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9:53:06 400 人看过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二)、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三)、行政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

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如果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应当中止诉讼,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后恢复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1)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案件涉及法律使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6)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7)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出现诉讼中止的法定事由后,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中止诉讼的裁定。裁定一经宣布,立即生效,当事人不得上诉,也不得申请复议。裁定中止诉讼后,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停止与本案有关的诉讼活动,但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除外。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由当事人申请或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16: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起诉状中必须包括哪些信息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姓名、住所等信息;3、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4、证据及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及住所。法律规定,起诉是一个法律术语,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即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2023-07-03
    164人看过
  • 哪些条款必须包括租赁合同中
    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3、租赁期限;4、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5、租赁物维修;6、违约责任;7、解决争议的方法等。一、根据租赁法律有哪几种房子不得出租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子不得用于出租:1、属于违法建筑的;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二、民法典规定房屋出租属于用益物权吗房屋出租不属于用益物权,而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
    2023-06-26
    443人看过
  • 刑事中止审理的情形以及什么是中止审理
    刑事中止审理的情形是当事人患有精神病或者严重疾病,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程序适用错误、被告人下落不明等,中止审理是暂停审理,在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继续重新进入审理程序,中止审理持续的时间不能算到审理期限。一、刑事中止审理情形刑事中止审理的情形具体如下: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4.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5.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
    2023-06-05
    294人看过
  • 必须委托监理的项目包括哪些
    一、必须委托监理的项目有哪些(1)总投资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2)总投资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下的桥梁、地下通道、燃气管道、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涉及公众安全的建设工程;(3)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建设工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九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监理的性质有哪些1、服务性它不同于承建商的直接生产活动,也不同于建设单位的直接投资活动,它不向建设单位承包工程,不参与承包单位的利益分成,它获得的是技术服务性的报酬。工程建设监理的服务客体是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服务对象是建设单位。这种服务性的活动是严格按照委托监理合同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合同来实施,是受法律约束和保护的。2、科学性监理的科学性体现为其工作
    2023-04-01
    126人看过
  • 逮捕的必要性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由于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可以适用。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两项条件,但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其危害社会的,即无逮捕必要,不应逮捕。1、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3、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4、可能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5、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6、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试行逮捕的情形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79条分三款规定了三种逮捕的情形。相关司法解释还规定了不予逮捕的情形,包括应当不予逮捕和可以不予逮捕。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应当予以逮捕。这一类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
    2023-08-17
    162人看过
  • 新房协议中必须包括哪些条款
    1、如果开发商在合同主体中没有明确交房日期,往往是以“不可抗力”的名义逃避违约责任,购房者往往难以维权。所有买方都有必要在补充协议中明确不可抗力的范围。如果开发商未能出示令人信服的文件(政府文件等)证明不可抗力的合理性,则不能视为“不可抗力”。如果逾期交货已经形成,买方可以根据补充协议的条款终止合同,并要求退款和相关赔偿。其次,共享面积关系到购房者的切身利益。共用面积大,直接导致购房者使用面积缩水。现在房屋面积的计算已经非常清楚了,但也不排除个别开发商在这一区域的可能。原合同未明确购房比例的,应当在补充协议中明确。如果购房比例与协议不符,购房者可以根据合同做出相应的回应,如退房或让开发商赔偿。这对于精装修的房子来说尤为重要。样板间通常很华丽,这不是你关门时的情况。很多人在参观样板间时,并没有注意到“不送货标准”的字样。有的开发商为了让购房者放心,会组织业主实地参观,向购房者开放隐蔽工程施工
    2023-05-08
    263人看过
  • 申请再审人包括哪些情形
    申请再审人包括三种情形:(1)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被判决承担实体义务的第三人,且该当事人必须是败诉或者部分败诉的当事人;(2)对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案外人;(3)当事人或者案外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权利义务继受人。人民法院在审查申请再审案件过程中,被申请人或者其他当事人提出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的,应当将其列为申请再审人,对于其再审事由一并审查,审查期限重新计算。经审查,其中一方申请再审人主张的再审事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即应裁定再审。部分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成立,其余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不成立的,在裁定书中载明部分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成立,对于其余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是否成立不作结论。各方申请再审人主张的再审事由均不成立的,一并裁定驳回。4、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列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自然人职业不明确的,可
    2023-03-02
    298人看过
  • 婚姻终止包括了什么情形
    一、婚姻终止包括了什么情形(1)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①自然死亡,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并且发生遗产继承等法律后果。在立法上,有的国家明文规定,配偶一方的死亡引起婚姻关系的终止。有的国家在法律上未作出明文规定,认为主体死亡必然引起婚姻终止的结果。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判决宣告之日,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被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灭。这也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的规定。但个别国家规定,自生存一方再婚之日起,其原有婚姻关系始告消灭。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以后确知失踪人并未死亡时,须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撤销原宣告死亡的判决。如果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有些国家则规定,在此情况下,须经夫妻双方同意并须重新登记结婚,其婚姻关系才能恢复。如果其配偶已与他人登记结婚,后一婚姻关
    2023-04-15
    429人看过
  • 仲裁审理包括哪些形式
    按照抑裁法第39条的规定,仲裁审理的方式可以分为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两种。(一)开庭审理仲裁法第39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开庭审理是仲裁审理的主要方式。所谓开庭审理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方式。仲裁法在规定仲裁的开庭审理原则的同时,又在第40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这一规定进一步肯定了开庭审理的仲裁方式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以公开审理为例外。所谓不公开审理是指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不对社会公开,不允许群众旁听,也不允许新闻记者采访和报道。不公开审理的目的在于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维护当事人的商业信誉。由于仲裁最大的特点在于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所以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协议公开审理的,除非涉及国家秘密,可以公开审理,即当事人协议公开审理时将允许仲裁审理对社会公开,允许群众旁听
    2023-05-01
    343人看过
  • 申请执行中止中断的情形包括什么?
