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强拆程序有哪些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20:21:52 366 人看过

(一)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1、履行义务的期限;

2、履行义务的方式;

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3)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和第三十八条“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

(二)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和“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三)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

(四)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和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一、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

(一)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

(二)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三)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过失;

(四)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二、房屋抵押的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已购商品住房抵押,贷款银行为借款人提供一揽子资金服务,满足其购买住房、车位、大额耐用消费品、汽车和住房装修等多种需求的人民币贷款。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年利率是5.94%。

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3: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决定相关文章
  • 房屋遭到司法强制拆除,需要哪些程序?
    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于违法建筑一般是要求违法者自行拆除,如果限期不拆除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封闭现场强行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农村房屋强制拆迁流程一、工作程序: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实施。二、强制拆迁条件: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
    2023-07-02
    462人看过
  • 国家对于强拆房屋的赔偿标准,法律有哪些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拆迁的应当赔偿。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一、违法强拆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拆迁的应当赔偿。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二、强制拆迁怎么维权面对违法强拆时,应当采用以下方式进行维权:(1)注意收集证据,确定非法强拆的责任主体。被拆迁人在遇到房屋非法强拆之前,一定要现场拍照、录像取证。对有政府或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在现场,或者有公务车辆在现场的取证。对于不能拍照、录像取证的,可以向公安报警,要求公安协助调查取证。如
    2023-02-16
    493人看过
  • 有哪些法律法规与房屋拆迁有关?
    关于拆迁,我们国家是有一系列的法律规定的。1、跟征收或者拆迁相关的基本法律;如:《民法典》物权编、《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乡规划法》等;2、专门针对拆迁的相关规定,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目前并没有全国统一的类似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关于集体土地拆迁的相关规定,只有各个省市也制定的关于集体土地拆迁的相关规定。如《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等。3、各个省市也都在不同程度上制定了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具体实施办法。如《上海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
    2023-07-03
    393人看过
  • 提起合法房屋被依法强拆需要手续程序有哪些
    1、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2、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3、《决定书》要载明下列事项:(1)被强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强制拆迁房屋的地址;(2)强制拆迁的事实和理由;(3)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4)强制拆迁的期限;(5)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存放于拆迁标的物内的财物;(6)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及履行方式和期限;(7)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和协助机关;(8)制作《决定书》的机关名称和时间。4、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5、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6、强制拆迁开始,执行人员要向被强拆人宣读《决定书》,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7、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要将强制拆迁过程记入笔录,搬迁财物要制作
    2023-02-22
    293人看过
  • 房屋拆迁程序有哪些房屋拆迁过程详细流程
    房屋拆迁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市、县级人民政府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征收补偿费用筹措到位。2、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及时将房屋征收的决定向被征收人进行公告。3、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房屋补偿协议。4、按照补偿协议支付补偿费用后,对房屋实施拆除措施。一、土地怎么征地,下一步是什么工作征地告知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二、附高速公路拆房补偿标准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
    2023-03-13
    99人看过
  • 拆除房屋应当履行哪些法定程序?
    一、拆除房屋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1、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该履行催告义务,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以及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该履行催告义务,若当事人提出陈述和申辩的,需要听取当事人意见,这是强制执行的法定程序。行政机关在未履行催告以及未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情况下便实施强拆,属于违法强拆行为。2、强制拆除房屋
    2023-06-18
    370人看过
  • 房屋被强制拆迁如何处理,强制拆迁的程序有哪些
    一、房屋被强制拆迁如何处理房屋被强制拆迁的,当事人对强制拆迁行为不服的,可以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二、强制拆迁的程序有哪些1
    2023-06-15
    438人看过
  • 法律对国家机关强拆房的规定有哪些
    政府《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等。《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之前,行政机关应提前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注明以下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3)涉及金钱支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法律对股权转让的强制性规定股权转让的法律强制性规定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公司章程关于转让时间、转让主体、受让主体的限制性规定《公司法》规定:如: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
    2023-08-08
    375人看过
  • 有没有什么法律规定房屋被强拆罚款的
    如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非法强拆的,可能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如果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违反刑法的有关规定。一、车库无证拆迁时有补偿吗车库无证拆迁时无法补偿。但是如果车库是独立的,有产权证,拆迁时需要按照拆迁面积进行赔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3、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二、没有环评的养殖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赔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没有通过环境评估的养殖场如果是违反兴建的,因禁养区进行拆迁的,被拆迁人是不能取得经济补偿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023-03-26
    296人看过
  • 房屋拆迁裁决:房屋拆迁裁决有哪些程序
    房屋拆迁裁决分为四个步骤,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如果双方在拆迁期限内未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即裁决机关)申请裁决。根据市住房和土地局去年出台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书》(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房屋拆迁裁决书主要包括申请、审理、文件送达和执行四个步骤。(1)应用程序。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表、身份证明、产权证明或者公共房屋租赁证明。其中,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具体要求、事实理由等;申请裁定材料齐全的,裁定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材料不完整,申请人应在7天内完成。(2)审判。在裁决过程中,裁决机关将首先听取各方陈述,确定补偿安置事实是否清楚,并与拆迁当事人协商是否愿意调解。在此期间,双方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裁决机关,房屋拆迁裁决程序终止
    2023-05-31
    143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关于民房拆迁的法律)
    关于农村房屋拆迁的法定程序的相关法律问题,在近几年,伴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农村的房屋遇到了拆迁,而被拆迁的主体往往都是普通的农民,有的人只是见到了房屋的拆迁公告,有的是见到了《致广大被拆迁户的一封信》或者是地方主管部门作出的一些会议纪要,而大家就以为这是农村房屋拆迁的法律依据。甚至,有人认为老百姓在土地上是没有任何权利的,其实,这些理解都是完全错误的。法律上对于农村的房屋拆迁以及被拆迁人所享有的权利都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农村房屋拆迁的目的,也是为了把房子拆除后来利用房屋下面的这块土地来进行下一步的开发,或者是建设。那么,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土地的性质。土地的所有权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在《土地管理法》的第二条也规定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是征用,并且要给予补偿。第43条也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而农村房屋下面的宅基地,它的
    2023-06-04
    315人看过
  • 房屋征收中强拆没有合法程序吗
    答案是有的,合法程序包括:(一)评估听证(二)发布拆迁公告(三)拆迁补偿协商(四)房管部门或政府裁决(五)拆迁实施一、可强拆的情况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即当事人一方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货币补偿或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二、遭遇非法强拆时可以采取的维权方式(一)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二)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三)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四)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
    2023-03-22
    186人看过
  • 我国法律对强制拆迁程序的规定:
    (一)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1、履行义务的期限;2、履行义务的方式;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3)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
    2023-08-16
    479人看过
  • 谁有权强拆强拆需要哪些程序
    谁有权强拆合法强拆分为“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行政强拆针对的是违章建筑,司法强拆针对的是合法建筑。1.谁有权进行行政强拆——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有权进行行政强拆主体有乡镇人民政府或城管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的由城管部门进行强拆,不在城市规划区内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强拆。2.谁有权申请法院司法强拆强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规定,有权申请法院司法强拆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
    2023-06-18
    54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其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直接处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须依法定程序,通常不能及时做出。其具体形式则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等四种。... 更多>

