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0:15:36 186 人看过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的具体规定: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但证据由单位掌管的,一般由单位举证。例如劳动者何时入职,何时离职,由用人单位举证;劳动者是否在上班,由用人单位举证;主张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变更、解除、终止的一方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是否发放工资及发放金额,由用人单位举证等。

一、拖欠工资谁负举证责任,拖欠工资仲裁需要哪些

在工资拖欠案件中,劳动者只需要举证证明其已履行劳动义务即可,而对用人单位未付工资的事实不负举证责任。

申请仲裁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有: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中介不给工资怎么办没签劳动合同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及时发工资,单位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不予赔偿,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民间借贷纠纷举证责任如何规定

关于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在合同纠纷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民间借贷关系发生后,首先应当确认借贷关系是否成立以及是否有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2: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中如何举证的问题
    举证的原因劳动争议的发生是因为当事人对对方的主张,存在不同的意见而引起的。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自行协商解决,就要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应当依据自己所掌握的证据来表述事实,阐述主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完全不知道事实经过的中立的第三方,只能按照对立双方提供的证据确认一个法律上的事实。除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外,当事人提出申诉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申诉请求,都应该提供证据。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证明不了有关事实的,可能面临不利的裁决后果。当事人提供证据,一是证明自己所主张的争议事实存在,二是否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举证的形式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能够依法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有下列几种:1、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如劳动合同文本、培训协议、保密协议、解除
    2023-06-09
    191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一般需举证的内容
    1、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职、退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内容:(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2)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送达日期的证明。(3)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关于雇佣关系的证明。(4)工作起止日期的证明。(5)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6)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有关规章制度。(7)职工违章违纪的证明。(8)职工的工资、资金等收入情况的证明。(9)用工单位支付培训费凭证。(10)职工必须服务期限规定。(11)其他证据。2、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2)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送达日期的证明。(3)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关于雇佣关系的证明。(4)工作起止日期的证明。(5)出工人员名单。(6)出工人员劳动天数及应得工资额的证明。(7)拖欠劳动报酬具体数额的证据。(8)其他证据。3、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
    2023-06-14
    435人看过
  • 试述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的特殊性
    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责任原则是:一是一律适用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负举证责任;二对由双方隶属关系引起的劳动争议,如对企业开除发生的争议,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一、特殊举证责任分配规定是什么?除了上述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外,还有以下特殊的举证责任分配情形:(1)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2)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二、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有什么区别1、归责原则适用的区别
    2023-03-08
    13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举证指引之一劳动争议案件举证指引
    一、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材料:(一)原告、被告方基本情况的证据材料,自然人的应证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应证明其工商登记情况或法人登记情况,列雇主为当事人的应证明雇主招用人员人数;(二)劳动仲裁申诉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的“申诉书”;(三)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书或不予受理通知的书面裁定、决定、通知;(四)原告收到仲裁文书时间的相关证据材料。二、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诉讼中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如下:(一)劳动者已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处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二)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举证;(三)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四)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应
    2023-04-29
    458人看过
  • 发生劳动争议能怎样解决?劳动争议案件谁承担举证责任?
    一、发生劳动争议能怎样解决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的处理程序。只有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依法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劳动法》还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者也可在企业调解委员会先行申请调解。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但用人单位内部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非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申诉程序,劳动者可以直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提起申诉时,除上述应了解和清楚的情况外,还应注意要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如何填写仲裁申诉书等具体事宜,可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详细咨询。提起申诉应注意申诉时限,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知道或应当知道合法权益受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二、劳动争议案件谁承担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案件中,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当事人应当对自
    2023-04-28
    59人看过
  • 劳动诉讼举证需要哪些材料,劳动诉讼案件的举证内容有哪些
    一、劳动诉讼举证需要哪些材料劳动诉讼举证需要的材料有:1.主张劳动关系成立的,应当提交相应的劳动合同或就工资领取、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工作管理方面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2.证明双方当事人劳动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上岗证等;3.原告应提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书等相关证明;4.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二、劳动诉讼案件的举证内容有哪些?劳动诉讼案件的举证内容有以下几点:1.劳动争议案件一般举证内容(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2)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的送达日期。(3)劳动关系的证明: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雇用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当事人其他协议。2.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内容(1)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2)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应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
    2023-02-13
    160人看过
