相关咨询
    • 刑事强制措施是否必须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05
      刑事强制措施不必适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 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拘传、采取哪些强制措施,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6
      训诫训诫,是以批评教育的方式指出行为人行为的违法之外,并责令加以改正或不得再犯的措施3。2,以便以此约束行为人并防止妨害行为继续发生的强制措施、拘传拘传,是指人民法院派出司法警察依法强制有关诉讼参加人到庭诉讼的措施、责令退出法庭责令退出法庭,是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由司法警察强制其离开法庭、罚款、拘留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有以下几种:拘传,以防止妨害行为继续进行的措施。4、罚款罚款、拘留拘留,是指依
    • 管制是刑事强制措施吗刑事强制措施有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23
      管制是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
    • 强制执行超生处罚措施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2
      法院强制执行超生处罚可采取的执行措施在《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
    • 强制猥亵犯罪有哪些惩罚措施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4
      根据法律规定,强制猥亵罪的处罚包括:一般犯罪情节,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罪,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