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消失是哪种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4 07:50:30 450 人看过

担保消失的情形:担保合同无效或者债务已经履行的情形。如果担保合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或者是有机关法人等提供的担保,或者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则担保合同也无效。

一、民法典规定的担保合同都包含哪些合同

民法典规定的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担保合同无效的表现有哪些?

担保合同无效有十一种情况:包括主体不适格的担保合同无效;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无效;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等。

三、担保必须签订担保合同吗

担保人需要签订担保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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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抵押权从产生到消灭,都是为了使主债权得以圆满实现,所以主债权毫无疑问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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