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司法强拆就能限制人身自由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4 14:02:46 62 人看过

东部某一线城市某村村民李先生的房屋被司法强制执行,但是却在执行过程中将李先生一家关在房里看管了四天,美其名曰“怕闹事,兼安抚情绪”,事实就是变相地限制人身自由,并且不准李先生对强拆过程录音、拍照、报警,在邻居报警之后,警察却说是政府依法执行的行政行为,不予处理。

这样做真的是依法行政吗?

地处东部沿海地区某市的某村村民李先生的房屋于2015年被纳入“楔形绿地(含部分配套开发用地)项目”的征收范围,于2016年6月收到了所在地区国土局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

在对此《决定书》提起行政复议、起诉、上诉等程序之后,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依旧维持国土局作出该《决定书》的行政行为。

紧接着,国土局便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决定书》的申请。

法院很快便作出了《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该《决定书》,并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即所谓的“裁执分离”。

在9月某天的清晨七点钟,李先生一家还在睡梦当中,便听到有人撞击房门。

接着便涌入一些拆迁人员,告知李先生要对其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之后,这伙人不由分说将李先生一家人“押入”早已等候在门外的面包车中,面包车径直开往一处房子里将其看管起来。

在此期间,李先生想要拿出手机进行录音录像,不曾想都被明令喝止,更不要提打电话报警了。

当天晚上,李先生的邻居将此事报警,出警的警察却说政府这么做是对法院生效裁决的执行行为,无法对此行为进行相关处理。

就这样,李先生一家被“禁足”了四天才得以重获自由,令其生活、工作节奏完全被打乱,身心受到很大创伤。

针对此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征收维权律师梁红丽认为,司法强拆的执行对象,只能是房屋、土地,而不能是人本身。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刑法》中也明确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此即“非法拘禁罪”。

针对上述政府长达四天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已经完全构成了刑事犯罪,所谓“安抚当事人情绪”的借口也不能掩盖其犯罪的事实。

当事人在获得人身自由之后,应当积极报警,要求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

若公安机关一直怠于履职,则应向检察机关提交监督立案申请,请求其监督公安机关履行职责。

当公安机关对此予以刑事立案之后,就会对政府施加一定的压力,促成其主动找被征收人协商解决相关矛盾纠纷事宜。

另外,广大被征收人在遇到行政机关依据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实施的司法强拆时,还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强制被执行人搬离房屋,应当由院长签发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之规定,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

