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需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0:42:18 452 人看过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使用应注意以下问题:

1、违章行为与事故的认定没有必然的联系,有违章行为并非必然要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承担责任;

2、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并非民事赔偿责任的划分。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不可以更改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更改。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的真实性有怀疑,可以提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出后10日内出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二、交通事故如何让对方担主要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都需要打电话报交警处理,因为只有交警才能划分责任。(简单或者争议不大的事故双方可以协商处理)。交警介入以后,需要对事故的发生进行检查、勘察、鉴定等,然后分析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判断双方的过错程度,最后作出事故责任的划分决定。另外,承担的事故责任大小会影响赔偿责任的多少,因为该认定就是事故赔偿责任的主要依据。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出了交通事故现在找不到第三方事故认定书能开出来吗

出了交通事故现在找不到第三方,事故认定书能开出来。

既然双方在场事故认定书可以开出来。保护现场报警让交警绘画事故图案,双方签名认定所绘画的图形,不需要第三方一样认定事故说明。事故认定书一般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02: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认定书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认定书》若干问题思考
    在交通事故出现后,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相关的检验、鉴定结论,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主要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造成的原因,以及各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法律上只能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使用,是诉讼证据的一种。原因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能是处于中立的地位,不是当事人一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双方是致害人与受害人。《交通事故认书》只作为证据使用,也避免了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使公安机关将耗费大量的警力和物力在诉讼上,不能及时、快速地处理交通事故。另外,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时,也可以申请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交通警察出庭接受质证。
    2023-06-05
    486人看过
  • 口供作为诈骗案件的证据,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关于诈骗口供算是证据。口供是属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的,是属于证据的一种,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以及辩解等口供都是属于证据的一种,但是必须要经过查证并且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诈骗案仅有同伙口供能追逃吗诈骗案件其他嫌疑人在逃时,只有同伙口供的,如果需要对在逃嫌疑人进行逮捕的,可以追逃,发布通缉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
    2023-07-01
    147人看过
  • 办理交通事故委托公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办理交通事故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一、收房委托书必须公正吗1、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商品房在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正式通知业主收房,购房者应及时收房,并做好收房的相关准备工作,委托他人办理需要公证。2、房产委托行为,是房产所有权人(委托人)将办理与房产有关的事务,或者实施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买卖、出租、抵押等)的权利授与受托人的意思表示,受方委托需要写一封委托书证明公证才可以有权利办理相关事宜。3、在房产委托公证书上有明确的公证机关名称,有公证书的完整编号,公证处存在完整的公证文
    2023-06-20
    182人看过
  • 行政诉讼交换证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行政诉讼交换证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不得滥用证据交换程序。无论从客观上还是从有限的司法资源上看,都不可能将证据交换无休止地进行下去,一般情况下经过一次交换后,即能满足双方对证据的出示交换,如果反复进行交换,就使交换成为形式而被滥用,同时也失去严肃性。因此,一般情况下证据交换以一次为宜。特殊情况例外。2、证据交换不代替庭审。证据交换是一种庭前程序,是为庭审所作的必要准备,即使是证据交换中认可的证据仍要在庭审中加以说明,以得到最后确认。而庭审包含了各个不同阶段,举证质证只是庭审的一个阶段,因此,不能将证据交换提到不适当的位置上,甚至把证据交换混同于庭审,那样有违证据交换的初衷。3、不得以证据交换代替质证。证据交换与质证有着不同的功能,二者不可相互替代,交换证据时虽然可以提供证据,发表一些简单的意见,但不能向质证那样进行辩论,用证据加以反驳,如果出现辩论和反驳,主持法官应加以制止,而质证时无
    2023-06-06
    230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电动车定损的流程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队批准可延期7天。3、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4、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结论5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交警支队受理后应及时转交同级价格主管部门重新评估鉴定,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10天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重新鉴
    2023-07-02
    114人看过
  • 哪些相反证据能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因此,如果要推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认定,需提供与交通事故认定书相反的证据包括:1、代理人(律师)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取事故卷宗或申请法院调取事故卷宗:含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车辆鉴定书、尸体鉴定书、询问笔录、证人笔录等。分析证据材料的矛盾性、不客观性,作为不服事故认定的依据。2、代理人(律师)可通过线索寻找事故现场目击者作调查笔录,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并向法庭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证人出庭作证。3、代理人(律师)应具备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从多种角度阐述事故认定的不客观性。通过以上努力,请求法院重新分配当事人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程度。
    2023-04-15
    199人看过
  • 认定寻衅滋事罪需注意哪些问题呢
    认定寻衅滋事罪需注意的问题如下:1、犯罪客体的双重性;2、客观行为的多样性与具体量化;3、犯罪动机上去流氓化。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024-04-28
    16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有的车主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因此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承担。实际上,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2.切忌先修理后报销。一些车主在出险后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3.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一些车主为了方便,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是将理赔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此行为风险很大,有的修理厂会让车主走一些“歪门邪道”以达到赔付目的,而这些“歪门邪道”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4.不计免赔范围有限制。即使投保了不计免赔险,车主不一定就能获得全额理赔。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
    2023-09-13
    5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对于交通警察的询问一定要认真对待,准确回答交通警察所做的询问笔录对于事故认定是非常重要的依据之一,因此在回答询问的问题时就一定要认真回答,准确回答。尤其是在发现交通警察故意偏袒某一方时就更要注意。二、对于交通警察的现场勘察也要给予足够的重视。三、当认定书做出来后,一定要认真审查认定书的内容。1.审查对事实部分的表述是否准确。2.审查书中引用的法律条文是否正确。3.审查法律条文是否应该适用到该事实上。四、如果认为事故认定有误,一定要在诉讼程序中坚决请求法院依法进行证据的审查判断,因为法院对此认定没有变更权,但有权在判决时不予采纳。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双方到场吗交通事故认定书不需要双方到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2023-07-11
    139人看过
  • 在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时,需要注意哪些关键点?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要注意的问题:一、对于交通警察的询问一定要认真对待;二、对于交通警察的现场勘察也要给予足够的重视;三、当认定书做出来后,一定要认真审查认定书的内容;四、如果认为事故认定有误,一定要在诉讼程序中坚决请求法院依法进行证据的审查判断,因为法院对此认定没有变更权,但有权在判决时不予采纳。怎么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适用程序错误或责任划分不公的,可及时申请复核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在提出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维持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在民事诉讼中就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划分进行举证,推翻交通市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
    2023-07-11
    239人看过
  • 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交通事故被告上法院一般要注意:1、双方对此次事故应负的各自责任,一般是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2、为对方所付的医疗费等单据,如果对方对此次事故负有责任,还要收集自己因伤受的损失以及车、财物的损失,以利法庭进行抵扣。信用卡没有能力结清被告上法院怎么办1、信用卡逾期被起诉了应当主动联系银行,看案件能否进行私下调解。若银行同意应尽快抽签并把欠款还清;若持卡人确实是经济状况困难的,可以与银行沟通协商延期还款;通常情况下银行只是希望可以尽快收回欠款,并不是真正想要将持卡人告上法庭,所以持卡人保证之后可以按约定还款并有所行动,一般都是可以的。2、若持卡人未有任何行动,则可能会被认定为是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
    2023-07-11
    245人看过
  • 是否能以交通事故认定书有问题为由拒赔
    事故认定书仅仅表明了交通管理部门对于交通事故当事人交通行政责任的处理意见,其法律地位只是交通管理部门据以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已,它对于受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和责任的认定意见,但并不一定以此为裁判依据。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以前,各个地方确实存在着人民法院以交通管理部门事故认定书意见为裁判依据的作法,但在该法施行以后,这些做法应当得到改变。所以,人民法院完全可以抛开事故认定书,自行确定系争案件的事实情况和责任分配。案情简介2004年5月12日,胡某驾驶一小客车,在去往机场接人的途中,以70多公里的时速由西向东行驶,驶于一分岔口,此时吴某正驾驶救护车送一孕妇和助产护士二人到妇产医院,由东向西行驶。当双方车辆相距40米左右时,吴某发现胡某的车从对面行驶过来,即减速相让。此时,他感觉车身不稳,便采取向右打轮措施,但是由于车速比较快,路面有水,停车不及,同胡某的车发生相撞。事后,交通部门对现场
    2023-11-29
    455人看过
  • 交通事故的案件审理中注意哪些问题
    交通事故的案件审理中注意下列问题:一、确立多元归责原则;二、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方法;三、适用过失相抵原则的范围、条件;四、危险责任的考量;五、关于免责事由。一、无过错责任是什么呢无过错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责任具有以下特征:(1)以损害事实与责任人的行为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为前提,若没有因果关系则不能承担无过错责任;(2)并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归责的要件,若以过错为归责的构成要件,那就成了过错责任原则;(3)无过错责任的宗旨在于合理补偿受害人的损失,这也是许多国家为保障受害人的权益而设立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原因所在;(4)由被告就免责事由进行举证,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它不同于过错责任中的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适用无过错责任时,原告只要举出损害事实及损害事实和被告的行为之间有因果关
    2023-02-04
    11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让对方起诉有哪些注意问题?
    1、不要随便签署赔偿协议发生交通事故后,有的当事人不了解案件审理程序,担心打官司麻烦,时间长,为了息事宁人,与肇事方了签订赔偿协议。律师根据多年办案经验提醒您:如果您不了解案件赔偿程序,草率签订协议,会严重侵害权益,以致赔偿数额较低,事后不能再行主张。本律师团队专业处理交通事故,会在短时间内为您争取到满意的赔偿。2、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治疗发生交通事故后,特别是受害人被送到医院后,因肇事者不愿支付医疗费,受害人家属延误治疗,以等待肇事者支付医疗费再治疗。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建议家属及时治疗,先行垫付医疗费,事后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包括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等信息,对于外地车辆,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保障权利能力得到主张,判决能够得到履行。4、理赔中不要将任何原件交给对方对于事故发生后,在和对方协商的过程中,
    2023-06-25
    221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认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 更多>

