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裁员如何补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09:00:37 485 人看过

对特殊工种的员工进行裁员的,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补偿,每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03: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裁员相关文章
  • 如何补偿征用的几种特殊类型的土地
    土地征用:根据各部门法律,《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荒漠化防治法》规定了林地、草原、滩涂、沙化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根据《森林法》的规定,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使用权和采伐、焚烧土地的使用权可以转让取得。其他国有林和农民集体林的使用权不能转让,只能通过承包方式取得。根据《草原法》,集体所有的草原或者依法确定由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有草原,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家庭或者联户承包经营。根据渔业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的全民所有水域、滩涂进行养殖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养殖证书,允许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水域、滩涂进行养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可以由个人或者集体承包从事水产养殖生产。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荒漠化防治法》,从事营利性荒漠化防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转让取得国有荒漠化土地使用
    2023-05-08
    252人看过
  • 如何办理特殊工种工作证明
    一、特殊工种的确认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首先应当明确职工从事的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这是解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的首要问题。1、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哪些岗位工种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职工的范围,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市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殊繁重体力劳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的范围,可依照国家有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条件和待遇,办理退休手续。2、特殊工种确认的原则。根据我国的习惯做法,特殊工种一般由劳动行政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3、特殊工种的确认程序。特殊工种的确认,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是确认的方法。市属企业,包括中央在沪企业,按原劳动部或本行业主管部门于1992年底前已确定的,并经原上海市劳动局或本行业主管局批准的特殊工种予以确认。这里要强调的是,行业特殊工种和适用范围确认后,只能适用于本行业所属的企业,其他行业和企业不能参照执行。区县属企业,按原上海
    2023-07-22
    151人看过
  • 下岗职工特殊工种如何证明工龄
    一、下岗职工特殊工种如何证明工龄1.本人拟写认定工龄的申请(手写或打印都可以),并原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2.原工作单位发放工资的花名表复印件(必须复印会计凭证里边的工资表,)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必须提供每年的第一、六、十二月分的工资表),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提供交纳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原件及每个年度的养老保险对账单原件。二、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流程第一步:单位填写《单位职工特殊工种退休花名册》和《单位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审核表》并加盖单位章;第二步:《单位职工特殊工种退休花名册》和《单位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审核表》由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第三步:单位带社保登记证、上述资料到当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
    2023-05-10
    174人看过
  • 专职消防员是特殊工种吗
    企业专职消防员是不是特殊工种不能一概而论,可以是企业内部的特殊职工。如果想要享受特殊工种的相关政策可以由企业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经认定后,就是特殊工种。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国家经贸委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部分更改,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是指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
    2023-02-21
    91人看过
  • 特殊病种如何办低保
    一、特殊病种如何办低保申请低保需要提交一下信息:1、低保申请书、承诺书、授权书;2、身份证、户籍索引复印件(原件备查);3、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4、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5、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6、单亲家庭提供抚(扶)养费或企业遗属补助费证明,属离异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独居老人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证明;7、家庭及直系亲属分立户口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同时出具其他方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救济证明;8、年满18岁的学生提供在校证明。二、我父母亲都是特殊病种患者,能办理申请低保吗(一)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
    2023-03-20
    151人看过
  • 合同终止时如何处理特殊工种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时,对特殊工种不给予特殊待遇,劳动者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无偿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部分赔偿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赔偿p>劳动者无法律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解除合同,但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半年不满一年的,应当支付一年工资,半年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计算经济补偿的工资,按合同终止前12个月劳动者应得的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项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奖金和工资。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计算;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
    2023-05-07
    56人看过
  • 如何补偿计件工的裁员
    1、计件工下岗工资如何补偿公司下岗工资结算至合同终止,同时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员20人以上或者需要裁员20人以下但占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职工:(1)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整顿企业破产法;(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3)企业因生产方式、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发生变化,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职工的;(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的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减少用人时,应优先考虑下列人员:(1)与本单位签订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与本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家庭中无其他用人人员,家中有老人、未成年人的需要支持。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
    2023-05-31
    386人看过
  • 特殊工种人员的养老保险
    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养老保险在井下、有毒、有害、高温、高空等特殊工种工作的职工,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前退休。改革前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可以继续折算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但折算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之后不再折算工龄,应通过工资分配政策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弥补从事特殊岗位工种人员因缴费年限短对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影响。参见:《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湘劳[1998]55号)执行日期:1998年3月12日附:关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采取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
    2023-06-09
    318人看过
  • 退休特殊工种劳动仲裁问题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法》有明确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3、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特殊工种转岗人员还能按特殊工种退休吗?退休分工种,工种不同,
    2023-07-15
    130人看过
  • 员工裁员与离职:公司提供何种补偿?
