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权:房地产开发商的权力与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5:33:42 231 人看过

开发商不得自行征地。土地征收应当履行报批手续、获得省政府批准,征地时应当与征收户签订补偿协议,并进行合理补偿。房地产开发商强行征地可以直接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情况,或者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地产开发商资质到期怎么办

可以办理延期,一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企业的审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发给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7: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农民有权拒绝开发商征地吗?
    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一、附着物的所有人怎么理解一般而言,附着物是指土地之上的附着物,附着物所有人是指对土地享有使用权的人对土地上附着的物享有所有权的人。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二、耕地补偿包括哪些?耕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人员安置、地上附着物和幼苗。其中,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费的总和一般在前面3年年平均产值10-30倍。需要根据树龄、是否在盛果期等因素来估算林木、果树等地上物。菜地、大棚要看年产值,大棚还要补偿地上物的建筑重置成本。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应当依法全额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幼苗
    2023-03-25
    171人看过
  • 房地产中介具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房地产中介必须履行的义务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按规定标准收费;依法缴纳税费;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提供当事人与订立合同有关的一切真实情况;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房地产中介有哪些义务?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并书面告知下列事项: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委托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2023-08-18
    319人看过
  • 开发商应承担产权的协助义务吗
    产权办理开发商是负有协助义务的。一、如何才能买到集体产权房集体房屋产权一般来说不像房地产开发商销售的房子那样配有独立的房产证,一般而言,它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这类房屋的修剪不是由房产局登记的,而是由区政府直接批的。同时,集体房屋是由集体组织享有产权的房屋,通常是不可以买卖的,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买集体房需要注意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是否是危楼。另外集体产权房也要写清楚各方的权利义务,要分清各方承担的责任,出现了问题的救济途径,这些都是在集体产权房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另外,也要看产权属于谁所有。二、合同终止后当事人有没有义务代表买卖合同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还有义务,主要包括:1、通知的义务,合同终止后,一方当事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2、协助的义务,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协助对方处理与合同有关的事务;3、保密的义务,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负有保守在合同履行中所知晓的商业秘密
    2023-03-23
    331人看过
  • 对开发商的产权有义务给予协助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买受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权属登记手续;预售商品房买受人应当自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根据规定,《城市房屋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都规定,房屋所有权登记由权利人(购房人)申请。因此,购房人是申请房屋所有权证的法定义务人。当然,购房人与开发商(出卖人)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开发商代为办理产权证的,开发商有义务代为办理产权证。开发商不履行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的许多相关证明文件都需要开发商提供,而开发商缺少这些证明文件而未能办理初始登记的,开发商有义务予以协助,购房者的房屋产权证根本无法办理。因此,《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还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房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
    2023-05-08
    369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商沙盘的法律效力
    房地产开发商沙盘的法律效力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房子交房和沙盘规划不一样,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房地产开发商要求赔偿的,而沙盘可以作为物证。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24-04-28
    450人看过
