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预见或应该预见的损失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9 23:34:22 442 人看过

(一)若当事人双方能就房屋增值部分产生的差价利益达成协议的,那么将依照该协议执行;(二)若双方无法在此问题上取得共识:1、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参照同类房屋的市场交易价格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间的差异来确定房屋增值的损失;2、若没有同类房屋进行对比,可借助专业机构的评估力量来确定房屋增值所造成的差价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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