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不作为诉讼请求事项是处罚行政不作为的官员同时提出自己希望获得的补偿,具体的不作为请求如下:1、如果行政机关应当履行而没有履行而导致当事人利益受到损害时,公民可以在任意时间内提起诉讼,但是最长不能超过自知道行政机关不作为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否则将会错过维护权利的最佳时机。2、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在提出申请事项时,行政机关即使不批准也要给其书面答复。
行政不作为诉讼请求的时效是怎样的
一,行政不作为诉讼请求的时效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是由诉讼时效限制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行政诉讼时效应当分为以下两种:
(一)一般诉讼时效。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特殊诉讼时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那么如何计算行政诉讼时效对行政争议是否经过行政复议,法律规定了两种不同的诉讼时效。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些规定是计算行政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
诉讼时效问题的处理存在较多的争议,毕竟在有关的期限里操作是法律上的共识,但是如果自己遭遇特殊情况,原有的时间里肯定不能操作,所以自己需要学会积极的应对,只要自己在问题的处理上不要估计太多的约束,问题的处理就不会有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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