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教育救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2:22:11 314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教育厅(教委):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的教育救助工作。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保障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就学和完成学业。近年来,各级民政、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教育救助工作,为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帮助,较好地保障了这部分人员的受教育权利。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对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的教育救助工作还存在操作不够规范、部门不太协调以及遗漏和重复救助等问题,仍有不少特殊困难未成年人面临上学难的问题。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方针政策,进一步做好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的教育救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救助对象和工作目标

对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实施教育救助的对象具体为:

1、持有农村五保供养证的未成年人;

2、属于城市三无对象(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未成年人;

3、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家庭的未成年子女;

4、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教育救助的对象。

各级民政、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要进一步加大对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教育救助工作的力度,扎扎实实地推进工作,到2007年要实现以下目标:

1、对持有农村五保供养证和属于城市三无对象的未成年人,基本实现普通中小学免费教育;

2、对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家庭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基本实现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活费),高中教育阶段要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补助。

二、规范救助实施程序

对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实施教育救助的程序为:

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调查核实,乡镇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复核、审批。

三、落实救助政策,开拓救助资源

对已经由农村敬老院和其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弃婴和流浪儿童,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在保证其生活达到当地居民一般生活水平的同时,确保这些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对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户(含农村特困户),各地民政部门在实施生活救助、发放救助金时,要根据其家庭实际困难和子女就学情况,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助学工作应当以救助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

各地民政、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做好教育对口帮扶、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捐资助学活动,同时充分发扬中华民族尊师重教、邻里互助传统美德,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挖掘民间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在资助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就学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各地民政部门在开展社会捐助活动中募集的物资和资金,可以用于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的教育救助。

四、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对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实施教育救助,是社会救助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部分人的教育救助工作,切实解决他们上学难问题,是依法保障城乡困难群众根本权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教育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这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的实施。

各地民政部门要在认真调查、摸清需要救助人员底数基础上,制订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各地掌握的需要教育救助人数,要建立数据库和救助台账,有关数据和情况要逐级上报。教育救助工作要实行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救助范围,经济状况好转的要及时退出,切实做到有进有出。

