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待遇赔偿属于劳动争议案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但一般情况下应先认定为工伤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后再进行仲裁,因为伤残等级是计算赔偿费用的主要依据。
一、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争议一般按照什么处理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解决方法: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争议的应该怎么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都是有劳动法来保障的。既保障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也保障职工的权利和义务,这个约定对双方都是有效的,不管是用人单位和职工违反规定,都应依照劳动法来处理。
所以,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工伤不配合办理怎么处理?
如果劳动者属于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劳动者应当向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按照伤残等级,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应当赔偿。发生工伤,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标准赔偿工伤职工。如果单位不予办理,职工可凭相关证据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受理的前置程序,可以看作是一种准司法程序。若经仲裁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争议也叫工伤待遇吗
202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待遇纠纷算不算劳动争议
323人看过
-
劳动纠纷:工伤待遇问题的争议
71人看过
-
劳动仲裁裁决工伤待遇有争议怎么办
211人看过
-
有关工伤待遇的争议
455人看过
-
工伤待遇争议是否先仲裁?
292人看过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
工伤保险待遇有效吗,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属劳动争议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4因工伤保险事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也属劳动争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60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
-
工伤待遇劳动争议类型分析是指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8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
-
工伤待遇与工伤待遇争议的解决方法,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如何处理?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4【工伤待遇】遭遇工伤待遇争议的解决方法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在我国境因工伤医疗费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庭对追索工伤医疗费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对于追索工伤医疗费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因工伤引起
-
关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是劳动争议还是工伤纠纷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6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是劳动争议。协商不成,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者工作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
-
劳动争议和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的?你们能回答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04关键问题是如何理解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二条“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是否意味着受害职工只能请求工伤保险待遇,不能依侵权行为法的规定请求加害人赔偿,即适用以工伤社会保险取代民事侵权赔偿的“取代救济模式”?目前,民事侵权赔偿标准高于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否定劳动者的进一步求偿权,使劳动者得到的保护低于一般侵权受害人,无疑是不公平的。笔者认为,上述司法解释对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获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