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规则规定的召开时间,一般是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
第十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供股东名册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公告,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取。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用于除召开股东大会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十二条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十三条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十五条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第十六条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当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对于股东大会规则规定的召开时间,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股东大会的具体原因以及召开时所研究的相关事项,是需要基于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的,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
召开股东大会需要提前通知吗,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规定
87人看过
-
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召开规定
323人看过
-
股东会什么人参加?规则是什么
441人看过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股东要签字吗
181人看过
-
形成股东大会决议的具体规则
371人看过
-
规定股东大会决议瑕疵被撤销的细则
361人看过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 更多>
-
股东大会迟延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呢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6年度股东大会可以讨论《公司章程》规定的任何事项.在年度股东大会中,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监事会可以提出临时提案。 股份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董事会人数不足章程规定人数的2/3,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由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董事会认为必要,监事会提议召开。
-
股票大股东被大股东减持的的规则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事判决作出后不满6个月的,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二)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满3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
-
公司股东大会是否需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31是的股东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袱郸递XX十锭姜董事会议事规则这些都需要在股东会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未经表决的议事规则不能够对公司股东起到限制作用。
-
公司股东大会事宜规则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7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条是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规定,认真组织股东大会。第三条出席会议的人员包括股东(或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