    #行政决定
    相关咨询
    • 法律规定强制拆迁的法律程序有哪些强制拆迁的法律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6
      强制拆迁的法律程序有 一、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三、《决定书》要载明下列事项: 1.被强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强制拆迁房屋的地址; 2.强制拆迁的事实和理由; 3.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4.强制拆迁的期限; 5.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存放于拆迁标的
    • 合法强拆有哪些法律程序?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1-04
      合法强拆有哪些法律程序? 首先,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按照条例和规程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的,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请求裁决,这也是申请裁决的前提。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是生效的裁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手段拆迁的前提条件是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了裁决的申请,且有了生效的裁决,行政强制拆迁才可能发生。 其次
    • 房屋强拆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房屋强拆要经过哪些程序才能够正确进行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6
      房屋强拆程序规定: (一)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1、履行义务的期限; 2、履行义务的方式; 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 合法强拆的法定程序是什么,有哪些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23
      合法强拆的法定程序是先要对违建房屋进行认定,然后向上级部门进行报告,在确认之后就可以对案件进行拆迁处理,并且发放公告;而且实施的主体必须是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才可以。
    • 棚户区被强拆有哪些法律程序?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24
      大棚房被强拆应当通过报警和诉讼的方式来进行维权,但如果是合法的强拆那么也应当遵循法定的程序,一般对于大棚房可能是因为违法建筑的原因导致强拆的,但当事人也可以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