  • 监护权的义务与权力
    监护既是监护人的义务,又是监护人的权利。做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想做到尽职尽责,仅靠爱心是不够的。监护人要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知道怎样去尽一个监护人的职责。同时,监护人也要了解未成年人的主要合法权利及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做出的一些特殊规定和要求,这样才能有效地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的犯罪,做一名未成年人的合格监护人。一、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1、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人担负有维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他们的姓名权、荣誉权的责任,同时,还担负有排除来自于各方面的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实施侵害的义务。监护人也负有对未成年人进行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培养和教育的职责。2、管理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监护人于监护职责范围内管理好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的财产权益。监护人应制止和排除他人侵犯未成年人财产权益的行为,
    2023-03-05
    192人看过
  • 干股的权利义务与地位
    1、股东权利义务干股的取得和存在往往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赠股协议的效力属于股东之间的协议,和设立协议一样对股东具有约束作用,赠股协议的内容也可以在章程上体现。由于股东并没有实际出资,因此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以赠股协议为准,如果赠股协议具有可撤销、无效、解除等情况,干股股东自然就失去了股东资格,干股股东的权利义务比如股利请求权、表决权由协议确定,但股东的义务,尤其对外义务同一般股东,理由是股东的登记具有对外公示性。但是干股股东如果所受股份为瑕疵股份,在一般情况下,股份的受让人也应对股份的出资义务承担责任,但是,一般而言如果有一部分为瑕疵股份,有一部分为正常股份,那么首先认定获赠股份为正常股份,在其不足的情况下,才认定为瑕疵股份。2、法律地位一般情况下,干股的取得和存在是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如果干股股东通过公司股东变更,在工商局登记备案,则会成为正式股东,完全享有股东的权利和应尽
    2023-03-23
    162人看过
  • 开发商有义务协助办理产权证
    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开发商在购房者办理产权登记过程中的主要义务是: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协助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产证的登记手续。今年六月一日起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原因,购买商品房在规定期限内拿不到房产证,买房户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损失,卖房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23-06-10
    209人看过
  • 产权到期后的土地开发与拆迁
    房产权到期后拆迁有补偿。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只有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目前国内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只要房屋还在,无需补交土地出让金,视同正常房屋进行市价补偿。对于商业和工业用地上的房屋到期后如果没有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用手续,且土地出让合同未约定到期对地上物进行补偿的,可能得不到拆迁补偿。房子产权到期以后怎么处理房子产权到期以后的处理有: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这个就不用烦神了。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
    2023-07-02
    446人看过
  • 开发商能参与征地拆迁吗
    一、开发商能参与征地拆迁吗开发商征地并非征用。根据法律定义,征用以牺牲他人财产为代价实现公共目的。出自省级以上政府的授权,农村集体土地才能被征用;开发商对此权限不足,仅可因获得相关部门许可,对国有使用权进行征收,而非实质性的征用行为。《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二、征地拆迁属于行政诉讼吗征地拆迁的争诉属于行政案件范围。摘要来说,被拆迁者可以通过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請裁决来解决此类纠纷。若对此裁决依旧否认,在接获裁决通知书之翌日算起,有參加行政诉讼的三个月权利。因征地拆迁而引发的安置方面的异议,
    2024-07-17
    166人看过
  • 农民个人买地开发商品房与小产权房是否有关?
    农民李某喜当选CCTV一周人物———李某喜现象引发的思考作为农民买地开发商品房第一人,李某喜遭遇了网上如雨的评价。李某喜的探索,让很多市民近距离地看到了个人买地、个人盖房和土地投资方面的机会和可能性。本报记者聚焦由此引发的诸多疑问,咨询专某、业内和相关法规,期待给个人购地一个更加全面的视角。尽管开发商的楼盘在不断刷新房屋的样式,但别墅也好,洋房也罢,仍旧还是批发建设。无法诞生如庐山别墅一样的个性面孔。专某指出,个人拿地,为自己盖房,像办个人画展一样,每个自己建房的人,都会把他的所喜所思表达出来,这也可能催生武汉城市的个性化住房。不过,管理部门介绍,若是中心城区,想实现宽敞的房子十院落,可能性几乎没有。一是我国节约用地的政策不允许。武汉中心城区容积率比较高,大多在2—3。就算容积率是2,买一亩地,必须盖1334平方米的住房,一个某庭用不了,得三四某合起来建。容积率高了,房屋的形态受到限制——
    2023-08-12
    77人看过
  • 开发商有权拒绝政府代征地吗