    裁员离职补偿如下: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
    2023-07-14
    160人看过
  • 公司裁员未转正员工如何补偿
    一、公司裁员未转正员工如何补偿公司裁员时,未转正的员工也要给予经济补偿,工作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及要求(一)裁员必须符合法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法主要规定了四种情形企业可以进行经济裁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一般表现为无力偿还到期
    2023-06-16
    235人看过
  • 退休特殊工种有何规定
    给您提供以下法律规定,您可以参照您是否属于特殊工种,是否符合退休年。1.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2.特殊工种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6、
    2023-03-15
    254人看过
  • 特殊工种辞职后还可按特殊工种办退休吗
    一、特殊工种辞职还能享受提前退休的待遇吗1,需要符合提前退休规定的特殊工种岗位、工作年限,并且相关岗位、工作年限信息在个人人事档案中有记载2,符合以上条件的,即使已经离开原工作单位,仍然可以由现在工作单位申请提前退休3,申请提前退休的条件:必须达到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退休年龄为男55周岁,女45周岁。4,办理退休的手续: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由本人或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单位介绍信;(2)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机构确认的提前退休工种批件的复印件一份;(3)本人户口及户主页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5)养老保险缴费凭证;(6)2寸照片一张。(7)本人《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一份及一寸照片三张。二、工伤出院后还能享受到工伤的待遇吗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伤残鉴定,第三
    2023-03-26
    182人看过
  •  特殊工种雇佣童工应受到何种处罚?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条例》,对使用童工的个人和单位,罚款标准根据使用童工的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不同而不同,罚款金额从600元到3000元不等,罚款全部上缴国库。根据《禁止使用童工条例》,对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元~1200元。(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劳动的,每使用童工,罚款300元~600元。(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允许青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元~600元。(4)为未满16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元~1200元。违反《禁止使用童工条例》的单位,罚款标准如下:(一)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条例》规定具体罚款标准。(二)职业介绍机构和其他单位为16岁以下的青少年和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500元~三千元。(三)对未满
    2023-10-27
    352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裁员
    词条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该词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对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 更多>

    #裁员
    相关咨询
    • 如何补开特殊工种工作证明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23
      特殊工种工作证明应该到用人单位补开。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按特殊工种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满10年。
    • 特殊工种待遇应如何申请仲裁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4-04
      目前如果是申请特殊工种待遇仲裁的话,具体来说应当明确你所从事的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 这是解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的首要问题。 如果你是特殊工种,单位不为你申报,你可进行特殊工种劳动仲裁。 企业的特殊工种,是根据本行业主管部门报请劳动部门审批的有关文件执行的,文件批复里面有特殊工种的名录,名录里有的工种,就是特殊工种,名录里面没有的,就不是特殊工种,各级劳动部门和企业的劳资部门都掌握着这
    • 特殊工种有哪些特殊工种分类及特殊工种种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7
      特殊工种分类: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
    • 对特殊工种有何特殊保护?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18
      一、劳动法关于特殊工种的规定是怎样的? 1、特殊工种是指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法律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2、《劳动法》关于特殊工种的规定具体如下: 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不得安排
    • 山东省特殊工种管理系统中如何认定特殊工种?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7
      国家对特殊工种范围有明确规定,特殊工种由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劳动部门认定特殊工种,主要依据档案资料记载,对个别有疑问的,会进行调查。通常,劳动部门认定特殊工种,一是在审批退休的时候一并认定,从事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向劳动部门申请退休,劳动部门经过确认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二是国企改革中,一些地方劳动部门对从事特殊工种的劳动者进行资格认定,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和工作年限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