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14:52:00 306 人看过

司法实践中产品责任的举证责任的分配是:

1、受害人的举证责任。受害人举证的事项包括受到的伤害、产品缺陷存在、使用了缺陷产品、伤害是使用缺陷产品造成的、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

2、生产者的举证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证据规则的规定产品责任纠纷生产者应当对免责事项负有举证责任。

产品责任是无过错责任,但不是绝对责任。生产者的责任是否免除还要看其他法律的规定,生产者不承担产品责任的情形主要有:生产者能够证明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生产者能够证明将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上不存在的;生产者能够证明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3、销售者的免责举证责任。销售者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因此,其只要举证产品缺陷是:产品自身存在的,而非其过错造成的;产品的生产者是谁是明确的,销售者的免责举证就可以完成。

一、产品有缺陷怎么办

产品有缺陷根据法律规定责任如下:

1、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因销售者的过错造成产品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产品有缺陷不是卖方的错,但卖方不能提供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供应商,卖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生产者或者产品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但由销售者赔偿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销售者责任但生产者赔偿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销售者追偿。

二、产品责任中的二元归责原则

第一,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在我国产品责任法中,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下列情形:生产者和销售者的直接责任(表面责任)。无论是缺陷产品的生产者还是销售者,对直接责任(表面责任)的承担均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第二,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在我国产品责任法中,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下列情形:销售者的最终责任。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销售者应承担最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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