    • 在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方面我们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9
      在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方面我们要着重于审查程序的合法性。 (1)主体方面。根据《刑诉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相关规定,交通事故有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进行处理,检验、鉴定人员由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做出检验、鉴定结论, (2)期限方面。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做出的认定书、鉴定结论都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内完成。当事人提出重新复核的,是否受理、受理后何时做出复核界定都
    •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请问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18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话,可能不仅仅是赔偿的事情,还可能判处刑事责任,而其中又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紧密相关。我想你关注的点应该是赔偿的问题,而不是这些程序问题。关于到底如何赔偿,以及赔偿多少合适,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需确认的问题:你有没有对方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信息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发生在广东吗?有没
    • 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的,认定交通事故要注意哪些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8
      一、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的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规章,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三点:(一)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询问笔录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非常重要的,相关事故当事人对此是不能漠然置之。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对此并不是十分重视,比如在交通警察做调查笔录时,对询问的问题的回答不是认真对待,觉得无所谓,有些人虽然对自己的回答给予了十分的注意,但在措词上却不是十分注意,结果使自己受到了不应有的损失。因此对于事故认定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根据实践,认为对以下几点应当注意: 一、对于交通警察的询问一定要认真对待,准确回答交通警察所做的
    • 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哪些,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作用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11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2、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原因分析;4、当事人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责任或者事故原因;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名称和日期。(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字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