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提起撤销诉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21:50:11 273 人看过

股东大会作为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构建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环节,也是上市公司股东行使权利的主要途径。为规范股东大会制度,中国证监会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对2000年5月修订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意见》进行了全面修订,2006年3月20日颁布实施《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及时修改公司章程,制定相应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即总则、股东大会的召开、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股东大会的召开、监管办法和补充规定,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主体有三个,分别是董事会、监事会和单独或者合并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共53条。对于后两个主体提出的股东大会,新规缩短了时间。董事会应当自收到有关提案之日起10日内,而非15日内,就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并于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5日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否则,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监事会提议,监事会在收到股东提议后五日内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连续90日以上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会议,以防止出现无人主持或者竞聘董事长的情况,新规则按照“谁召集,谁主持”的原则规定了会议主席,持股三人可以提交临时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除上述情形外,召集人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任何人不得对股东大会通知所列提案进行修改或增加新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无故延期或者取消p>新规则明确规定,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应当充分、完整地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以及股东对拟讨论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信息或说明。拟讨论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应当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者补充通知的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和理由,规定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得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所列提案不得取消。延期或者撤销的,召集人应当在预定日期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理由。本规定的目的是保障股东的知情权,保护股东有效行使表决权,防止或减少人为操纵股东大会的可能性。股东大会应当设立会议场所,为防止股东大会“走过场”,增加股东的参与度,新规则确定了“以现场会议为基础,非现场会议为补充”的召开原则。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地点。

