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的特征
第一,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
第二,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
二、离婚后还能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吗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去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离婚方式。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协议离婚后财产还可以重新分割的情况有:
1、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2、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3、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4、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二)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未达成协议,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分割财产,决定子女抚养等问题。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的。但是,出现以下情况时,离婚后财产可以重新分割。
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涉及到离婚时漏掉的对方的财产,比如漏掉的对方的房产、公司股权、股票等等。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变卖、隐匿财产的行为,有新的证据的,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
三、离婚后妻子财产继承权归谁
离婚之后妻子的财产继承权是由子女、还有自己的父母来进行继承;
(一)如果有遗嘱指定有继承人,由继承的遗产继承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二)如果是按法定继承取得的遗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
-
婚前股票是否具备婚前财产的特征?
167人看过
-
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陪嫁具有哪种特征?
302人看过
-
共同财产的范围和特征
259人看过
-
虚拟财产的概念、特征及其财产属性
360人看过
-
老人再婚财产怎么继承,财产继承的特征是什么
480人看过
-
欺诈婚姻和财产的行为特征有哪些?
271人看过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
夫妻财产的特征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西藏在线咨询 2021-06-231、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 2、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
-
财产继承的特征是什么,财产继承有哪些特征?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11、财产继承的发生原因具有特定性。财产继承是因公民死亡而发生的法律现象,这是财产继承发生的法定原因。 2、财产继承的主体范围具有限定性。公民死亡后,能够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国家、集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都不能作为继承人,只可以作为受遗赠人。此外,能够作为继承主体的自然人,也有一定的限制,即只能是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死者的近亲属,除此之外的人只能成为受遗赠人。 3、财产继承的客体范围具有限定性
-
离婚财产清单样板都具有哪些特征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4财产清单主要是就离婚双方当事人待分割的共同财产所列的清单,包括家用电器、家具、私家车、私有房产、珠宝首饰及其它财物。通常到法院立案时,法院会给当事人提供格式化的空白财产清单表,包括财产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项内容。当事人可以就上述项目作好准备,列明清单,提交给法院或到法院后填写空白格式清单。
-
六个月以上财产离婚的特点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07离婚财产转移没有六个月一说,离婚财产转移六个月以上的,只要当事人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究。对于离婚时转移财产的,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对这一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
分割财产的特殊规定离婚时有哪些财产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0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