  • 哪种案件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案件有: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发生的争议;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5、因职工流动、停薪留职、从事第二职业发生的争议等。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方式1、劳动争议调解调解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事实上,调解可以贯穿着整个劳动争议的解决过程。它既指在企业劳动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以后由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所估的调解工作,也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企业劳动争议所做的调解活动。这里所说的调解指的是后者。企业调解委员会所做的调解活动主要是指,调解委员会在接受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申请后,首先要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和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通过自己的说服、诱导,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在相互让
    2023-07-26
    499人看过
  • 孔某劳动争议纠纷案,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劳动争议简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步骤如下:1)申请;2)受理;3)调查;4)调解;5)制作调解协议书。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调解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事实上,调解可以贯穿着整个劳动争议的解决过程。它既指在企业劳动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以后由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所估的调解工作,也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企业劳动争议所做的调解活动。这里所说的调解指的是后者。企业调解委员会所做的调解活动主要是指,调解委员会在接受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申请后,首先要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和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通过自己的说服、诱导,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在相互让步的前提下自愿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仲裁一般要经历这样几个阶段:(1)案件
    2023-06-13
    403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举证人能否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1、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长期限,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五条一、劳动争议如何举证1、举证责任分配。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因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2、举证不能的后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3、举证期限。当事人举证应当在案件第一次开庭庭审辩论前或仲裁庭指定的期限内完成,在此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
    2023-02-11
    359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怎么举证劳动案件被告如何反诉
    劳动争议诉讼的举证范围:(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劳动案件被告如何反诉:1、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被申请人可以在劳动仲裁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2、该反申请如果是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该反申请如果是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4、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一审中被告否能够提出反诉,存在争议,一般一审被告有权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反诉。劳动争议诉讼可
    2023-07-22
    452人看过
  • 劳动合同争议处理程序是怎样的?劳动争议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由于各种原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之间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因此当产生劳动合同争议时需要采用合理的方式来解决。一、劳动合同争议处理程序1、调解程序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其它劳动争议均可以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委员会应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结案,逾期未结案的视为调解失败,当事人可以进行其它程序。调解程序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仲裁程序当事人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仲裁申请。如果当事人申请国企业调解程序,调解期间可以扣除,胜诉时效从调解结束之日起继续计算。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由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诉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所谓"其它
    2023-06-10
    72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延期举证的法条中对举证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一、举证期限的确立及限制根据《证据规定》第33条第2、3款的规定,确立举证期限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依当事人主义而确立的举证期限;另一种是依法院职权而确定的举证期限。(一)举证期限的确定由于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在当事人约定不违反泛绿法规和公序良俗的情况,法律均优先适用当事人的约定。《证据规定》第33条第2款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此,我们知道如果举证期限材当事人主义则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真实意愿的结果并由人民法院认可,未经认可举证期限无效。(二)法院依职权的举证期限《证据规定》第33条第3款规定,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其计算。对此,人民法院依职权指定的举证期限不以当事人是否就举证期限达成协商一致为前提,无论当事人是否自行协商举证期限,不影响法院依职权进行指定
    2023-04-13
    151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类型有哪些,法院不受理哪些劳动争议
    一、劳动争议的类型有哪些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以下几种: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有共同理由的劳动争议。2、按照劳动争议的内容,可分为: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等。3、按照当事人国籍的不同,可分为国内劳动争议与涉外劳动争议。国内劳动争议是指中国的用人单位与具有中国国籍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涉外劳动争议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动争议,包括中国在国(境)外设立的机构与中国派往该机构工作的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二、法院不受理哪些劳
    2023-04-28
    472人看过
  • 劳动争议和劳动争议常见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员工和员工、自动辞职引起的劳动争议。开除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不适合在单位继续工作的劳动者,依法离开本单位的最严厉的行政处分。除名是用人单位经常因无正当理由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劳动者,依法解除与本单位劳动关系的行政处分。辞退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但不符合辞退条件的劳动者,经教育或者行政处分仍然无效后,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政处分。辞职是劳动者辞去原职务,离开原用人单位的行为。自动离职是劳动者自行离职,自行离职的行为。上述情况导致劳动关系终止,也是劳动争议的重要因素。二、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建立劳动权利义务而达成的一致协议。劳动合同纠纷可能发生在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1.申请人不具有主
    2023-08-16
    21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劳动纠纷案件的举证范围有哪些,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3
      【起诉要件和起诉材料】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困证明或其他材料等。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诉讼材
    • 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由哪些人举证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1-14
      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劳动争议案件的分类劳动争议的案件涉及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5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
    • 如何举证办理劳动争议案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4
      劳动诉讼应当依据当事人的主张来确定需要承担的举证责任。 1.主张劳动关系成立的,应当提交相应的劳动合同或者工资领取等证据。 2.主张已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交相关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 3.如果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
    • 因劳动争议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范围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6
      (一)劳动诉讼的一般举证范围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及送达日期;2、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3、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二)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1、企业开除、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