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件如何立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07:28:52 450 人看过

一、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件如何立案

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件的立案标准如下: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假冒注册商标罪构成要件:

1.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和单位。

2.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4.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三、假冒注册商标罪适用缓刑条件有何规定

假冒注册商标罪适用缓刑条件的规定是:

1.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分子被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五节 缓刑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n(一)犯罪情节较轻;\n(二)有悔罪表现;\n(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n(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n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n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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