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在贷款时有哪些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8:54:12 80 人看过

(一)借款人不得同时向同一辖区的贷款人的不同分支机构分别借款。

(二)告知义务。借款人不得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关生产经营的情况,以防止借款人利用虚假的生产经营资料借得与自己的偿还能力不相称的借款,影响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

(三)借款人不得利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的投资,除了国家另有规定的少数情况之外,我国公司法和有关企业法和企业登记制度都明确规定,当事人成立公司或其他企业(包括作为公司企业的股东),必须要有法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金,在登记时,这些资金须附上有关银行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

(四)借款人不得利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方面进行投机性的经营活动。

(五)除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业务;依法取得房地产经营业务资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

(六)借款人不得套取贷款用于借贷谋取非法收入,《贷款通则》规定借款人不得作为中间商在原贷款价格(利率)上再加价转让,抬高融资市场利率,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

(七)借款人不得违反国家外汇管理的规定,使用外汇贷款,在我国的人民币尚未完全实现可自由兑换前,国家仍然要对外汇资金实行监管及对从业(外汇)机构进行资格限制,用来保证国家外汇资金流向有序和安全。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义务

(一)借款人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借款人的信息披露是指在借款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借款人应贷款人了解其资信情况的需要而提供的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的活动。

在借款合同订立过程中,借款人首先需要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也需要对借款人的申请,特别是有关贷款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借款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认真的了解,以确保贷款活动的安全与高效。

(二)借款人需要依约收取借款的义务。

借款人需要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

(三)借款人需要依约使用借款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四)借款人还需要依照约定来支付利息。

