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诉讼前或者诉讼过程中,即使被告名下只有一套房子,也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而且,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被告应负法律义务,符合司法解释规定条件的,法院还可以依法对该房屋采取拍卖、变卖等措施,以履行对原告的债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如果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的规定三种情形,则执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
1、第一、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对被执行人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房产且能够为被执行人提供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此时可以申请执行法院司法拍卖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
2、第二、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当中,为了逃避债务将其名下的其他房屋过户到他人名下的,恶意制造唯一住房对抗法院执行。此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
3、第三、申请执行人可以按照当地廉租房的标准为被执行人提供可以的居住房屋,或者承诺在司法拍卖被执行人唯一住房后,从拍卖后的变价款中为被执行人预留5至8年的房租。此时就可以强制执行其唯一住房。
满足上述三种情形,即使被执行人以该唯一住房是其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也不会予以支持。
-
罚金会查封名下唯一房产吗
281人看过
-
诉前财产保全唯一住宅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74人看过
-
离婚分割财产唯一住房会被拍卖吗
78人看过
-
诉前财产保全可以一次保全多项吗
368人看过
-
著作权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
275人看过
-
财产保全是名下所有财产吗,财产保全的程序是什么
360人看过
根据法律规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 更多>
-
-
-
人的名下财产可以被保全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6有限公司的定义,就是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对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财产或家庭,不能进行保全。如果公司股东出资不到位,造成债权人损失,可以要求法院追索股东的财产。
-
丈夫名下的唯一财产可以转移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7根据法律不会冻结你退休金,但是现在的现实情况是法院为了方便,降低发回重审概率,对于这类案件一律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断,所以你的退休金很大可能会被冻结
-
没收财产会没收唯一房产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2对于犯罪分子唯一的房产,能不能没收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1、如果犯罪分子还有家属的,依据《刑法》的规定,没收犯罪分子财产应该保留犯罪分子家属生活所需,所以唯一的房产是不能没收的。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规定,对于被抚养人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只能查封而不能拍卖、变卖。 3、如果犯罪分子没有需要扶养的家属,人民法院是可以对房屋进行没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