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4:53:19 442 人看过

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该安置房的指标是属于可转让的,那么只要此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基于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那么该协议就是有效的。但如果该安置房的指标是不可转让的,那么签订的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无效。

一、拆迁安置房可以抵押

安置房分为两种,一种是因为市政建设或者是土地开发需要,为了安置被拆迁住户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按照有关规定,这一类房屋,房屋产权归被安置人个人所有。但是一般这类房屋,在五年之内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还有一种安置房对上市交易没有限制,可以自由交易。此类安置房是因房产开发需要等因素而修建的。动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代为安置人购买的商品房。这种情况下,安置房和普通的商品房没有太多的差别,也是属于私有房产。

至于安置房可不可以申请抵押贷款,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屋产权证,并且没有对其限制对外出售或者是限制对外转让期限已过,是可以申请抵押贷款的。

因此,如果你的安置房已经拥有了房屋产权证,那么在你遇到资金问题时是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建议在递交贷款申请前还是要明确自己的安置房是否符合抵押资格,千万不要白忙一场。

二、夫妻之间签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夫妻双方签订的合法协议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婚前协议签订时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该协议无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如果婚前协议签订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该协议无效;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安置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安置房是夫妻双方婚后所得到的,那么可以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一方的安置房,那么不认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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