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赵长江
[案情]:
2003年9月18日,原告北京市通州京航化工厂(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赵长江(被告赵长江系个体工商户,北京市通州区老兵汽车电器修理部业主,以下简称老兵汽修)签订《租房协议书》约定,原告将座落在北京市通州京航化工厂临街门面房八间租给被告使用;租期自2003年9月1日起至2008年8月31日止;每年租金18000元,租金每半年付一次,每次付款提前15天;水电费由被告自付;被告要对房屋进行改造或搭建房屋,必须通过原告同意;被告期满未支付租金,原告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按期付清房款,原告不得无故收回房屋。协议签订后,原告如约将房屋交付被告使用。被告承租该房后,其中大门东侧四间用于经营老兵汽修,大门西侧四间用于经营北京市梨园兴海小吃店(以下简称小吃店,小吃店系个体工商户,业主为被告之妻张海英),原告对此未提出异议。
被告承租房屋后,经原告同意,在紧邻其承租的东侧四间门面房的南侧自行搭建了修车棚及棚内的简易房三间、在东侧四间门面房的东数第一间房屋的北面自行搭建一间简易房、在其承租的西侧四间门面房东数第一间的东墙外自行搭建一间简易房;2005年7月,被告在其承租的东侧四间门面房屋西数第一间的西侧墙体上开门通行。2004年5月,原告与被告口头约定,将被告已承租的西侧房屋的南侧两间也租赁给被告使用,月租金100元。该租赁房屋的实际供电人系北京上营农场。2005年4月5日,被告向原告最后交纳了自2005年3月1日起至2005年8月31日止的上述十间房屋的租金9600元。2005年9月1日之后,被告未再向原告交纳房屋租金。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租房协议书》;要求被告将原告东侧房屋墙体恢复原状;要求被告给付拖欠原告的电费3107.25元、水费300元;要求被告承担自2005年9月1日起至实际腾退房屋之日止的房屋占用费,每天按53元计算;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在庭审过程中,被告称原告房屋系建设在北京上营农场的二亩半耕地上,原告至今对该房没有合法的产权手续,该房屋系违章建筑,该租赁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判决结果]
-
租赁合同标的物系违章建筑,租赁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205人看过
-
什么是租赁合同,出租他人之物是否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286人看过
-
租赁合同解除是否影响转租合同以及租赁合同未经登记是否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368人看过
-
虚构租赁物对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有影响吗
135人看过
-
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为什么违章建筑租赁合同就无效
136人看过
-
违法建筑的租赁合同是否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297人看过
1、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自始无效,主要是指是自合同成立之时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合同无效的原因常常存在于合同成立之际。因为,尽管确认合同无效,撤销合同的行为的发生与合同成立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但确认和撤销的行为是具有溯及力的... 更多>
-
2022年租赁合同标的物系违章建筑,租赁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12违章建筑租赁合同无效。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
违法建筑租赁合同能否达成生效效力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01违法建筑租赁合同的效力应视为无效。违章建筑是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未经登记备案,租赁主体违法,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的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内容建造的建筑租赁合同无效。
-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发生变动的,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25租赁物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租赁。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
2022年以违法建筑作为标的物的租赁合同是不是有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51、以违法建筑作为标的物的租赁合同无效。我国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对违法建筑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违法建筑租赁合同的效力应属无效。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
-
违章建筑租赁是否算违法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02违章建筑出租是违法的,对此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违章建筑是指未经有关部分审查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或虽经批准,但批准的内容违法而占地所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