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区分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7:32:56 406 人看过

一、怎样区分赔偿权利人赔偿义务人

1、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的区分如下:在侵权行为中,赔偿权利人是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而赔偿义务人是侵权行为的侵权人,有承担赔偿的责任。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是侵权行为的两方主体。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赔偿义务人介绍

为了正确理解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在该解释中,对“赔偿义务人”作了明确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定义。下面就是有关“赔偿义务人”的规范定义。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医疗损害中的赔偿义务人,是指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中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者。在民事诉讼中,赔偿义务人一般称为被告。被告是与原告利益对立的另一方当事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19: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赔偿义务人相关文章
  • 赔偿义务人无能力赔偿该怎么办?
    一、赔偿义务人无能力赔偿该怎么办侵害公民身体并造成伤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并赔偿损失。侵权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将他人打伤,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赔偿其损失。但如果侵权人身无分文,对此种情况,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作出规定: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十八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抚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二、赔偿义务人的认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是指对受害人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本文拟探讨的赔偿义务中的受害人仅限于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仅在受害人一方是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时,机动车一方才承担无过错责任;若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各方承担的是过错责任。是由机动车行驶的危险性决定的。“严格责任几乎总是以存在危险作业或危险物为基础的。”机动车一方承担危险责任,并非因拥有机动车本身给社会带来任何危险,而是由于将机动车开到道路上高速行驶给社会带
    2023-05-03
    368人看过
  •  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定义和区分
    补偿金和赔偿金是两种不同的劳动者权益保障方式。补偿金是指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失业时,给予的补偿。而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违法(无理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尚未有相关规定明确说明赔偿金的上限。补偿金的最高计算年限为十二年,而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在于,补偿金是指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失业时,给予的补偿。这种情况下,大部分适用场景是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再续签的情况。补偿金的最高计算年限为十二年。而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违法(无理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尚未有相关规定明确说明赔偿金的上限。 补 偿 金 和 赔 偿 金 的 区 别 : 计 算 方 式 不 同补偿金和赔偿金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它们的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补偿金是指因合同履行或其他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经济利益损失,一般是在合同中事先约定或由法院裁定。而赔偿金则是指因违约或其他
    2023-09-01
    443人看过
  • 受托人未尽报告义务怎样赔偿
    受托人未尽报告义务,委托人是否因此可以拒绝支付报酬、返还受托人垫付的费用,以及赔偿受托人因处理委托事务而遭受的损失并无明文规定。但从基本原则出发,受托人报告是使委托人了解委托事务状况的必要,若受托人应报告而未报告,那么委托人不了解委托事务,也无从判断自己的、义务状态究竟如何,此时若冒然支付报酬、返还费用及赔偿损失等,委托人存在着被或因受托人的过失而遭受损失的极大可能。因此,从民法的诚信原则出发,委托人在受托人应报告而未报告时,有权拒绝支付报酬、返还费用及赔偿损失等。受托人的主要义务:1.依委托人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应当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处理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2.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就委托事务直
    2023-04-26
    316人看过
  • 赔偿义务人可以分期支付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吗?
    有些赔偿内容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3、34条规定,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2023-06-13
    170人看过
  • 摔伤赔偿的权利和义务
    帮工过程中,如果帮工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该由谁来赔偿:1、如果被帮工人同意帮工,帮工人不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受伤的,则被帮工人负责赔偿。2、如果被帮工人不同意帮工,帮工人不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受伤的,则可以由被帮工人适当补偿。3、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打人要赔钱吗要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
    2023-07-03
    131人看过
  •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要赔偿吗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不需要赔偿,人民法院告知被告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内容:一、被害人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二、对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被害人有权提出控告。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对驳回申请回避条件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四、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五、对于被害人的报案,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等等。各方权利义务1.丙方保证本协议第二条转让给甲方的债权为丙
    2023-08-09
    292人看过
  • 人损赔偿与人格权纠纷的区别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人损赔偿与人格权纠纷的区别人身损害赔偿是侵犯受害人的生命健康权,而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一种,所以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人格权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定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人身损害案件有哪些1、侵害人致人损害,触犯刑律的,应依法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受害人在刑事一审判决前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受
    2023-04-12
    51人看过
  • 债务人义务与债权人权利
    一般债权债务关系: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条件有什么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条件有: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借贷关系即成立。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且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