因此,被征收人首先要看法院是否履行此程序,若没有,那么执行程序就存在瑕疵。

其次,在强制拆除前后,分别对屋内物品进行拍照、录像,统计拆除过程中遭到损坏的物品,列好清单,计算价值。

众所周知,强制拆除房屋是征收行为的最后一步,要想获得合理补偿,被征收人必须得做好强制执行过程违法的取证工作。

政府的执行人员在拆除的过程中,往往不会依法行事,对房内的物品随意毁坏,这时对这些毁坏物品的取证就变得至关重要,这也会成为后续强拆违法之诉获取国家赔偿的关键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00: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取保候审就是限制人身自由吗
    一、取保候审就是限制人身自由吗取保候审固然不是简单地对人身自由施加束缚,实际上它乃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环,意在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致逃避刑事追诉及审判的过程中,也能够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维护。在此期间内,被取保候审者需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例如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划定的区域范围,亦不得与特定人士有所接触等等。然而,这些措施的实施目的在于确保诉讼程序得以顺利推进,而非仅仅对人身自由加以限制。关于取保候审的决定,则应根据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权衡后作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024-07-17
    466人看过
  • 如何认定强制拆迁过程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如(非量刑、管制、拘禁警令等法律原因或单位法律纪律约束)限制在某一区域内活动和居住;限制参与某一区域内活动等社会活动;限制外部活动;规定一项活动的情况应及时向行为人报告;监督他人的行为;规定他人外出时必须向行为人请假。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造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暴力致人伤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非法扣押、扣押他人债权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如果在强拆过程中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我们应该能够默默留下证据,不要急于见面,否则后果会特别悲惨。网上有许多专业律师。如果您在强制拆迁过程中有任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可以直接点击网上
    2023-05-08
    475人看过
  • "我被公司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公司解释:这不是事实,同时保留追究他诽谤公司的权利公司认为我擅自让业主延时交付物管费而让公司受损,我上街也被同事跟踪,我的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特向晚报寻求帮助。6月12日,晚报民声热线接到读者陈开齐的电话反映,随即对此事展开调查。昨(14)日上午,四川悦华置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负责人刘曦就此事告诉记者,陈开齐利用工作之便,挪用公款,非法侵占公司财产,现已被公司除名;陈开齐向晚报反映其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不是事实,公司保留追究他诽谤公司的权利。陈开齐:我被同事跟踪6月12日下午,记者在宜宾城区南岸某小区见到了当事人陈开齐。在该小区物管办公室,今年18岁的陈开齐说:我于2005年11月13日进入四川悦华置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为公司收物管费、协助业主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公司并没有明文规定一定要从开发商通知业主接房的时间算起收物管费,所以我一直都是按业主从我手里拿到住房钥匙的时间算起来收取
    2023-06-06
    172人看过
  • 监视居住执行切忌限制人身自由
    对于监视居住,修订后的刑诉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已作出更为完善的规定,但是在执法实践中仍存在如下一些偏差和不规范的问题,亟须解决。一忌加戴械具执行。有的执行机关认为刑诉法对监视居住期间可否戴械具未作规定,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提高“安全系数”,在实施监视居住时对犯罪嫌疑人加戴械具,引起嫌疑人的不解和不满。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规定,警察在执行逮捕、拘留、看押、审讯、拘传等任务时,遇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或者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显然,执行监视居住并不属上述任务之列。二忌越权执行。无论是公、检、法中何者决定的监视居住,依法都应交由公安机关具体执行。而有的司法机关作出监视居住决定后即自行执行,仅将决定书通报或送达公安机关,甚至有时连招呼也不打。由于受警力不足的制约,还有的办案机关将监视居住的部分执行工作交给并无刑事执法权的保安等临时聘请人员,给诉讼安全
    2023-06-11
    471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中的公民人身自由限制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留置盘问;2、行政传唤;3、管束或约束身体;4、扣留;5、强制隔离戒毒;6、收容教育;7、强制收治、医学留观与强制隔离;8、“两指”,《行政监察法》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行政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17
    416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包括限制人身自由?
    限制人身自由属于行政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留置盘问2、行政传唤3、管束或约束身体4、扣留5、强制隔离戒毒6、收容教育7、强制收治、医学留观与强制隔离。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致人受伤的,若程度较轻,不构成犯罪,可能只涉及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若成立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成立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责令改正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责令改正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具体如下:1、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2、行
    2023-07-06
    256人看过
  • 刑事传唤可以强制限制人身自由吗
    刑事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不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效力,刑事传唤不具有强制力。一、对证人可以传唤吗传唤只适用于当事人,而不适用于证人。根据法律规定,传唤、拘传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和先后顺序性,拘传是法定的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传唤相当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二、传唤时间规定是怎样的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侦查机关的证明文件,对于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口头传唤。在刑事诉讼中,传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重大或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而连续传唤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得少于十二小时,更不得以连续传唤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如果传唤期满后,未作出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另外,传唤犯罪嫌疑人,在传
    2023-03-06
    237人看过
  • 欠款能不能限制人身自由
    不能。欠债不还,属于民事纠纷,起诉到法院,并不会被判刑,但是人民法院会判决在限期内偿还债务。判刑的前提是构成刑事犯罪,而一般的债务纠纷,不管数额多大,都仅仅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不会导致债务人承担刑事责任。可能涉及到构成刑事犯罪的有以下几种情况:一、要看债务形成的原因,如果是债务人是以非法占有债权人的财物为目的而假借借款等名义形成债务的,实际上可能涉嫌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如果是正常形成的借款等债务关系,只是后来因为经营等导致无法清偿债务的,则不构成刑事犯罪。二、如果债务的行程涉及向多数不特定人集资的,可能涉嫌构成集资诈骗罪。三、假设债权人起诉之后,如果债务人是有清偿能力以躲避等形式拒不偿还的债务,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欠债不还,又不能拘留怎么办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其次,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
