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提前终止经营(普通清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8:03:45 135 人看过

申报文件

1、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终止的申请书;

2、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提前终止合同、章程的

决议;

3、企业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提前终止合同、章程

协议书;

4、企业清算委员会名单;

5、企业关于员工劳动关系状况的说明(包括员工遣散、安置及经济补偿的说明);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原注册资本已按期到位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8、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

9、企业原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10、企业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原合同、章程(复印件);

11、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除已注明为复印件的,一律为正式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出具法定代表委托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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