    2023-08-06
    377人看过
  • 怎么认定医疗赔偿义务人
    医疗赔偿义务人的认定:医疗赔偿义务人,是指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中依法应承担赔偿的责任者。一、简述医疗损害责任所适用的原则医疗损害责任的适用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即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中须存在医疗过错,且因为该过错导致了患者医疗损害才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二、车辆碰撞轻微受伤如何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通部门,认定责任后,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三、民法典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承担有什么高空坠物致人受伤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为:因医疗费用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从建筑物中抛出或坠落的物体
    2023-02-20
    163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赔偿义务人是单位吗
    精神损害赔偿义务人是否可以是单位如果单位有侵权行为的,或者是因他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替代责任的赔偿义务人的,单位会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哪些情况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如宣扬别人婚恋生活,在新婚夫妻房间安装监视设备,私自拆开他人信件了解他人的秘密等都属于违反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3、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4、监护权受到侵
    2023-06-12
    120人看过
  • 清算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债权债务清理
    一般情况下,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主体)对企业法人只负有清算义务,对其债务不承担责任。但在以下情况,清算义务人对解散的企业法人的债权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民事责任:1、因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造成企业财产流失、贬值,致使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全部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侵权为由,另行起诉要求清算义务人对扩大损失部分承担赔偿责任。2、因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致使解散的企业法人财产流失,无法清算的,清算义务人应在被解散企业法人在注册资本限额内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3、清算义务人财产与解散的企业法人财产混同的,对企业的债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清算义务人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时,承诺对被注销企业法人未了结的债务承担责任或负责处理,应对被注销企业法人未了结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或赔偿责任。清算义务人出具虚假文件,证明企业法人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致使企业法人被注销,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
    2023-04-06
    369人看过
  • 租车时谁是赔偿义务人
    车辆租赁有两种情况,即有司机的情况和无司机的情况。对于有司机的出租车,表面上看,出租人享有经营利益,但实际上,出租人通过向出租人付款的方式将其转让给出租人,出租人是车辆实际经营利益的所有者。同时,车辆租赁有两种情况,即有司机的情况和无司机的情况。对于有司机的出租车,表面上看,出租人享有经营利益,但实际上,出租人通过向出租人付款的方式将其转让给出租人,出租人是车辆实际经营利益的所有者。同时,出租人实际控制车辆,享有运营控制权。因此,有司机的出租车在交通事故中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认定出租人为赔偿义务人。对于没有司机的出租车,承租人取得对车辆的控制权,出租人丧失对车辆的控制权;从经营利益的享受角度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是经营利益的实际所有人。因此,对于无司机出租汽车因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认定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是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3-05-07
    326人看过
  • 赔偿义务的赔偿方式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五条对赔偿方式作出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该条明确了国家赔偿方式有三: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国家赔偿法另在第三十条对受损名誉权、荣誉权的救济作出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一)、(二)项,第十五条第(一)、(二)、(三)项规定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严格说,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不是国家赔偿的赔偿方式,而是一种补救措施。(一)支付赔偿金国家赔偿法规定,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承担责任的最主要方式。金钱赔偿,是将受损害人的各种损失计算成金额,以金额抵扣受损害人的各项损失。金钱是物质利益的表现形式之一,是最常用、最普遍的支付手段。无论是对财产损害的赔偿,还是对精神损害的赔偿、人身损害的赔偿,都可以
    2023-06-13
    254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与第三人侵权竞合时的赔偿是怎样的
    第一:我国法律承认第三侵权与工伤事故能够竞合,两者赔偿请求权的基础不同,即属不同法律关系。第三人侵权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为侵权行为的民事损害赔偿请求权。易言之,即赔偿权利人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工伤保险请求权的基础是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权,是依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主张的权利。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工伤职工也可获得双重赔偿。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应予
    2023-06-26
    173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医疗损害中的赔偿义务人,是指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中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者。在民事诉讼中,赔偿义务人一般称为被告。被告是与原告利益对立的另一... 更多>

    #赔偿义务人
    相关咨询
    • 误工赔偿权利人赔偿义务包括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5
      (1)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参与社保、工资领取凭证等其他原始证据; (2)事发前三个月以上领取工资的原始证据; (3)从事合法经营的登记文件及相应的纳税证明文件; (4)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5)其他。
    • 什么是赔偿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的利害关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6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侵权责任法中的赔偿义务人与侵权人的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是怎样的一旦发生侵权损害情况,侵权人应当承担以下赔偿责任:1.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就医治疗支付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必要的营养费7项。2.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
    • 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的范围有哪些,赔偿义务人如何确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
      如果受害人没有死亡或死亡后有近亲属的,应由自然人作为赔偿权利人,但遭受人身损害的自然人死亡后,非自然人也可成为赔偿权利人。 根据《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
    • 交通事故中受伤者的赔偿项目及赔偿义务人的权利与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赔偿金额要根据伤者的伤情和事故责任来确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