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能否获得公司的相关信息和救济渠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0:54:17 99 人看过

股东能否查阅公司的相关资料及救济途径?咨询: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9月27日成立。是我公司投资设立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马某,注册资本50万元。2007年3月,本人向马先生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及公司注册成立的有关资料,特别是近两年公司的会计账簿。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提供相关资料供我查阅和复印,也没有给予书面答复。对不起,我该怎么办?

如遇法律问题,请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疑释惑,维护您的权益。律师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说明查阅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帐簿的目的不正当,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书面请求。公司拒绝检查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检查。陈先生作为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账簿。陈先生提出书面要求后,公司既没有提供相关材料供陈先生查阅、复印,也没有给予书面答复,这不符合法律规定。目前,我国最典型的两种公司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股东知情权的范围不同。股东知情权的范围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公司类型不同,股东权利不同。因为股东知情权实际上是股东权利的一部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知情权包括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等内容,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对有限责任公司的知情权应当扩大,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

本案中,陈先生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股东和唯一投资人,有权查阅、复制被告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被告公司;他也有权查阅公司的账簿。因此,陈先生在案件简介中提到的权利是法律要求,公司和马云必须满足。否则,陈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5: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政府采购救济渠道有哪些
    政府采购中的救济程序包括询问、质疑、投诉以及对投诉处理结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一、询问。询问是一个非常常规的沟通形式,甚至不以权利受到侵害为前提,供应商对采购活动有任何疑问均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二、质疑。如果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是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三、投诉。如采购人对质疑答复不服,或者采购人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未作出答复,即可在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主管部门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需要注意的是,质疑程序是投诉程序的前置程序,即只有在法定期限内就某事项提出过质疑,才能进一步投诉(基于质疑答复获得的内容除外
    2023-03-19
    330人看过
  • 行政处罚救济渠道有哪些
    行政处罚救济的渠道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一、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对象是什么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是指: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包括如下程序:第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第二: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第三: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二、当事人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享有哪些权利当事人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享有陈述权和辩护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
    2023-04-06
    434人看过
  • 行政处罚有哪些救济渠道
    行政处罚救济的渠道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一、如何认定工伤复议期间的效力对未生效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认定工伤决定书生效后,即使有错,《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均未赋予救济途径,当事人只能在民事诉讼中请求人民法院不予采信,对这最后的、唯一的救济途径,不应彻底封闭。在民事诉讼中,虽然不能宣告认定工伤决定书无效,但可以决定不予采信。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要怎样处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服该行政处罚,应该明确不服提出的方式和时间限定: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三、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如何计算行政法中,公民的救济方式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先
    2023-03-27
    460人看过
  • 网络诈骗能获得救济吗?
    参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诈骗罪有关问题的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因此你现在可以向警方报警,由公安局最终侦查确定嫌疑人的诈骗数额,超过两千的话,就构成诈骗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低于两千的话,只能由警方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诈骗算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诈骗算刑事案件。如果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三千元,就构成诈骗罪。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2023-03-09
    373人看过
  • 公司和股东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在公司任职的股东能通过下列方法来解除劳动关系: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股东单方面解除;其他。仅为公司股东身份,未在公司任职的,不存在劳动关系,不需要解除。一、怎么才能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其他。二、提出离职公司不给放人怎么办?提出离职公司不放人的处理办法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
    2023-03-15
    97人看过
  • 公司股东有哪些救济途径
    一、股东直接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股东代表诉讼:1先诉请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者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起诉讼:股东有权在以下三种情况发生时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代表诉讼:(1)、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2)、监事会或者不设
    2023-04-05
    13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成都大病医疗救助信息公布渠道?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30
      线下查询: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地点: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网上查询: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dhrss.chengdu.gov.cn/。
    • 公司股东怎么样才能知道股东的身份信息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2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 股东的身份信息你可以查到股东的名字,可以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查询里查到股东和出资人的名字。但是具体其他的身份信息是查不到的,原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了。
    • 股东相同的两家公司是否相关联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29
      就是相关联的有其股票的股东。比如我有一家公司发行了股票,有人持有我公司股票是我的公司的股东那他的公司股票很大部分是你在持有那你就是我的关联股东,虽然你没有直接持有我公司的股票但是你有响应的上市公司权利和权益。
    • 小股东权益的公司法救济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18
      一、允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强化了股东知情权。 公司对查阅股东的不正当目的承担举证责任。倘若公司无端怀疑,无故拒绝提供查阅,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二、明确赋予股东对公司经营者的索赔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自由更具弹性和效率。 股东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时不需履行股东
    • 公司股东出资存在瑕疵能否获得分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7
      股东出资存在瑕疵一般可以获得分红,但是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具体的限制以公司的章程的内容为准。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