    2023-03-31
    194人看过
  • 拆迁前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
    强制拆迁过程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大多出现在拆迁方违法强拆中,比如有不让拍照录像、围追堵截、限制活动范围、监禁监视,让拆迁户不能够找第三方机构来帮助自己维权等等,都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如果被拆迁人在强制拆迁时被限制人身自由,在保障自身安全情况下尽量保留证据,通过法律维权。限制人身自由的由来有哪些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有:对嫌疑人的盘问、留置盘
    2023-08-13
    473人看过
  • 2024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程序几天完成
    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程序几天完成行政强制法中没有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相关法律知识《行政强制法》第二十条依照法律规定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二)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三)法律规定的其他程序。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章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条 依照法律规定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n(一)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
    2023-11-27
    53人看过
  •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罪的司法解释
    一、非法拘禁罪最新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238条)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2000.7.13法释〔200
    2023-04-13
    469人看过
  • 对人身及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哪些方式
    一、对人身及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哪些方式?1、强制拘留;2、强制传唤;3、强制履行;4、遣送出境。二、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是:(1)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行政强制执行以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履行的义务为前提。(3)行政强制执行的内容,是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相对人履行的义务。(4)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是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履行义务的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三、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区别是什么?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区别在于:(1)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必须以相对人负有某种义务为前提;行政诉讼强制措施则不一定要求相对人负有某种义务。(2)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义务履行相同的状态;而行政诉讼强制措施则是为了强制排除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活动以恢复受到破坏的诉讼程序。(3)采取强制手段的机关
    2023-06-02
    471人看过
  • 强制控制他人人身自由能判几年
    一、强制控制他人人身自由能判几年1.针对强制控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2.若伴有殴打、侮辱情节,将受到更重的处罚。3.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此罪,同样从重处罚。因此,强制控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刑期,取决于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及其具体情节。二、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行为的持续时间和影响程度。具体而言,包括: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3.非法拘禁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并具备上述情形之一;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对非法拘禁行为的严厉打击,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三、非法
    2024-08-18
    119人看过
  • 行政传唤属于限制人身自由吗
    一、传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刑事诉讼法》关于传唤的规定是在措施类,而不在强制措施类。所以刑事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不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效力,刑事传唤不具有强制力。《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4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6条第3款,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
    2023-06-18
    34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限制,强迫人身自由能判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可能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你的法律权益可能产生较大的损害,建议委托律师专业人士处理,以提起诉讼的方式进一步扩大维护权益。
    • 行政强制措施可以限制人身自由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13
      可以,法律上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就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具体如下: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
    • 强制拆迁限制人身自由是怎么构成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6
      1、强制拆迁过程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多出现在拆迁方违法强拆中,比如有不让拍照录像、围追堵截、限制活动范围、监禁监视,让拆迁户不能够找第三方机构来帮助自己维权等等,都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2、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
    • 有被行政拘留或强制限制人身自由的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2
      1、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最终处分,所以行政拘留就是最终的处罚,比如打人被拘留。行政强制措施是针对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违法行为,采取的一种临时限制,比如聚众斗殴,为制止继续打架斗殴,便会将各自限制起来。 2、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并且是针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而言,所以行政拘留就是针对涉事的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反之,行政强制措施不是一种行政制裁,它可以针对涉事的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也可以
    • 法院强制执行老赖人身自由都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22
      1、对于法院强制执行的老赖限制哪些的具体内容,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 2、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有权向被执行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个人,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对调查所需的材料可以进行复制、抄录或拍照,但应当依法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