    执行中止的情形是指需要中止执行的事实和理由,只要这些事实和理由出现,就必须中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的规定,需要中止执行的情形是:第一,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以及合并、分立等情况。在执行过程,如果作为申请执行人或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应当中止执行程序的进行,以等待他的权利义务承担人承担权利或者义务。第二,人民法院认定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上述四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情况,如被执行人突然失踪,或突然出现了某种不可抗拒的事由,使执行程序暂时不能继续进行,人民法院均可依法裁定执行中止第三,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以后,权利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开始后,权利人也有权要求延期执行。申请执行和申请延期执行都是他的
    2023-06-28
    429人看过
  • 禁止结婚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情形?
    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以下:1、结婚是被人胁迫的;2、男性没有满二十二周岁,女性没有满二十周岁;3、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有重婚情形。结婚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下文为你介绍详细情况。1.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结婚。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源于原始社会的婚姻禁忌。在进入个体婚后,人类有意识地通过立法限制近亲结婚,一是出于优生学上的原因。受遗传基因的影响,夫妻如果血缘太近,容易将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疾病或缺陷遗传给下一代,给民族的健康、人口的素质以及人类的发展带来危害。二是基于伦理学上的要求。由于近亲结婚有悖伦理教化,有碍于人类长期形成的婚姻道德,容易造成亲属身份上和继承上的紊乱,因而,世
    2023-07-04
    330人看过
  • 行政案件终止调查的情形包括哪些
    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体检机关以上负责人准许,终止调查:(一)无违法事实的(二)违法做法已过追究时效的(三)违法嫌疑人丧命的(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一、公安局传唤有几种方式在行政和刑事案件中通常有以下四种形式,口头传唤、强制传唤、传唤证传唤、拘传证传唤,对象都是未被羁押的人员。1、口头传唤,是指办案人员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口头责令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查证的行为。2、强制传唤,是指办案人员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法嫌疑人,采取强制的方法将其带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查证的行为。3、传唤证传唤,也叫书面传唤,是公安机关常的传唤方式,即由执行人员将公安机关签发的《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并要求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询(讯)问查证的行为。4、拘传,是指公安机关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
    2023-03-26
    270人看过
  • 劳动关系解除的禁止情形包括哪些?
    一、劳动关系解除的禁止情形包括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从这一规定看,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就包括了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不能解除的情况。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雇的情形主要是以下六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
    2023-04-29
    54人看过
  • 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形包括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终止:(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5)公司被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内容【关键词】终止上市,终止股票上市终止上市,就是失去了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格,又称为摘牌。《证券法》也明确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应按《公司法》的规定退出市场。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在接到中国证监会终止其股票上市的通知后,应当在指定报纸发布《终止股票上市公告书》,并应载明以下内容:(1)终止上市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终止上市的日期(2)中国证监会终止其上市的决定(3)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它内容(4)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其它
    2023-08-02
    488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形必须终止听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01
      根据相关行政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听证: 1、当事人死亡或者组织解散满3个月,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2、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的; 3、有其他需要终止听证情形的。
    • 探望权中止的规定包括哪些情形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20
      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 民事中止审理法条包括什么内容,中止审理的情形有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7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最
    • 当事人必须到庭的情形包括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12
      必须出庭的情形: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无论是法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的,除不能表达意愿外,还应当出庭;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2、必须出庭的被告,是指有赡养、抚养抚养义务的被告,未出庭不能查明案件的被告。3、对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第一百一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出庭
    • 中哪些情形必须出具书?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3
      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认定工伤的,必须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