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中应注意标的物质量和异议期限的约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4:11:58 221 人看过

标的物质量一般可以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依据进行约定,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当事人对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质量要求;异议期限可以更具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进行约定,本身有质保期的,以质保期为准。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条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的检验期限过短,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交易习惯,买受人在检验期限内难以完成全面检验的,该期限仅视为买受人对标的物的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17: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买受人相关文章
  • 签订合同时,应当如何注意质量条款的约定?
    对标的物有国家标准的,可以约定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可以约定按照行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也可以约定按照企业标准执行。另外,在合同约定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如果没有上述的标准或者虽然有上述的标准,但买方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按照买方的特殊要求在合同中约定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等。质量条款(QalityTerms)检验检疫局:法定检验、商品鉴定、质量认证认可、出口质量许可、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A,一般原产地证C/O。国家质检总局:主管质量监督的最高行政执法机关;主管检验检疫工作的最高行政执法机关。检验内容:包装检验,品质检验,卫生检验,安全性能检验。检验分类:内地检验,口岸检验;预先检验,出口检验。产品质量认证:中国:CCC,CB,CQC欧盟:CE,LVD,EMC德国:GS,VDE,TUV美国:UL,E
    2023-07-05
    148人看过
  • 合同中约定的注意事项
    在诉讼实践中我们遇到的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地点但没有约定仲裁机构,或虽然有约定,但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的方式、术语不规范。如:发生争议在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仲裁解决、在争议所在地仲裁解决、争议由本市仲裁机关仲裁、争议由本市有关部门仲裁、争议在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争议由ⅹⅹ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等。以上这些约定,在纠纷发生后,申请仲裁时,会被认为约定不明确而不予受理仲裁申请。二、在合同中同时约定两个仲裁机构。如有的合同中约定:争议可提交A市有关仲裁机构仲裁或B市有关仲裁机构仲裁。这样的约定,往往在纠纷发生时双方当事人会就申请何地仲裁机构仲裁发生分歧,此时根据新仲裁法解释第五条之规定: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可以说,这样的约定不仅没有达到简便快捷地解决
    2023-06-08
    200人看过
  • 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注意事项
    与员工合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即可。根据劳动期限可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有多长?法律对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多长没有强制规定。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任何长度的期限都是可以的,除了约定一个固定的期限之外,双方也可以不约定固定期限,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可以以完成某一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起始至终止之间的时间,或者说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段。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
    2023-07-03
    228人看过
  • 在合同约定期限上应当注意什么
    有关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限的问题上,有几点要提醒各位注意的:1、从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来说,既然你约定对方的服务期限义务,那他应当享受对等的权利。在这个问题上,有两种看法,一种是在劳动者遵守服务期限规定的期限内,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比如每服务一年给予一定数量的特别津贴。在实践中,我也见到过确实是有用人单位给予服务期限的特别津贴。如,上海闸北区一家中学就规定,招聘来的教师服务期限为5年,如果提前跳槽,每提前一年赔偿3000元;同时也规定,如果每做满一年,学校给予3000元的特别津贴。这种完全对等的做法比较少见,应当说合情合理,能征服人心。当然,作为一个企业,可能要增加不少的成本。还有一种看法是,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三种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和赔偿的规定,是因为上面的三项事情可以看作用人单位的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义务,劳动者已经享受了权利,所以在规定服务期限的约
    2023-06-10
    284人看过
  • 买卖合同标的物数量约定
    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2023-06-09
    372人看过
  • 合同中约定仲裁应当注意的事项
    注意事项1、一定要写明仲裁委的名称,不要写错;2、对于合同履行支付价款方可以考虑选择仲裁;3、对于合同履行收受价款方,不建议选择仲裁。因为我国的法律只赋予了仲裁的被申请人享有很多救济渠道;而对仲裁的申请人没有什么救济渠道。一句话,你如果在仲裁中可能作为申请人,那么你不建议你选择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你如果在仲裁中可能作为被申请人,那么你是可以选择仲裁的。同时忠告,仲裁解决纠纷,就是把争议或纠纷交给民间组织裁决,并不保险,而且法院还没有更多的权利纠正,这是仲裁的特点-一裁终局性。1、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地点但没有约定仲裁机构,或虽然有约定,但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的方式、术语不规范。如:“发生争议在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仲裁解决”、“在争议所在地仲裁解决”、“争议由本市仲裁机关仲裁”、“争议由本市有关部门仲裁”、“争议在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争议由ⅹⅹ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等。以上这些约定,在纠
    2023-05-01
    264人看过
换一批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买受人
    词条

    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 更多>

    #买受人
    相关咨询
    • 标的物质量及异议期限应如何约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2
      1、一份完善的合同应当对标的物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的异议期限进行约定,对于质量标准,可以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依据,并在合同中注明。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当事人对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质量要求,亦可先制作样品,以样品标准为履约标准,并对样品进行封存。 2、对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合同各方可协议约定标的物的检验期间。没有约定的,应当及时检验。检验期间约定过短的,应当
    • 标的物质量及异议期限应如何约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4
      一份完善的合同应当对标的物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的异议期限进行约定,对于质量标准,可以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依据,并在合同中注明。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当事人对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质量要求,亦可先制作样品,以样品标准为履约标准,并对样品进行封存。
    • 对质量和异议是怎么约定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04
      标的物的质量和异议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质量协议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质量异议期限不明确的,买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对有关合同的内容不明确,依照前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无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推荐国家标准执行;无推荐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
    • 合同标的物质量约定不明确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30
      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 合同中标的物质量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7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