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委托有哪些特征,委托构成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08:10:12 108 人看过

一、转委托有哪些特征

转委托的特征:

1.委托人行使的是代理人的权限,同时,原代理人并不因此而丧失代理权。

2.委托不同于共同代理的情形。

3.委托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二、转委托构成条件有哪些

转委托构成条件有:

1.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复代理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或他人,而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被代理人的利益。

2.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如果代理人认为有必要进行转委托,应在事先用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与被代理人联系,询问其意见。如果被代理人同意,即可进行转委托,否则不能进行转委托。代理人擅自转委托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确因情况紧急而来不及告诉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可先进行转委托,事后将转委托的情况及时告诉被代理人。

4.转委托在正常情况下,应该办理转托手续。若因代理人转托不明,而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第三人可以直接向被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后,可以要求代理人赔偿损失,复代理人有过错的,应负连带责任。

三、民法典转委托需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吗

转委托需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根据《民法典》对委托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九条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07: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权相关文章
  • 是什么委托执行?委托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委托执行委托执行是指因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外地法院管辖范围内,而由立案法院委托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的一项制度。民诉法规定委托执行,目的是为了降低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委托执行成了执行工作的“顽疾”。二、委托执行的条件委托法院具有案件的执行管辖权人民法院只有对属于自己主管和管辖的执行案件才能在受理执行申请或接受执行移送后依照法律规定委托外地法院执行。申请人向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如果已经受理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执行案件的,应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不是委托其他法院执行。被执行人或被执行的财产不在管辖法院辖区内执行案件需要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或强制执行义务人的财产,但是,由于诉讼管辖和执行管辖标准不同,有可能产生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不在执行管辖法院辖区内的情况,人民
    2023-04-05
    254人看过
  • 抵押权转为委托书的形成条件有哪些
    抵押权人能够转委托,但要获得委托人同意。转委托形成的条件:1、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2、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3、确因情况紧急而来不及告诉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可先进行转委托,事后将转委托的情况及时告诉被代理人。4、转委托在正常情况下,应该办理转托手续。一、转托委托的特点有哪些1、经委托人同意转委托的,受托人的责任是找到适当的人选、妥善告知委托事务,并为此负责。2、转委托未经委托人同意,此时的转委托无效,该行为只能视为另一个,在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关系。3、在紧急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本着善意和勤勉的原则,可以转委托。二、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有哪些?滥用代理权有下列几种情况:(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进行民事行为。(2)代理人在同一项民事法律关系中,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实施同一行为。(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实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4)
    2023-06-19
    182人看过
  • 2024转委托有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转委托有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1、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复代理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或他人,而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复代理必须是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和意志的,不能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2、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如果代理人认为有必要进行转委托,应在事先用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与被代理人联系,询问其意见。询问是应把转委托的理由、复代理人的情况、转委托的代理权限、转委托的时间与地点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同意,即可进行转委托,否则不能进行转委托。代理人擅自转委托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3、确因情况紧急而来不及告诉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可先进行转委托,事后将转委托的情况及时告诉被代理人。被代理人对事后才被告知的转委托,既可以表示同意,也可以表示不同意。如表示同意,则取得与事先同意相同的效果;如表示不同意,则转委托不能成立,代理人应对转委托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但代理人如能证明转委托是
    2024-04-12
    191人看过
  • 委托代理制度有哪些特点,委托代理的形式有?
    一、委托代理制度有哪些特点委托代理制度的特点有:1.委托代理是基于受托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委托授权在委托代理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2.委托代理中的代理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代理机构。有时,不作为专业代理机构的法人,也可以接受委托进行代理行为。3.委托代理通常是有偿的。专业代理机构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自然人受委托进行代理行为也是有偿的。委托终止的例外就是指在实践中发生委托终止的情形后,代理权并不必然消灭,如果有上述的例外情形,代理人仍然可以行使代理权。二、委托代理的形式有哪些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如果是书面形式的委托代理,应当签发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属单方法律行为,一经被代理人签发,立即生效。授权委托书是产生委托代理的根据。在民事活动中,如果第三人要求证明委托代
    2023-07-06
    369人看过
  • 委托人委托律师的手续有哪些
    一、委托律师办理案件的程序委托律师办理诉讼案件的基本程序:1、接受委托。委托人委托律师代理参加诉讼业务,应如实、全面地陈述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不得隐瞒自己的过错或对自己不利的因素。律师在对相关事实进行全面研究审查后,符合接受委托条件的,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2、办理委托手续。律师同意接受委托后,委托人应与律师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一般包括:(1).订立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是法律服务所所与委托人共同签署的、确认委托代理关系成立的书面法律文书。委托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法律服务所存档备案;(2).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由委托人单方签署的、授予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代理权的法律文书,是律师在诉讼中从事职能活动的依据。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有关办案机关,一份由受委托律师存档。在办妥委托手续前,委托人应按规定标准缴交律师代理费。3、委托人应向律师提交下列材料:(1)
    2023-04-27
    251人看过
  • 转委托主要有哪些情况?
    转委托的情形包括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一、结婚可以委托别人办理吗结婚登记不能委托别人办理,具体如下:1、必须由申请结婚的双方婚姻当事人亲自到县以上民政部门结婚登记机关登记,其任何人不能代为行使这种民事权利;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3、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二、无权委托人是否也要承担责任无权委托人通常出现在转委托情形中,即受托人未被授权可以转委托而实施了转委托
    2023-03-06
    101人看过
  • 委托转让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一、委托转让必须满足哪些条件委托转让必须满足如下条件:1.必须是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2.转委托原则上应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也可以在事后告知被代理人;3.代理人只能转委托其代理权的全部或部分,不能超出代理权限;4.转委托成立后,复代理人即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其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二、委托协议纠纷的诉讼时效委托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与第三人所实施的法律行为的后果完全由委托人承担。《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
    2023-12-16
    174人看过
  • 委托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有哪些,委托合同和委托授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委托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有哪些委托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有如下:1.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作出允许才可达成合意,自受托人作出允诺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2.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单务合同,也可以为双务有偿合同。凡属于民事日常生活与活动的事务,通常为无偿单务性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委托合同方成为有偿双务合同。二、委托合同和委托授权的区别是什么委托合同和委托授权的区别是:1.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授权是指委托人(被代理入)向受托人(代理人)授予代理权的意思表示。2.委托授权是一种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即以委托人单方的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只要委托人作出了这一意思表示,受托人即取得了代理权,授权的法律效果随之产生。委托合同则是—种双方法律行为,必须基于双方的意思
    2023-06-19
    172人看过
  • 行政委托的备案条件有哪些?
    行政处罚委托必须具备受托组织是依法成立并且工作人员对法律熟悉。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一、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包括什么?(一)行政行政机关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三)受委托的组织受委托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当由有条件的组织进行相应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能再委托其他任
    2023-06-24
    50人看过
  • 转委托有什么形成条件
    转委托的形成条件:(1)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复代理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或他人,而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被代理人的利益。(2)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一、民法典中可以无权代理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中规定了无权代理,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二、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区别都有哪些两者的不同点是:1、构成要件
    2023-02-04
    292人看过
  • 委托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委托人及贷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已在业务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委托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及具有自主支配的权利;申办委托贷款必须独自承担贷款风险;需按照国家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要求缴纳税款,并配合受托人办理有关代征代缴税款的缴纳工作;符合业务银行的其他要求。一、高利转贷的法律规定高利转贷法律认定如下:1、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为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具体表现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信贷资金的发放以及利率管理秩序。2、客观表现为套取信贷资金以牟利为目的高利转贷他人。信贷资金主要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吸收的单位公营存款、国家财政拨发给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自有资金、市场拆借资金三部分构成。3、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
    2023-03-12
    256人看过
  • 委托合同包含哪些法律特征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单务合同,也可以为双务有偿合同;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事务的行为,委托合同只强调以处理事务为目的,而不以完成事务且有成果为要件。《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2024-05-08
    194人看过
  • 委托书收购特点说明有哪些
    委托书收购的核心在于收购者可以借助第三方力量以低成本取得对目标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其本质是一种收购人(股权征集人)在授权范围内,代理股东行使表决权的行为,产生的是委托代理关系。这本应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契约自由等原则,但是,由于该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可能与股权式收购一样,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同样也涉及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不予以严格的规制很可能导致委托书收购的功能被严重扭曲。因此,法律要将其作为特殊的收购行为予以特别规制。委托书收购和股权收购、资产收购等几种公司收购行为,在法律性质上是不同的。和股权收购相比较,委托书收购是一种代理行为,双方是委托代理关系,仅在授权范围内代理行使表决,股东仅将基于股票所有权而产生的表决权全部或部分委托他人行使(一般都是全权委托),并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可随时撤销委托,不发生股票所有权的转移,而股权收购则是一种买卖股票的所有权交易行为;另一方面,委托
    2023-05-09
    127人看过
  • 委托买卖股票的特点有哪些
    (一)一般不需要太多的营运资金。在我国,代理商为客户代理买卖股票,一般不需为客户垫付资金,故只需少量营运资金即可。(二)买卖股票的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向买卖双方收取的手续费,即佣金。佣金的标准可以按成交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三)股票买卖的风险由客户自负,代理商的代理买卖业务不存在风险。代理商接受客户委托代理买卖股票对委托人的名册登记和委托事项负有保密的责任,未经委托者许可不得泄露,证券商须按客户委托的具体要求办理买卖交易,不得超越客户委托的范围和权限。一、什么是债券承销与分销债券债券承销是指投资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按照客户的要求将债券销售到机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手中,实现客户筹措资金的目的的行为或过程。债券分销是指发行人在发行债券时之后,企业客户向银行申请并签订分销协议的行为。具体是指在债券的发行时间以内,银行和其他参与债券买卖的用户将账期的所有权按照一定的条件转让出去,这就是债券分销。但
    2023-03-13
    383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权
    词条