新规明确,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互联网等方式为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提供便利是指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所有注册股东均可出席会议p>为防止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与表决资格确认发生争议,新规则规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上市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同时规定,召集人和律师应当根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验证股东资格的合法性,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董事长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人数和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前,会议登记终止。会议主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19: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大会相关文章
  • 新公司法完善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和议事规则
    这方面的修改涉及以下五方面:(1)缩短股东大会召集程序中的通知时间。《公司法》第103条第1款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现行法除对无记名股票定为四十五日外均规定为三十日)。并且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2)增设董事长不召集和不主持股东大会的应对措施。《公司法》第102条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
    2023-08-17
    313人看过
  • 如何规范召集股东会程序
    一、如何规范召集股东会程序规范召集股东会程序如下:1.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一手包办。2.设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履行职务或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1名董事主持。3.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与主持。4.监事(会)不召集与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与主持。5.股东会的决议方法,也因决议事项的不同而不同。普通决议事项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依公司法规定,特别决议事项指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二、股东会决议包含什么内容股东会决议包含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性质等;2.会议通知和出席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
    2023-07-01
    241人看过
  • 股东会决议召集程序存在轻微瑕疵,可以被撤销吗
    法院在判定“轻微瑕疵”时要求满足三个要件:一、属于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瑕疵,其他程序瑕疵不可适用本条;二、要求该瑕疵轻微,以是否会导致各股东无法公平地参与多数意思的形成以及获取对此所需的信息为判定标准;三、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又可以区分为是否对决议的结果产生实质影响和对股东的表决权产生实质的影响。若符合此三个要件,法院支持公司一方驳回股东的撤销决议的请求;反之,法院则支持股东的撤销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四条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4-04-27
    204人看过
  • 股东大会召集的通知、公告
    股东,通知,表决权,规定,决议,公告召集的通知、公告是将有关股东大会召集的信息传达给股东,以使其能按时参加会议并参与经营决议事项。1.通知、公告的方法和期间。我国公司法105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30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四十五日前就前款事项作出公告。”各国在通知、公告的生效问题上,均采取了发信主义,即只要在法定期间发出通知即可,到达与否不影响通知、公告的效力。2.通知、公告的对象。此处存在分歧的是对于无表决权股股东是否应通知。韩国《商法》第363条第4款规定,无需向无表决权的股东通知。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也规定,“此处通知与公告,与召集事由之载明,于无表决权股东不适用之。”不过,有台湾学者对此有不同意见,认为“无表决权股之股东,并无剥夺其出席权之必要,以无表决权为已足,故似宜通知列席。”我国大陆也有学者认为:‘股东最终收益的实现,实
    2023-06-09
    255人看过
  • 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定程序应予撤销
    2006年10月,自然人A和B共同出资设立C公司,其中A、B分别持有C公司48%、52%的股权。C公司章程约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C公司成立时,选举A为执行董事,B为监事,聘任A为经理。以上职务任期均为3年。2009年3月23日,B通过速递方式向A邮寄临时股东会通知。通知内容为:C公司定于2009年3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会,议题为关于保障公司股东合法权益及公司资产管理办法。A签收该通知后,提议将会议召开时间推迟到3月29日并得到B的同意。2009年3月29日,C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B和A参加了会议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字。会议由C公司出纳D负责记录,由B主持,讨论了关于保障公司股东合法权益及公司资产管理办法的议题,并临时增加了人
    2023-06-09
    125人看过
  • 股东大会程序瑕疵会导致股东大会决议被撤销?
    股东大会程序瑕疵就一定导致股东大会决议被撤销么?我国近些年来的司法实践和相关规定中,已经对股东会决议的程序瑕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掌握的尺度,并不是所有的程序性瑕疵就会避让导致该决议可以被撤销,并因此而无效。在一些通知瑕疵的情形下,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不因此而无效。根据众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169条、《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第58条,上市公司因意外遗漏未向某有权得到通知的人送出会议通知或者该等人没有收到会议通知,会议及会议作出的决议并不因此无效。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征求意见稿的规定,股东会议的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不符合法定程序或者违反公司章程的情节显著轻微,不影响决议结果的,可以驳回股东撤销决议的诉讼请求。此外,股东参加了股东会议且对会议召集程序未表示异议,或者虽对会议召集程序表示异议但对决议事项投票赞成,
    2023-06-05
    435人看过
  • 股东大会怎么召集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召集程序主要是履行召集通知以及在召集通知中记载审议事项的义务。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其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应于股东会召开15日以前,将召集通知送达全体股东。召集通知应为书面形式,其内容应包括开会日期、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上述召集通知中审议事项的记载,是股东会临时会议决议发生法律效力的一个重要条件。即对于召集通知中未列明的审议事项,股东会临时会议不得就此作出决议。如果作出决议,其决议将归于无效。这是因为,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开会,不同于股东会定期会议。定期会议必须在商定时间召开,并且其可以审议的事项规范是法定的。这样,股东在开会之前就有时间进行必要的准备,以确定自己的判断和意见。而股东会临时会议则是随机召开的,并且其要审议的事项又不确定。因此,如果在会前不就审议事项进行书面通知,会使股东难于应付并无法作出决议,或者会被加以利用而对部分股东进行突然袭击并强行通过
    2023-07-24
    426人看过
  • 股东会召集程序瑕疵怎么办?
    股东会召集程序瑕疵会导致股东会所作出的决议是无效的。1、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董事、监事申请确认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股东申请撤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应以公司为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申请确认无效或撤销的,由公司推荐认可上述决议效力的其他股东、董事或者监事代表公司参加诉讼。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超过该期限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股东依照上述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4、当事人对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申请确认无效或撤销,人民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的,他人以
    2023-02-24
    434人看过
  • 大股东可以修改公司章程不
    不可以。1、由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提出章程修改草案。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梦呓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司法》第八十一条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
    2023-03-02
    118人看过
  • 【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股东,大会,召开,公司,情形,人数
    2021-12-08
    328人看过
  • 公司章程如何确定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在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制定中,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如何确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是指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必须召开的股东会。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章程制定时可自由约定定期会议召开的时间。如规定:股东会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两次,分别在于某年某月某日和某年某月某日召开;或者也可以规定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某个月内召开等。临时会议,是指定期会议以外的必要时候,由于发生法定事由或者根据法定人员、机构的提议而召开的股东会议。临时会议可以经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1/3以上的董事或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延伸阅读】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全文注册各类内资公司经营范围参考公司章程范本下载(标准板)公司合同和公章的区别一、监事会可以召开董事会吗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没有条件的限制。《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
    2023-06-28
    385人看过
  • 公司章程的股东大会(境外上市)
    第八章股东大会第四十九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第五十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二)修改公司章程;(十三)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五以上(含百分之五)的股东的提案;(十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和其他事项。第五十一条非经股东大会事前的批准,公司不得与董事、监事、经理和其
    2023-06-05
    477人看过
  • 公司成立后的首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性问题的答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决议的有效性,首先在于股东大会是否依《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召开,其次是所作出的决议是否符合《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于会议召开四十五日以前予以公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占总股份的比例不影响股东大会的依法召开和依法作出决议。一、股东会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
    2023-03-20
    219人看过
  • 2024公司章程规定不设股东会能否召开临时股东会
    公司章程规定不设股东会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吗公司章程规定不设股东会同样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但是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在公司的董事会出现问题的时候就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司法》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股东会和股东大会的区别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分别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行使职权的组织机构,股东会和股东大会都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因有限责任公司引起股东人数较少,其全部股东召开股东会议一般被称为股东会。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在200人以下,其股东人数相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多,召开
    2023-12-04
    369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 更多>

    #股东大会
    相关咨询
    • 公司法股东会召开程序公司法股东会召开程序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0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召开股东年会,应当于会议召开20日前进行通知,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在通知持有无记名股票的股东时,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30 日前做出公告。无论是通知,还是公告,都应当明确股东大会审议的具体事项,以便股东进行必要的准备并在会议上进行审议。 持有无记名股票的股东,应当在会议召开5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给公司保存,避免股票临时转移致使竞选董
    • 能否撤销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协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
      股东会的具体职责由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职权作出的决议具有最高的效力,公司的其他任何机构都不得变更其决议内容。但从决议本身及决议对内对外的效力来看,一般都要求股东会的决议不得与法律、公司章程相抵触,这也是保护少数股东利益的需要。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召集程序是怎样的股东会召集程序的内容包括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2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召集程序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因而是一种法定程序。不经过这种程序即没有完成这种程序所要求的活动内容,对股东会决议的效力会产生影响。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召集程序主要是履行召集通知以及在召集通知中记载审议事项的义务。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其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应于股东会召开15日以前,将召集通知送达全体股东。召集通知应为书面形式,其内容应包括开会日期、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
    • 公司即将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召集程序有问题怎么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9
      召集程序: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
    • 如何召开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召集程序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07
      召集程序: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