各地民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认真履行职责,把对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的教育救助政策落到实处。各级民政部门要在确定教育救助对象、组织教育救助活动、整合救助资源等方面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落实城乡特殊困难学生教育救助政策。通过协调配合,不断提高工作实效,使有限救助资源实现效益最大化,逐步解决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上学难的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9: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未成年人教育相关文章
  • 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婚前保健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婚前保健工作的通知卫妇社秘〔2012〕130号各市卫生局,广德、宿松县卫生局,省妇幼保健所:2009年,省政府实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民生工程,我厅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婚前保健工作的指导意见(皖卫妇〔2009〕54号,以下简称“意见”),自2009年1月1日实施免费婚前保健服务。各地认真贯彻,扎实推进,2011年底全省免费婚检率已达70%以上。今年,省财政将每对婚前医学检查补助标准提高到180元,检查项目有所增加。为规范全省婚前保健服务,提高婚前保健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婚前保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落实。一、增加婚前保健服务内容在继续实施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和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内容的同时,新增男、女婚前医学检查艾滋病免费检测项目。婚姻登记当事人在接受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时自愿增加的检查项目,须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付费。二、加大婚前保健宣传力度各级卫生
    2023-05-29
    342人看过
  • 关于加强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劳社劳薪〔2004〕154号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为加强企业用工管理,规范企业招用未成年工行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原劳动部关于加强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劳社劳薪〔2004〕154号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为加强企业用工管理,规范企业招用未成年工行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原劳动部颁发的《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未成年工使用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
    2023-06-09
    385人看过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林特产农业税征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务院【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89-03-13【生效日期】1989-03-13【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林特产农业税征收工作的通知(1989年3月13日)1983年11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以后,各地都采取了一些措施,加强农林特产农业税(以下简称农林特产税)的征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一些地区对征收此税的意义认识不足,至今尚未认真组织征收;有的地区虽然征了此税,但税率和核定的计税收入偏低,税收流失较多。为了调节农林特产生产的收入,平衡农林特产与粮食和其他经济作物的税收负担,稳定粮食生产,国务院决定,从今年起,全面征收农林特产税,并对征税办法作若干改进。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对征收农林特产税意义的认识。征收农林特产税,对于调节种植业与养殖业的收入,调节
    2023-06-07
    424人看过
  •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黑食药监办[2008]7号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2008]4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八年四月七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当前,已进入春季食源性疾病高发期,随着学校和企业普遍开学、开工,集体用餐行为显著增多,食品安全事故呈现出高发态势。为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执行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加强各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加强应急值守,畅通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而未及时报告
    2023-06-07
    364人看过
  • 关于做好1999年度上海市城镇无业市民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沪财社[1999]60号沪民救发[1999]43号为了保障本市城镇无业市民的基本生活,帮助个人或者家庭克服因大病(重病)造成基本生活困难,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现就有关1999年度对本市城镇无业困难市民进行医疗救助的具体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医疗救助的对象、范围。本市城镇无业市民中因患大病、重病,1999年度支付的医疗费(符合上海市公费、劳保医疗报销范围的费用)发生额在1000元以上,导致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可以申请医疗救助。二、医疗救助的标准。符合本医疗救助条件的对象,可获得的救助金额原则上占其本人负担医疗费总数的四分之一,最高一般不超过5000元。三、医疗救助的申请程序。1.需要获得医疗救助的个人或家庭,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社会救助管理所(社会保障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医疗救助申请表,如实填报个人或家庭经济收入,提供患大病、重病已
    2023-06-09
    55人看过
  • 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3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切实解决当前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登记质量和效率,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妥善办理有房屋所有权证无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不动产登记(一)已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当事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国土资源部门应查核土地权属管理资料。对有合法土地权属来源的,依法受理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对于历史原因导致权属来源材料不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应根据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相关政策予以认定。(二)在合法宗地上建造的房屋,其房屋所有权已多次转移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没有同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当事人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权利人国有土地使用证申请登记的,国土资源部门在核实房地权属
    2023-12-09
    113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解放思想,加快发展"战略决策,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呈现出强劲势头,各地相继都建立了不同特色的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征用和占用了大量的集体土地,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方面作了一定的工作,但在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依法审查报批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为经济建设必需用地提供保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一)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征地管理,做好补偿安置工作,是保障经济建设用地、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法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加快协调解决征地中出现的问题,有效地化解各种矛盾,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二)依法拟定征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地拟定的征用土地方案应真实、可靠、可行。
    2023-06-10
    453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库经收工作的通知
    银发〔2007〕216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国库经收工作是国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收纳预算收入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国库经收业务行为,加强对国库经收处的监督管理,促进国家各项预算收入及时、准确、安全入库,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国库经收职责经收预算收入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外资银行分支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和信用社)均为国库经收处。国库经收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第1号)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国库经收职责,规范经收
    2023-06-07
    187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08-5-26执行日期:2008-5-26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公布后,上市公司及部分大型国有企业已率先执行。为适应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要求,做好新会计准则过渡期间各地国资委监管企业(以下简称地方企业)财务快报的衔接工作,我们在认真总结以前年度地方企业财务快报编报工作的基础上,依据新会计准则以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需要,修订了地方企业财务快报,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财务快报是国有经济信息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出资人及时了解掌握国有企业运营情况的重要手段。各地国资委要高度重视企业财务快报工作,切实加强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和完善本地区企业的财务快报工作体系,落实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要求,严格工作规范,严把质量关,确保本地区企业财务快报上报及时,数据真实可靠。二、新
    2023-06-08
    460人看过
  • 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
    珠海市教育局日前发布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是详细内容: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以及省、市做好异地务工人员服务工作的有关精神,促进教育公平,现就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履行政府职责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户籍制度改革和两孩政策的全面实施,常住人口逐年增加,我市义务教育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切实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努力解决随迁子女入学的焦点、难点问题,使异地务工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各区政府(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区”)、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履行职责,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
    2023-05-29
    78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通知
    来源:首都之窗日期:2009-01-24京劳社仲发[2009]9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结合各区县工作实际,积极应对当前企业劳动争议增多的问题,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好工作方案,加强相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附件: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八日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为深入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积极应
    2023-06-10
    340人看过
  •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日前,吉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结合通知精神,就做好现阶段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相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城镇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关系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要把妥善处理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各接收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必须依法完成政府分配的安置任务,保证政令畅通。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接收城镇退役士兵,对于拒绝接收安置任务的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也不能免除安置接收任务。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政府下达的安置任务顺利完成。二、依法保障城镇退役士兵安
    2023-04-24
    144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8月19日电视电话会议后,各地各单位按照部党组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有序推进。为进一步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搞好分类分级。各地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要进一步细化,搞好分类、分级,明确本单位廉政风险点、表现形式、廉政风险点涉及部门和岗位、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土地督察局、部直属单位,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分管部领导审定;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经省级国土资源厅(局)党组(党委)研究确定。为规范和统
    2023-06-10
    194人看过
  •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宁波市农村特困老人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精神,关注特困老年人的生活,加大对特困老年人的救助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和政策,现就做好农村特困老人医疗救助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农村特困老人医疗救助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我市有73.9万老年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3.6%,据调研,已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有17792人,其中农村低保老人约13000人,急需医疗救助的约2000人,占特困老人总数的15%。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通过建立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会广泛参与救助,特困老人的生活困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决。对城市居民低保对象也建立了一定的帮困助医政策,但农村有一部分特困老人体弱、多病,基本医疗难以保障,因病致贫。农村特困老人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
    2023-06-09
    83人看过
换一批
#妇幼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未成年人教育是指针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活动,旨在培养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身心健康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和成长成才。未成年人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国家未来的重要工作之一。 在未成年人教育中,教育者应... 更多>

    #未成年人教育
    相关咨询
    • 城乡特殊困难家庭的奖励扶助有哪些内容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31
      政策应该是有的,具体政策我还真不清楚。
    • 什么是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城乡困难居民大病救助措施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9
      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是对患有重大疾病并造成医疗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限额资金救助,享受医疗优惠政策;对特殊困难群体(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给予医前救助,并资助其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方法/步骤1二、申请条件1、城乡低保对象;2、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3、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4、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
    • 西安市一步做好城市居民住房调控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调控工作的通知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6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文件和2011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逐步解决我市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
    • 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是哪些内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31
      征地工作关系重大,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为了加强征地管理,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和长远生计,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国征地制度建设再次迈出重要步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征地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日
    • 2020年从事特殊工作退休有关通知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无需通知,对此都有若干年的现成规定,一切都按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