(五)借款人需要按期返还借款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需要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来确定,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07: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借款合同抵押品有哪些限制?
    下列物品不能作为借款合同的抵押物:1、归国家所有的土地、矿藏等自然资源;2、集体福利设施;3、所有权有争议的财产;4、不能强制执行、处分的财产;5、依法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6、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的财产。常见的借款抵押物有哪些(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
    2023-07-17
    130人看过
  • 借款制度有哪些?
    借款,办理,业务,借款人,欠款,公司借款制度一、公司借款仅限于员工出差等开展公司业务的用途。二、借款需提前办理借款手续,填写《借款凭证》。三、借款由总经理批准,办公室财务人员负责办理支款业务。四、借款额度应以满足所办理公司业务的需要为限。五、办理借款时,借款人应当面点清,核对无误。六、借款人应于出差返回或业务结束后一周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并归还余下欠款。七、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报销手续或归还余下欠款的,公司财务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一、公司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公司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具体如下:(1)公司之间的借贷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借款并非公司自有资金,又转贷给其他企业牟取利益,借款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企业间借贷无效;(2)企业知道或应当知道所借款项用于犯罪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仍然提供贷款的,该借贷合同无效;(3)企业从事经常性放贷业务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借贷合同成立的条件如下:1、借款标的。借款
    2023-03-08
    135人看过
  •  小贷借款的界限在哪里?
    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内利息与本金的比率,通常用百分比表示,按照每年计算则称为年利率。其计算公式是:利息率等于利息量除本金除时间乘100%。利率在计算中可不加,只需记住即可。小额贷款在金额上没有相关要求,只要小额贷款利息不超过人行同期同档基准利率的四倍就合法。利息是指借款人为取得资金使用权而向贷款人支付的报酬,它是资本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价格。小额贷款的利息只要不超过法律规定的线,就不属于违法行为。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内利息与本金的比率,通常用百分比表示,按照每年计算则称为年利率。其计算公式是:利息率等于利息量除本金除时间乘100%。加上100%是为了将数字切换成百分率,与乘一的意思相同,计算中可不加,只需记住即可。小额贷款在金额上没有相关要求,只要小额贷款利息不超过人行同期同档基准利率的四倍就合法。利息是指借款人为取得资金使用权而向贷款人支付的报酬,它是资本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价格。小额贷款的利息只要
    2023-09-05
    195人看过
  • 不得发放贷款的情形有哪些,贷款的限制有哪些
    一、不得发放贷款的情形有哪些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一)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四)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五)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六)在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七)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二、贷款的限制有哪些1、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对自然人发放外币币种的贷款。2、自营贷款和特定贷款,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利息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委托贷款,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手续费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3、不得给委托人垫付资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4、严格控制信用贷款,积极推广担保贷款
    2023-11-23
    317人看过
  •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的限制有哪些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怎么办理?有哪些限制?为了迎合满足更多人的需求房产抵押贷款成为了很多人进行抵押贷款的热衷选择方式,但是办理个人房产抵押贷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提交特定的资料,那么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怎么办理?有哪些限制呢?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购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它是由住房买卖合同、住房按揭协议、住房按揭贷款合同连接起来的三角关系。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怎么办理?1、贷款申请: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如果贷款申请符合此金融机构的贷款范畴,接着就需要准备相应的资料。2、准备贷款资料:如果是个人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薄、收入证明、个人消费用途的相应合同、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如果是企业需要抵押房产,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企业营业三证、开户许可证、企业章程、企业验资报告、购销合同,近
    2023-05-08
    169人看过
  • 专利质押贷款对个人有哪些限制
    个人专利质押贷款限制要求如下:(1)该质押专利权已经依法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专利证书。(2)该专利的注册地点需要为企事业法人才可进行质押贷款。(3)有效期的三种限制:发明专利的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十年;实用新型专利的剩余有效期不能少于五年;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不得少于五年。(4)该申请质押贷款的专利不能涉及包含国家秘密与不得能公开质押的信息。(5)其他条件。一、专利权有有效期吗专利权是有有效期的,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权的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且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二、专利权何时生效?怎么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
    2023-03-25
    65人看过
  • 借条和欠款在法律上有时间限制吗
    二者皆有法律效力且规范的借条和欠条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如果要证明存在借款事实,出具借条比欠条更好。因为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凭证,能直接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而欠条是债务人拖欠债权人欠款或者其他款项的凭证,可能是由于买卖关系、劳务关系而形成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2024-07-22
    292人看过
  • 人人贷借款期限
    法律综合知识
    一、人人贷借款期限一般都是次月开始还款,不同额度有不同的还款期限,大都分为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的短期分期,期数越短利息越低。借款发放日为当月23日(含)之前的任一日的,则在每月对应的日期为还款日;借款发放日为当月24日(含)之后的任一日的,则在每月23日为还款日。二、人人贷的借款之后的还款方式1、当账户余额不足支付当期还款时,您可先通过网银为账户充值。2、充值完成后,您可以自行点击还款,3天内为您筹集完成。3、充值完成后,您也可以等待系统自动扣款,无需自行点击还款。三、贷款没钱还怎么办一般来说,贷款没钱还属于民事纠纷,不会涉及到坐牢这样的刑事处罚。只有在涉及到贷款诈骗罪的情况下,不还贷款的人才有可能坐牢。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是有区别的,民事责任重在补偿性,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刑事责任重在惩罚性,主要是剥夺人身自由甚至生命。如果确实没有偿还能力,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
    2021-11-01
    51人看过
  • 民间借贷还款时间法律上有何限制
    一、民间借贷还款时间法律上有何限制关于民间借贷问题,若双方在借据或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债务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即视为到期;如无相关约定则债权人可依据自身需求随时向债务人主张债务偿还事宜。其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欠款仅有三年时间限制。最后,对于借款人未能按照先前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情形,其理应按照原定的条款或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
    2024-07-30
    341人看过
  • 商业银行境外借款有哪些限制
    商业银行境外借款的限制商业银行到境外借敢是银行利用外资的重要途径,但如果对其不加有效的管理,则可能引起债务危机,影响我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信誉,因此,商业银行到境外借款也应该纳入金融管理部门的管理范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对银行到境外借款作了明确规定:(1)中国人民银行是国际商业贷款的审批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具体负责对国际商业贷款的审批、监督和管理。(2)境内机构到境外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须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全国性金融机构对外借款,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区域性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金融机构对外借款,由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审核,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但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分行或区域性商业银行的分行须经其总行授权,方可按此程序报批。未经批准,对外签订的贷款协议不能生效,外汇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外债登记;银行不得为其开立外汇
    2023-05-04
    272人看过
  • 借款合同违约数额有哪些限制
    一、借款合同违约数额有哪些限制违约金没有具体限额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根据《民法典》第585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二、借款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在借款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约定了违约金的,当一方违约时,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民法典
    2024-01-24
    417人看过
  • 担保人起诉贷款人有时间限制吗
    作为担保人提起针对贷款人的诉讼,时限方面有严格规定。具体而言,即担保人在承担起担保职责之后,享有向贷款人进行索赔的诉讼时效期为短短的三年时间。必须在此期限内,担保人方能积极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若超过此期限才提出诉讼,那么贷款人有权以此为理由进行辩护,并有可能使得担保人所享有的胜诉权落空无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4-08-12
    264人看过
  • 没有借条还款时间有限制吗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向各级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间设定为最长不超过三年。这就意味着,若借款方未能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债权方便需在知晓自身权益已遭受损害且债务人知情或应当已知晓相关事实之日起的三年内,启动对人民法院的诉讼程序。倘若逾期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则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司法保护,唯一例外是自权益受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情况下,存在特定事由的,人民法院方得依申请予以延长。因此,即使在无借据的情形下,还款时限亦有所限制,债权方仍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积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
    2024-08-21
    63人看过
  • 借款担保人贷款期限?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银行借款担保人银行贷款担保人就是指担保人和借款人约定,这个约定意味着: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时,担保人需按照约定承担并履行还款的责任。担保一般分为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两种,两者的责任范围不同。银行在审核贷款偿还时,首先要看你当初担保时
    2023-08-14
    162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借款时效有哪些限制规定,有哪些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29
      借款纠纷自当事人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如果一直没有向对方主张过权利(即索要过欠款)的话,那么最长的受法律保护时间为二十年。借款时效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补充协议确定;没有补充协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外地人在子有哪些条款限制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经常居住地在上海,还要有当地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最多只能买一套,可能还要征收房产税
    • 哪些贷款资格有限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年龄加贷款年限不得超过70岁、收入证明等若准备通过我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身份证明,具体情况请联系个贷经理咨询,需满足当地购房政策。同时需提供用途证明
    • 个人汽车贷款的期限限制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9
      1.贷款对象:年龄在十八周岁(含)至六十周岁(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贷款额度:所购车辆为自用车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80%;所购车辆为商用车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70%,其中,商用载货车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60%;所购车辆为二手车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50%; 3.贷款期限:所购车辆为自用车,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所购车辆为商用车,贷款期
    • 复婚前有哪些贷款限制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27
      复婚后之前的贷款怎么处理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共同财产会变成一方的婚前财产我国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如果一对夫妻原有两套房属共有财产,“假离婚”时为了逃避税款,于是在离婚协议上约定两套房屋归丈夫所有。即使后来再复婚,对于第二次婚姻来说,这两套房都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一旦两人今后再出矛盾,女方就会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