    代理权是能够据之进行代理并使行为的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权限。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滥用代理权主要包括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的情形。... 更多>

    #代理权
    相关咨询
    • 委托加工有哪些条件?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4
      委托加工业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书面合同,并且按规定时限报送主管国税机关备案; (二)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须按规定设置委托加工业务核算账簿和建立委托加工材料进出仓制度; (三)受托方必须开具加工费发票,委托方必须以加工费发票作为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加工费必须按规定形式支付。
    • 委托鉴定委托笔迹出具有哪些条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13
      1、个人可以申请笔迹鉴定,笔迹鉴定应当去司法部门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只要有鉴定资质就可以。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2、笔迹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种。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
    • 变更委托的形成条件和条件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1
      (1)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复代理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或他人,而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复代理必须是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和意志的,不能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2)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如果代理人认为有必要进行转委托,应在事先用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与被代理人联系,询问其意见。
    • 委托合同有何特点,委托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4
      特点: 一、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础上的; 二、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三、委托合同一般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四、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五、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种类: 一、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二、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三、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 是什么委托执行?委托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什么是委托执行委托执行是指因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外地法院管辖范围内,而由立案法院委托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的一项制度。民诉法规定委托执行,目的是为了降低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委托执行成了执行工作的“顽疾”。二、委托执行的条件委托法院具有案件的执行管辖权人民法院只有对属于自己主管和管辖的执行案件才能在受理执行申请或接受执行移送后依照法律规定委托外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