    可以拒绝。代征地相关问题(1)各个建设项目的代征地比例不一,代征地的费用差别较大,代征地的规划用途不同,对建设项目的影响也不一样。如果对代征地问题不做区别地对待,对建设单位显然是不公平的。尤其是中国已成功地加入世贸组织,各项政策规定也逐步与国际接轨,如果仍单纯地依据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惯例指导.管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设项目,势必会减弱准备前来投资的外国企业和个人的信心,不利于北京市经济发展和形成有序的市场竞争。(2)从纯粹的市场角度讲,如果项目在规划用途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发生了转让,那么这表明代征地作为项目取得的一个条件,开发企业在决定接受该项目时,就已经接受了该代征地;另外,项目在前期策划或可研阶段征求规划意见时,代征地已经明确,开发企业决定继续开发该项目,说明项目有规划代征地,开发企业也能够接受。换句话说,开发企业看好该项目的未来开发收益,它能够承受代征地费用作为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时这一
    2023-06-15
    326人看过
  • 外商取得土地使用权,投资开发房地产的途径
    (一)竞投方式通过参加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公开主持的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或拍卖,以竞投方式直接取得开发用地进行开发经营。(二)合作方式由外商出资、广州市内的开发公司出地和部分资金,组成合作项目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这类项目由合作双方先报经市建委初审同意,并再向市外经贸委申请办理立项和合同审批手续。合作项目经市外经贸委批准后,合作双方始得向市房地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将该土地使用权转入合作公司,外商通过合作公司按合同规定比例持有该土地使用权并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一、投资项目审批(一)投资方式目前主要是合作方式。政府鼓励国内开发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或合作条件与外商组成开发企业。合作企业有利于发挥中方原有用地的地利和人缘条件,共担风险。合作房地产企业需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审查,方可获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项目公司以经营指定的房地产项目为限,注册资本不低于项目总投资50%,经营期限依据项目经
    2023-03-26
    439人看过
  • 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股权转让的税务处理
    企业,外商投资,内资,转让,股权,投资者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股权转让的税务处理问:一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外国投资者所占股份的40,现外国投资者将其所持全部股分转让给另一家内资企业,该房地产企业性质由外资变为内资,在这一股权转让手续中,企业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答:1、股权转让业务发生后,企业经济性质由外资变为内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规定,原外商投资企业应办理税务清算和注销手续,并重新办理内资企业税务登记。2、如果外商投资者系外籍个人,此笔业务的纳税问题应咨询地方税务局。如果外商投资者系企业,应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规定,缴纳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即股权转让收益的10征税。3、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一般不能享受税收优惠,若此企业属特殊政策规定可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企业(如91年7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刚看其实际生产经营期限是否超过十年。若未超过十
    2023-06-09
    227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开发商有权不交房地产税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9
      1、没有权利。 2、在我国征税主体包括了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等征税机关,同时一些特殊的主体也可以作为征税委托主体,同时还有一些征税协助主体,然而这其中并没有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可以征收房地产税,因此其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 房地产开发商沙盘的法律效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5
      房地产开发商沙盘的法律效力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房子交房和沙盘规划不一样,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房地产开发商要求赔偿的,而沙盘可以作为物证。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 与开发商的产权纠纷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1
      要看你是否签订购房合同,并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手中有购房发票(全额)如果具备相关手续,该房屋完成了预售,事实上已经完成了所有权的转移,银行无权收取你的房屋。
    • 房地产代理商与开发商哪个好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4
      市场经验等都相对较好,或者销售链条只有一个销售经理。开发商——顾名思义就是开发楼盘的。与代理公司首先签定代理销售合同、策划公司.4%-05%)。一般房地产企业在房屋销售时。通常被称为乙方而开发商通常由几个关键部门组建而成、置业公司等等。通常被称为甲方代理商——就是帮开发商做营销的、营销。有的开发商只有策划链条、行政……,代理的内容很简单、有水平了再去甲方也不迟,其实都是代理商。这里只是简单说说其中
    • 什么是开发商,房产商,地产商,房地产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9
      开发商:买土地的一类人。房产商:在土地上策划盖房子的一类人。地产商:跟房产商类似。房地产商:二和三的统称。